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方法綜合實施能力等級劃分要求

創新方法綜合實施能力等級劃分要求

《創新方法綜合實施能力等級劃分要求》(GB/T 39667-2020)是2021年7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創新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國家標準《創新方法綜合實施能力等級劃分要求》(GB/T 39667-2020)規定了創新方法專業人員的綜合實施能力的等級劃分和能力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創新方法專業人員綜合實施能力評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創新方法綜合實施能力等級劃分要求
  • 外文名:Rating requirements for comprehensive implementation competence of innovation method
  • 標準號:GB/T 39667-2020
  • 中國標準分類號:A01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180
  • 執行單位:全國創新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歸口單位:全國創新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 狀態:現行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實施日期:2021年7月1日
  • 發布日期:2020年12月14日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從美國、加拿大等國家的經驗看,在企業推廣套用創新方法到一定階段,對於能夠協調、指導企業和他人套用創新方法解決實際問題的綜合型人才需求大幅上升。為此,2015年科技部提出了培育具有能夠協調、指導企業和他人套用創新方法解決實際問題的綜合實施能力的創新諮詢師的任務,兼具創新諮詢師培育框架和能力評估規範兩項功能的標準化工作勢在必行,即制定《創新方法綜合實施能力等級劃分要求》國家標準。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9年7月12日,國家標準計畫《創新方法綜合實施能力等級劃分要求》(20192275-T-306)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TC542(全國創新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 發布實施
2020年12月14日,國家標準《創新方法綜合實施能力等級劃分要求》(GB/T 39667-2020)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21年07月01日,國家標準《創新方法綜合實施能力等級劃分要求》(GB/T 39667-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創新方法綜合實施能力等級劃分要求》(GB/T 39667-2020)按照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創新方法研究會 、中國科學院大學 、北明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工業大學江蘇省生產力促進中心
主要起草人:周元 、王海燕 、梁洪力 、史曉凌 、譚培波 、茹海燕 、檀潤華 、季玲 。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創新方法綜合實施能力等級
2
參考文獻
6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國家標準《創新方法綜合實施能力等級劃分要求》(GB/T 39667-2020)規定了創新方法專業人員的綜合實施能力的等級劃分和能力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創新方法專業人員綜合實施能力評估。
參考資料:

引用檔案

GB/T 19000-2016 質量管理休系—基礎和術語
GB/T 23691-2009 項目管理—術語
GB/T 31769-2015 創新方法套用能力等級規範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國家標準《創新方法綜合實施能力等級劃分要求》(GB/T 39667-2020)的制定,引導了綜合型人才的培育路徑,規範創新方法綜合實施能力的評價評估,促進創新方法工作的深入開展及其規範化、標準化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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