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劉伸
- 字號:字濟時
- 所處時代:遼代
- 出生地:宛平
- 去世時間:1086年
- 主要成就:南院樞密副使
- 性別:男
生平,史載,
生平
少年時以詩辭聞名。興宗重熙五年(1036)中進士,授彰武軍節度使掌書記、大理正。因陳奏案件向興宗進言,升為樞密都承旨,權中京副留守。後興宗詔令遷中京富民以充實遼朝其他地方,他認為不應使百姓動盪不安,奏請免行。後改任大理寺少卿,所審理案件公允,皆以為不冤,升任大理卿。後又改任西京留守。復為三司副使,加諫議大夫,提點大理寺。以政聲著而調任南京副留守。又任崇義軍節度使,在任期間政務簡靜,儘量不擾民。後任戶部使,善理財,一年多進奉朝廷錢三十萬緡,授任南院樞密副使。道宗皇帝即位後,任參知政事。後遭耶律乙辛排擠、詆誣,出任保靜軍節度使。但道宗皇帝還想重用,加他為太子太保,遷上京留守。後退休回到燕京,適逢燕薊地區發生大饑荒,他與已經致仕的官員趙徽、韓造等每日濟以糧食、粥飯,救活不少饑民。
史載
《遼史》卷九十八·列傳第二十八
劉伸,字濟時,宛平人。少穎悟,長以辭翰聞。重熙五年,登進士第,歷彰武軍節度使掌書記、大理正。因奏獄,上適與近臣語,不顧,伸進曰:“臣聞自古帝王必重民命,願陛下省臣之奏。”上大驚異,擢樞密都承旨,權中京副留守。
詔徙富民以實春、泰二州,伸以為不可,奏罷之。遷大理少卿,人以不冤。升大理卿,改西京副留守。以父憂,終制,為三司副使,加諫議大夫,提點大理寺。以伸明法而恕,案冤獄全活者眾,徙南京副留守。俄改崇義軍節度使,政務簡靜,民用不擾,致烏、鵲同巢之異,優詔褒之。改戶部使,歲入羨餘錢三十萬緡,拜南院樞密副使。
道宗嘗謂大臣曰:“今之忠直,耶律玦、劉伸而已!”宰相楊績賀其得人,拜叄知政事。上諭之曰:“卿勿憚宰相!”時北院樞密使乙辛勢焰方熾,伸奏曰:“臣於乙辛尚不畏,何宰相之畏!”乙辛銜之,相與排詆,出為保靜軍節度使。上終欲大用,加守太子太保,遷上京留守。乙辛以事徙鎮雄武,復以崇義軍節度使致仕。
適燕、薊民飢,伸與致政趙徽、韓造日濟以糜粥,所活不勝算。大安二年卒,上震悼,賻贈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