劉佩亞,男,漢族,1955年5月出生,吉林農安人,大學本科學歷,副研究員。197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10月參加工作。曾任湖南省水利廳巡視員。
2018年12月20日,湖南省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劉佩亞受賄、濫用職權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9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佩亞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吉林農安
- 出生日期:1955年5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逮捕,公開審理,判刑,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歷任湖南省水利水電科研所所長,省水利水電廳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省水利水電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等職務,
2000年04月至2014年09月,任湖南省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14年09月至2015年08月,任湖南省水利廳巡視員。
2015年08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6月26日,據湖南省紀委訊息:湖南省水利廳原巡視員劉佩亞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依法逮捕
2017年9月28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湖南省水利廳原巡視員劉佩亞(正廳級)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公開審理
2018年4月10日,湖南省水利廳原副廳長、巡視員劉佩亞濫用職權、受賄案在湖南省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張家界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被告人劉佩亞及其辯護人參加訴訟。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劉佩亞在2001年至2015年間,利用其先後擔任湖南省水利廳副廳長、巡視員的職務便利,為某些公司和個人在水利項目工程招投標、工程建設、公司施工資質升級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某些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總計折合人民幣476萬餘元及美元1萬元。另外,劉佩亞在履職過程中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計人民幣8726萬餘元。
整個庭審持續一天。控辯雙方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在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本案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
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劉佩亞家屬以及社會各界民眾旁聽了案件審理。
因案情重大複雜,法庭宣布將擇期宣判。
判刑
2018年12月20日,湖南省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湖南省水利廳原巡視員劉佩亞受賄、濫用職權案。
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15年,劉佩亞利用其先後擔任湖南省水利廳副廳長、巡視員的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水利項目工程招投標、工程建設、公司施工資質升級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其妻王某、外甥叔某(2人均另案處理)多次收受相關人員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總計468.6萬元,其中未遂67.1萬元。
2013年,劉佩亞擔任湖南省水利廳副廳長期間,在履職過程中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人民幣8726.7萬元。
法院審理後依法作出判決,對劉佩亞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90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90萬元。對劉佩亞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開除黨籍
2018年12月,湖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7月25日將督察發現的1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湖南省,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杜家毫、省長許達哲明確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增強“四個意識”,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省委、省政府研究,通報如下:
自然保護區內違規許可采砂問題突出,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省水利廳編制的河道采砂規劃未將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和實驗區納入禁採區,且在河道采砂出讓審批中把關不嚴,未按要求在自然保護區開展違法采砂行為整治。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省水利廳原副廳長劉佩亞因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合併給予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