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安徽行動方案

《創業安徽行動方案》是2022年安徽省政府發布的行動方案,該行動方案由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研究制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創業安徽行動方案
  • 類型:2022年安徽省政府發布的行動方案
內容簡介,內容全文,

內容簡介

“創業安徽行動”立足安徽,放眼世界,充分發揮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疊加的區位優勢和科教資源密集、人力資源豐富、市場空間廣闊等優勢,提出1個總目標和7類分目標。
1個總目標是“到2025年底,形成創業環境一流、創業主體活躍、創業成果迸發、創業氛圍濃厚的新格局”。
7類分目標是“每年新增市場主體100萬戶以上;培育省、市專精特新企業1000家左右;支持高校畢業生、返鄉人員、退役軍人等創業者10萬名以上,支持科研人員等創業者1萬名以上;培育省級以上創新創業孵化載體100個以上;開展創業培訓10萬人以上;新增普惠小微企業貸款1000億元以上;到2025年力爭50%左右設區的市達到國家級創業型城市標準”。
圍繞“1+7”目標,安徽從六個方面提出22條具體舉措:
一是聚焦四個重點領域,突出高端產業引領。聚焦高科技領域,積極引進高精尖創業團隊;瞄準產業鏈短板領域,引導支持創業者圍繞產業鏈鍛長補短開展創業;突出“四新”經濟領域,促進新的經濟形態和模式不斷湧現;關注大眾創業領域,使每名創業者都有施展身手的舞台。
二是培育四類創業主體,扶持創業重點群體。對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在各市天使基金投資支持基礎上,省級統籌基金資金給予支持;鼓勵科研人員在皖兼職或離崗創業,賦予高校院所橫向項目結餘經費分配自主權;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創業,給予創業補貼、稅收減免等支持;鼓勵返鄉人員創業,給予購置設備、租賃廠房、吸納就業等補助。
三是搭建四大創業平台,提供全周期集成服務。建設高水平創業孵化平台,高質量打造“科大矽谷”等引領型創新創業平台,設立離岸科技企業孵化器;開闢大眾創業孵化空間,政府投資開發創業載體應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提供給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等群體;支持龍頭企業創辦專業孵化器,支持社會資本建設民營孵化基地;用好優質工業網際網路平台,支持各市評選“產品+套用場景”解決方案。
四是完善四位一體培訓體系,階梯式培育創業主體。培育引進創業教育服務機構,認定省級創業研究院;豐富創業培訓形式,實施“創業安徽訓練營工程”;舉辦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創業安徽系列大賽,對在創業安徽大賽中獲獎企業落戶安徽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等落地支持政策;輔導企業加速成長,實施企業加速成長“千里馬計畫”,梯度培育高成長企業。
五是強化三種金融支持,暢通多元創業融資渠道。設立天使基金群,支持各地建立天使投資風險補償機制;引入風投創投機構,創新舉辦“黃山—企投家年會”;暢通多元融資渠道,鼓勵銀行投貸聯動支持創業,建好用好“省綜合金融服務平台”,推進創業擔保貸款線上辦理,鼓勵企業上市融資。
六是營造三維創業生態,感召天下英才聚皖創業。最佳化創業服務,依託“皖事通辦”平台設定創業安徽板塊,舉辦創業安徽建設專題研修班;組織多元創業活動,舉辦“周六創業課”,組織“雙創”活動周,成立創業服務協會,遴選“創業安徽之星”;創建一批國家級創業型城市,開展“頭部+生態”的產業標籤建設和服務。

內容全文

創業安徽行動方案
創業是擴大就業、促進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徑,是發展“專精特新”企業和“四新”經濟、培育新的經濟成長源的重要抓手,是推進三次產業高質量協同發展、持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重要支撐。為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創新創業創造”的重要論述,深入貫徹省第十一次黨代會部署,紮實開展創業安徽行動,讓創業成為安徽的時尚活力和形象名片,讓安徽成為各類人才的創業熱土,制定本行動方案(簡稱“皖創22條”)。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創新創業創造”的重要論述和對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立足安徽,放眼世界,充分發揮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疊加的區位優勢和科教資源密集、人力資源豐富、市場空間廣闊等優勢,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堅持創新創業創造一體推進,堅持激發本土創業活力和吸引優秀團隊來皖創業並重,以一流創業環境感召天下英才、繁榮市場主體,努力把安徽產業生態打造成為“喬木參天”“灌木茁壯”“苗木蔥鬱”的“熱帶雨林”,為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響力的“三地一區”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
樹立國際視野,加強集成創新,強化平台思維,匯聚各方力量,拉高標桿,奮勇爭先,到2025年底,形成創業環境一流、創業主體活躍、創業成果迸發、創業氛圍濃厚的新格局,創業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每年新增市場主體100萬戶以上,其中新增企業30萬戶以上。
——每年培育省、市專精特新企業1000家左右,其中爭創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50家左右。
——每年支持高校畢業生、返鄉人員、退役軍人等創業者10萬名以上,支持科研人員等創業者1萬名以上;支持高層次創業團隊1000個左右,其中扶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30個以上。
——每年培育省級以上創新創業孵化載體100個以上,其中爭創國家級創新創業孵化載體10個以上。
——每年開展創業培訓10萬人以上,其中線下創業培訓7萬人以上。
——每年新增普惠小微企業貸款1000億元以上,新增天使投資100億元以上,發放創業貼息貸款60億元以上。
——到2025年,力爭50%左右設區的市達到國家級創業型城市標準。
三、重點舉措
(一)聚焦創業重點領域。順應經濟社會發展趨勢,遵循三次產業高質量協同發展要求,堅持高端引領、龍頭帶動、廣泛參與,通過創業壯大產業,依託產業賦能創業。
1.聚焦高科技領域。推進戰略科技力量建設,培育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廣泛匯聚創新資源,圍繞量子科技、生物製造、先進核能、下一代人工智慧、下一代新型顯示、6G網路技術、深空探測、商業航天、類腦科學、質子醫療裝備、大數據等領域開展創新創業,積極引進高精尖創業團隊,打造高科技產業發展集聚區。(責任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2.瞄準產業鏈短板領域。圍繞十大新興產業,精準梳理產業鏈短板弱項,突出“卡脖子”技術,突出關鍵設備零部件、元器件、材料、工藝和軟體開展創新創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十大新興產業推進組工作專班牽頭單位)實施核心產業鏈供應鏈生態建設工程,構建“龍頭企業+配套企業”生態圈,引導支持創業者圍繞產業鏈鍛長補短開展創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
3.突出“四新”經濟領域。圍繞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引導支持創業者在傳統產業新型化、工業網際網路、現代農業、休閒度假旅遊、鄉村振興、智慧健康養老、模式創新、數字經濟、生產性服務業、現代服務業、文化+業態、便民利民新業態、平台經濟、虛擬現實技術等領域廣泛開展創新創業,促進新的經濟形態和模式不斷湧現。(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鄉村振興局、省數據資源局等)
4.廣泛開展大眾創業。鼓勵城鄉勞動者創辦特色種養業、傳統工藝加工業、社區服務業等投資小、見效快、易轉型、風險小的小規模經濟實體,扶持發展各類特色市場主體,使有夢想、有創意、有能力的創業者都有施展身手的舞台、夢想成真的機會。(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
(二)培育引進創業主體。弘揚創新創業精神,激發創新創業活力,形成本地創業者不斷湧現、外來創業者廣泛集聚的生動局面。
5.招引高層次創業團隊。根據產業發展需要,大力招引境內外高層次創業團隊和高水平初創企業。重點引進技術水平領先、產業發展急需、市場前景廣闊、創業方案可行、創業者有過從業經驗的團隊。(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縣人民政府)對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在各市天使基金投資支持基礎上,省級統籌基金資金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縣人民政府)發揮天使基金髮現、培育等功能。對優秀創業團隊和初創企業,在各市、縣(市、區)、開發區天使基金投資支持基礎上,省級天使基金優先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縣人民政府)支持各地發揮社會中介機構力量,招引優秀創業團隊的,給予一次性獎補。(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6.鼓勵科研人員創業。鼓勵高校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在皖兼職創業、離崗創業,離崗創業人員3年內保留與事業單位人事關係,離崗創業期滿後創辦企業尚未實現盈利的可申請延長1次,延長期限不超過3年。(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允許高校院所科研人員在新型研發機構兼職取酬,獲得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可按80%比例予以獎勵。賦予高校院所橫向項目結餘經費分配自主權,視為科技成果轉化收入,用於成果孵化和創業投資的,可按80%比例獎勵項目組成員。(責任單位:省教育廳,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等)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科技人員獎勵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獲獎人可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至分紅或股權轉讓時依法繳納。(責任單位:省稅務局,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等)
7.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創業。開展“百萬大學生興皖”行動,實行全方位的政策保障,讓他們安心留皖、放心創業、舒心定居。(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教育廳等)高校畢業生首次創辦小微企業且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一次性不低於5000元的創業補貼,各地可給予配套支持。(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各市、縣人民政府)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落實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稅務局,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依託“大黃山”等資源,吸引有為青年在工業網際網路、軟體設計、創意農業等領域創新創業,屬地政府給予政策扶持。(責任單位:有關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等)舉辦“青苗杯”項目資本群英會,推進青年創業小額貸款貼息工作。開展“安徽青年創業獎”評選表彰。(責任單位:團省委,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實施“留學人員扶持計畫”,對3年內達到一定標準創業成功的留學歸國人員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等)
8.扶持返鄉人員創業。加大農村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吸引農民工、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等返鄉下鄉人員創辦企業。新返鄉創業企業購置新生產設備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設備補助。返鄉創業企業自主建設或租賃廠房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廠房補助。對產業園區、孵化基地內吸納就業50人以上的返鄉創業企業,由縣級人民政府給予一次性最高5萬元水電氣費補貼。(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新返鄉創業企業新增吸納就業6個月以上人員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補助。(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等)
(三)搭建完善創業平台。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健全“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區”的多層級、多類型、多主體創業孵化鏈條,強化平台場地、設備、創業導師、人力資源、資金、政策等集成服務功能,發揮平台“扶上馬、送一程”作用,努力滿足各類創業者多樣化、全周期的創業需求。
9.建設高水平創業孵化平台。依託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構築高水平開放型創新創業平台。(責任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等)高水平打造“科大矽谷”“中國聲谷”“中國視谷”等示範引領型創新創業平台,加快建設一批垂直型專業化園區,建成業界領先的高科技企業“高產田”、密集區。(責任單位:有關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支持各市根據重點產業布局,建設高水平專業孵化器,引進具備國家級載體管理經驗的社會化機構,推動孵化載體梯度提升。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圍繞產業需求,因地制宜建設功能完備的創業孵化器。在國家級高新區,探索柔性引進國外高端人才領銜設立離岸科技企業孵化器。加大對合肥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等已建成平台支持力度,加強對海外科技創業人才及創新創業項目對接活動的扶持,組織建立初創輔導、法律諮詢、載體空間、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台。(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等)組織合肥工業大學等創建國家大學科技園,啟動省級大學科技園建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工業大學、省財政廳等)提升安徽創新館功能,打造技術開發、轉化交易、項目孵化、展示推廣四位一體的創新創業平台。(責任單位:合肥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等)引進省外知名高校院所在皖建立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責任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教育廳等)
10.開闢大眾創業孵化空間。建設一批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示範基地、青年創業園,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發揮行業領軍企業、創業投資機構、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的主力軍作用,建設用好“雙創”示範基地、眾創空間、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特色文化產業街(園)區、農民工返鄉創業示範園、鄉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實訓基地、退役軍人創業園、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基地(示範點)等,按規定給予補助。(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退役軍人廳、省鄉村振興局等)發揮高新區、經開區孵化優勢,統籌用好新區建設、老工業區和舊城改造、城市更新等契機,鼓勵利用閒置廠房、倉庫等設施,為各類創業者提供大眾創業空間。(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在自由貿易試驗區範圍內,工業用地中生產服務、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建築面積占項目總建築面積比例不超過15%的,可按工業用途管理。(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等)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應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提供給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等群體。(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11.支持龍頭企業創辦專業孵化器。依託龍頭企業產業生態、科技設施、數據信息、場景套用等資源,扶持建設一批企業專業孵化器,構建創新協同、產能共享、供應鏈互通的新型產業創新創業生態,為創業者提供產業資源、投融資、創業培訓、創客空間等一站式加速服務。(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支持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民營孵化基地,根據實際投資可給予一定比例投資補貼,開辦初期給予一定比例運營補貼,其他各項支持政策與政府主辦的孵化器平等對待。(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12.用好工業網際網路平台。依託優質工業網際網路平台,支持創業者依託平台整合資源,在智慧型化製造、網路化協同、個性化定製、服務化延伸、數位化管理等領域創新創業。拓展工業網際網路場景套用,建設一批體驗中心、推廣中心,每年發布100個動態場景清單。採取財政獎補、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企業利用工業網際網路實施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技術改造。(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各市、縣人民政府)支持各市徵集評選“產品+套用場景”優秀解決方案,屬地政府可給予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
(四)提升創業能力。打造特訓營、導師團、大賽路演、創業研究院、創新創業學院等多位一體的培訓、培育和服務體系,創新培訓方式,提升創業實效。
13.培育引進創業教育服務機構。瞄準世界前沿,高水平建設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科技商學院,加快培育懂科技、懂產業、懂資本、懂市場、懂管理的複合型人才。(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合肥市人民政府,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等)依託省內高校、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知名創業服務機構等,遴選認定一批省級創業研究院,最高給予50萬元補助。招引國內外頭部創業研究、創業培訓、創業服務機構,遴選認定一批省級創業指導大師工作室,招募一批“築夢”創業導師,打造創業服務示範區。(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大力發展綜合性創業服務機構,鼓勵引進戰略諮詢、智慧財產權代理、檢驗檢測、會計、律師、評估、融資、仲裁等高端服務機構。(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
14.豐富創業培訓形式。完善創業培訓政策體系,加強師資隊伍建設,面向各類勞動者、在校大學生開展補貼類創業培訓。鼓勵地方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每年面向1000名左右優秀創業項目負責人開展“創業安徽訓練營工程”。升級“未來新徽商特訓營”,每年組織400名以上有發展潛質和領軍潛力的初創型、成長型、發展型中小微企業負責人和“四帶一自”產業幫扶經營主體負責人,到創新創業先進地區開展創業特訓。(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等)實施“新徽商培訓工程”,加大新生代民營企業家和優秀創業者培養力度,開展能力培訓,幫助拓展視野,提升決策、經營和管理能力。(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國資委等)建設資本市場學院,打造資本市場服務基地,提高創業者利用資本市場的意識和能力。(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省教育廳等)
15.支持舉辦創業大賽。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創業安徽大賽品牌,對在創業安徽大賽中獲獎企業落戶安徽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等落地支持政策。舉辦博士後創新創業大賽,對獲獎項目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對其中參加全國博士後創新創業大賽獲獎並在我省轉化落地的創業項目,按照國家獎勵資金給予1:1配套支持。(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各市、縣人民政府)支持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以及海外創新創業資源密集地區舉辦創業大賽,將大賽打造成發現、引進高水平創業團隊的平台。支持各地各部門針對不同群體開展專業化、差異化、區域化創新創業大賽,以比賽提升能力、發現項目、促成對接落地。(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退役軍人廳、團省委、省婦聯,各市、縣人民政府)
16.輔導企業加速成長。實施企業加速成長“千里馬計畫”,成立由省級主管部門指導,百億、千億市值企業負責人、頭部投資家、投行專家等擔任導師的培育團,指導各市培育具備百億市值潛力的“千里馬”企業。(責任單位:省十大新興產業推進組工作專班牽頭單位,配合單位:各市人民政府)建立高新技術企業、高成長企業“導師、輔導員、聯絡員”團隊,形成“挖掘+培育+服務”工作體系,梯度培育高成長企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提升安徽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資本市場可見度,每年組織輔導4期,每期輔導30家以上企業,每年推送20家企業對接滬深北交易所上市。(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安徽證監局等)
(五)強化金融支持。發揮資本“催化劑”“粘合劑”作用,通過基金投資、貸款支持等催生創新創業。
17.大力發展天使投資基金。省新興產業引導基金原則上按照10%的比例,設立天使基金群,支持創新創業。圍繞大學生創新創業、新型研發機構成果轉化,創新設立“雛鷹計畫專項基金”“新型研發機構專項基金”。繼續設立“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省級種子投資基金”,堅持“投早投小投科技”,支持科技成果在皖轉化落地。天使基金的投資失敗容忍率最高可達80%,且不再以單一子基金或單一項目的盈虧作為考核評價依據。(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省十大新興產業推進組工作專班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等)支持各地設立天使投資引導基金,鼓勵和支持設立天使投資機構。對符合條件的政府性股權投資基金,可將財政出資部分產生的超額收益,按一定比例向子基金社會化出資人讓利。支持各地建立天使投資風險補償機制,對社會投資機構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項目所發生的投資損失,可按不超過實際投資損失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償。(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
18.引入風投創投機構。吸引知名投資機構落戶安徽,加快打造合肥濱湖基金小鎮、中安創谷基金大廈、蕪湖鳩江區等若干基金集聚區。(責任單位:有關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股權投資、創業投資企業,根據其實際在皖投資非上市企業金額,鼓勵各地給予其管理企業一定的獎勵。對新登記的各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以及各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省內企業,鼓勵各地按其實繳註冊資本、實際募集資金以及投資額比例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支持產業鏈、供應鏈“鏈主”企業牽頭設立創投風投基金。(責任單位:省十大新興產業推進組工作專班牽頭單位,配合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高標準建設安徽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為來皖投資的各類風投創投機構提供平台、降低成本。(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省國資委、安徽證監局等)辦好中國(安徽)科技創新成果轉化交易會和科創資本大會,創新舉辦“黃山—企投家年會”,支持合肥市舉辦“濱湖·科創+金融對接會”,支持各地舉辦或承接全國性基金投資論壇、峰會等,打造全國風投創投勝地。(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有關市人民政府,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國資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安徽證監局等)
19.暢通多元融資渠道。鼓勵銀行投貸聯動支持創業。(責任單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配合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銀保監局等)建好用好“省綜合金融服務平台”“信易貸”等,推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增量、擴面、降價,提高首貸戶、無還本續貸、信用貸款占比。(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安徽銀保監局等)推進創業擔保貸款線上辦理,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最高可分別申請貸款50萬元、300萬元,按規定給予貼息。(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鼓勵各地建立“人才貸”風險補償機制,高層次人才創業企業貸款額度最高可達5000萬元。鼓勵各地對在境內外公開市場首發上市的創業企業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銀保監局、安徽證監局)
(六)最佳化創業服務。積極鼓勵創業,培育創業文化,最佳化創業生態,構建覆蓋創業發展全過程的服務體系,塑造創業安徽品牌,提升創業安徽感召力和創業環境競爭力。
20.提升創業服務能力。依託“皖事通辦”平台設定創業安徽板塊,將創業服務相關註冊諮詢及業務納入各級政務服務中心綜合視窗,提供簡便高效服務。(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數據資源局等)拓展安徽省創業服務雲平台功能,健全省、市級電子創業券管理髮放制度,提供全方位創業服務。(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等)完善省“1+16+X”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服務體系,升級“皖企服務雲”,打造中小企業綜合服務平台。(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舉辦創業安徽建設專題研修班,指導各地通過集中培訓、外派交流、企業駐點等方式,提升黨員幹部引導服務創業的意識、素質、能力。(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1.組織多元創業活動。倡導各地舉辦“周六創業課”,開展創業沙龍、創業論壇、展覽展示、融資對接等主題活動,辦好“1024開發者節”,精心組織“雙創”活動周,形成“周周有課堂”“月月有活動”的生動局面。(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縣人民政府)發揮長三角區域公共創業服務聯盟作用,鼓勵各地成立創業者聯盟,成立創業服務協會,強化創業資源交流共享。每年遴選100名左右“創業安徽之星”,加大對優秀創業者和團隊的宣傳力度。(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等)
22.開展創業型城市創建。申報一批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對評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的,在分配就業補助資金時給予適當傾斜。(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等)支持各市開展“頭部+生態”的產業標籤建設和服務,推動全國知名創業平台深度參與城市產業發展研究和謀劃。(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十大新興產業推進組工作專班牽頭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支持各地開展創業市、縣行動,最佳化適合創業者和年輕人的城鄉環境和社會環境,用周到周全的服務,培植生機勃發的創業生態。(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創業安徽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創業安徽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籌推進創業安徽行動。(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創業安徽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市要成立相應組織體系,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打造特色創業品牌。(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各級財政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提高政策支持精準度、系統性和實效性,保障創業安徽建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配合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二)營造濃厚氛圍。各地各部門要綜合運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交流創業經驗,推介創業項目,宣傳創業典型,營造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創業安徽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依託廣播電視、網路平台等,打造大型創業服務類節目《創業在安徽》,講好創業安徽故事。(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安徽廣播電視台等)
(三)跟蹤督導激勵。健全省級層面指導、發動、評價、督導工作機制,強化各地各部門協調聯動,注重整合資源,發揮政策綜合效應。建立創業安徽建設評價指標體系,對在創業安徽行動中積極作為、成績突出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和省直部門給予褒獎激勵。(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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