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5日,國務院以國發〔2013〕4號發布《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規劃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認真貫徹執行《“十二五”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規劃》。《規劃》共10部分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規劃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3年1月15日
- 發布單位:國務院
- 文號:國發〔2013〕4號
通知發布,具體內容,規劃解讀,
通知發布
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規劃的通知
國發〔2013〕4號
國發〔201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十二五”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現將《“十二五”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3年1月15日
2013年1月15日
具體內容
“十二五”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規劃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中發〔2012〕6號),引導創新主體行為,指導全社會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制定本規劃。
一、建設基礎與面臨形勢
(一)建設基礎。
“十一五”期間,我國堅持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科學技術發展的戰略基點和提高綜合國力的關鍵,大力推進科技進步和創新,強化了對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保障的支撐。
1.激勵自主創新的法律和政策效果初步顯現。修訂了科學技術進步法和專利法,公布實施反壟斷法、企業所得稅法等法律法規,為自主創新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配套政策及其實施細則逐步落實,財政科技投入和全社會研發投入年均增長超過20%,全社會研究開發投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由1.39%提高到1.76%。國家中長期人才規劃綱要和教育規劃綱要頒布實施,高層次、高技能人才隊伍不斷壯大,從事研發活動人員數量躍居世界首位。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頒布實施,發明專利授權量大幅增長,上升到世界第三位。
2.自主創新基礎條件不斷完善。實施《國家自主創新基礎能力建設“十一五”規劃》和《2004—2010年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綱要》,建設了一批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構建了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的全國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協作共用網,國家重點實驗室和野外觀測台站(網)分別達到327家和105個,國家工程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達到391家、91家、729家,各類國家檢測中心、產品檢測實驗室等加快發展,科技進步和創新的物質技術基礎進一步夯實。
3.創新主體發展能力明顯提升。技術創新工程有效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取得積極進展,企業研發經費、研發人員和發明專利授權量年均分別增長25%、15%和30%,湧現出一大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知識創新工程、“211工程”和“985工程”加快實施,公益類科研機構改革進一步深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原始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國家大學科技園、生產力促進中心和科技孵化器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不斷壯大,分別達到134家、86家、2200多家和1000多家,創新創業服務能力明顯提升。
4.創新驅動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不斷增強。超級計算機、移動通信、高速列車、大型飛機和核能等領域取得一批標誌性創新成果並實現產業化,形成了若干新的經濟成長點。新一代可循環鋼鐵流程工藝、清潔煤電成套裝備、特高壓輸變電、新能源汽車和半導體照明等一批核心關鍵技術取得突破,為提升產業競爭力和促進節能減排降耗作出了積極貢獻。超級稻、矮敗小麥、禽流感疫苗、腫瘤靶向治療、抗肝炎新藥以及生產安全、食品安全和污染控制等領域的重大技術研發與推廣套用,為農業增產和民生改善提供了技術保障。
(二)面臨形勢。
“十二五”是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關鍵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對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提出了更高、更緊迫的要求。
1.加強創新能力建設是提升國家競爭力的迫切要求。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深遠,主要國家紛紛調整創新戰略,不斷最佳化創新政策環境,加大創新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世界進入依靠創新繁榮實體經濟的深度調整期。創新全球化加速了人才、技術等創新要素的國際流動,為各國提升創新能力帶來了重大機遇和嚴峻挑戰。要在全球經濟大調整、大變革中掌握主動權,必須加快提升創新能力,搶占科技發展制高點,構築國際競爭新優勢。
2.加強創新能力建設是實現重大科技突破的重要舉措。當前,能源資源、信息通信、人口健康、現代農業和先進材料等關係現代化建設進程的重要領域正孕育革命性突破,將催生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引發以綠色、健康和智慧型為特徵的新產業革命,推動產業結構重大調整。要避免與新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帶來的重大歷史機遇失之交臂,必須實現創新能力質的飛躍。
3.加強創新能力建設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支撐。當前經濟、產業的競爭已前移到科技進步和創新能力的競爭,特別是隨著我國工業化迅速推進,勞動力、原材料和環境保護等成本持續上升,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約束壓力進一步加大,迫切需要依靠創新實現轉型發展。我國經濟總量已躍居世界第二位,主要產業面臨由大轉強的艱巨任務,迫切需要以提高經濟成長質量和效益為中心,強化創新驅動,加快實現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4.加強創新能力建設是破解社會發展難題的客觀需要。解決好人民民眾普遍關心的基本公共服務問題,構建和諧社會,迫切需要加快教育、醫療衛生、文化和公共安全等重要社會服務領域創新能力建設,構築惠及全民的低成本、高質量、廣覆蓋的社會服務保障體系,縮小城鄉、區域間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水平的差距,滿足國民基本公共服務需求。
當前,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創新能力建設缺乏系統前瞻布局,與世界先進水平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創新資源配置重複分散、使用效率不高、共享不足;企業創新動力和活力不足,技術創新的主體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投入不足與結構不合理並存,持續投入機制尚未形成;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創新環境有待完善。面對新形勢和新要求,必須把科技創新作為提高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戰略眼光和全球視野,抓住機遇,應對挑戰,充分利用現有基礎,著力加強薄弱環節,以更大力度推進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十一五”期間,我國堅持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科學技術發展的戰略基點和提高綜合國力的關鍵,大力推進科技進步和創新,強化了對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保障的支撐。
1.激勵自主創新的法律和政策效果初步顯現。修訂了科學技術進步法和專利法,公布實施反壟斷法、企業所得稅法等法律法規,為自主創新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配套政策及其實施細則逐步落實,財政科技投入和全社會研發投入年均增長超過20%,全社會研究開發投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由1.39%提高到1.76%。國家中長期人才規劃綱要和教育規劃綱要頒布實施,高層次、高技能人才隊伍不斷壯大,從事研發活動人員數量躍居世界首位。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頒布實施,發明專利授權量大幅增長,上升到世界第三位。
2.自主創新基礎條件不斷完善。實施《國家自主創新基礎能力建設“十一五”規劃》和《2004—2010年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綱要》,建設了一批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構建了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的全國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協作共用網,國家重點實驗室和野外觀測台站(網)分別達到327家和105個,國家工程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達到391家、91家、729家,各類國家檢測中心、產品檢測實驗室等加快發展,科技進步和創新的物質技術基礎進一步夯實。
3.創新主體發展能力明顯提升。技術創新工程有效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取得積極進展,企業研發經費、研發人員和發明專利授權量年均分別增長25%、15%和30%,湧現出一大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知識創新工程、“211工程”和“985工程”加快實施,公益類科研機構改革進一步深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原始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國家大學科技園、生產力促進中心和科技孵化器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不斷壯大,分別達到134家、86家、2200多家和1000多家,創新創業服務能力明顯提升。
4.創新驅動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不斷增強。超級計算機、移動通信、高速列車、大型飛機和核能等領域取得一批標誌性創新成果並實現產業化,形成了若干新的經濟成長點。新一代可循環鋼鐵流程工藝、清潔煤電成套裝備、特高壓輸變電、新能源汽車和半導體照明等一批核心關鍵技術取得突破,為提升產業競爭力和促進節能減排降耗作出了積極貢獻。超級稻、矮敗小麥、禽流感疫苗、腫瘤靶向治療、抗肝炎新藥以及生產安全、食品安全和污染控制等領域的重大技術研發與推廣套用,為農業增產和民生改善提供了技術保障。
(二)面臨形勢。
“十二五”是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關鍵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對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提出了更高、更緊迫的要求。
1.加強創新能力建設是提升國家競爭力的迫切要求。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深遠,主要國家紛紛調整創新戰略,不斷最佳化創新政策環境,加大創新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世界進入依靠創新繁榮實體經濟的深度調整期。創新全球化加速了人才、技術等創新要素的國際流動,為各國提升創新能力帶來了重大機遇和嚴峻挑戰。要在全球經濟大調整、大變革中掌握主動權,必須加快提升創新能力,搶占科技發展制高點,構築國際競爭新優勢。
2.加強創新能力建設是實現重大科技突破的重要舉措。當前,能源資源、信息通信、人口健康、現代農業和先進材料等關係現代化建設進程的重要領域正孕育革命性突破,將催生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引發以綠色、健康和智慧型為特徵的新產業革命,推動產業結構重大調整。要避免與新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帶來的重大歷史機遇失之交臂,必須實現創新能力質的飛躍。
3.加強創新能力建設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支撐。當前經濟、產業的競爭已前移到科技進步和創新能力的競爭,特別是隨著我國工業化迅速推進,勞動力、原材料和環境保護等成本持續上升,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約束壓力進一步加大,迫切需要依靠創新實現轉型發展。我國經濟總量已躍居世界第二位,主要產業面臨由大轉強的艱巨任務,迫切需要以提高經濟成長質量和效益為中心,強化創新驅動,加快實現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4.加強創新能力建設是破解社會發展難題的客觀需要。解決好人民民眾普遍關心的基本公共服務問題,構建和諧社會,迫切需要加快教育、醫療衛生、文化和公共安全等重要社會服務領域創新能力建設,構築惠及全民的低成本、高質量、廣覆蓋的社會服務保障體系,縮小城鄉、區域間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水平的差距,滿足國民基本公共服務需求。
當前,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創新能力建設缺乏系統前瞻布局,與世界先進水平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創新資源配置重複分散、使用效率不高、共享不足;企業創新動力和活力不足,技術創新的主體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投入不足與結構不合理並存,持續投入機制尚未形成;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創新環境有待完善。面對新形勢和新要求,必須把科技創新作為提高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戰略眼光和全球視野,抓住機遇,應對挑戰,充分利用現有基礎,著力加強薄弱環節,以更大力度推進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二、指導思想、建設目標和總體部署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著眼國家全局性和長遠性發展需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體制機制改革為保障,統籌創新能力建設布局,加強自主創新的物質技術基礎和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創新資源合理配置,增強創新主體動力和全社會創新活力,更加注重協同創新,全面提升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創新型國家建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設目標。
到“十二五”末,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目標是:
——創新基礎條件建設布局更加合理。投入運行和在建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總量接近50個,形成一批世界一流的科學中心。重點建設和完善100家國家工程中心,新建若干家國家工程(重點)實驗室,認定一批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產業技術創新、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重點工程設計的支撐條件更加完善。
——重點領域創新能力明顯提升。農業、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能源和綜合交通運輸等產業創新能力大幅提升,教育、醫療衛生、文化和公共安全等社會領域創新能力建設取得重要進展。
——創新主體實力明顯增強。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進一步強化,大中型工業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達到1.5%,一批創新型企業進入世界500強。建成若干一流科研機構,創新能力和研究成果進入世界同類科研機構前列;建設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學,一批優勢學科達到世界一流水平,關鍵核心技術的有效供給能力明顯提升。
——區域創新能力布局不斷最佳化。初步形成東中西部分工協作、功能互補、多層次合作的區域創新體系。區域性創新服務平台建設得到加強。
——創新環境更加完善。創新人才隊伍結構更加合理,湧現一批高端創新人才、工程技術人才和創新服務人才,每萬名就業人員的研發人力投入達到43人年。智慧財產權保護得到切實加強。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提高到3.3件,專利質量和專利技術實施率明顯提高。
(三)總體部署。
“十二五”時期,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總體部署是:加強政府統籌規劃指導,更加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引導社會創新主體積極參與,重點推進科學研究實驗設施和各類創新基地建設,加強科技資源整合共享和高效利用,健全國家標準、計量、檢測和認證技術體系,支撐科技跨越發展;加快推進重點產業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和工程化能力建設,提升重點社會領域創新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構建各具特色、協調發展的區域創新體系,支撐經濟社會創新發展;加強創新主體能力、人才隊伍和制度等創新環境建設,深化國際交流與合作,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提高創新效率和效益。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著眼國家全局性和長遠性發展需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體制機制改革為保障,統籌創新能力建設布局,加強自主創新的物質技術基礎和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創新資源合理配置,增強創新主體動力和全社會創新活力,更加注重協同創新,全面提升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創新型國家建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設目標。
到“十二五”末,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目標是:
——創新基礎條件建設布局更加合理。投入運行和在建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總量接近50個,形成一批世界一流的科學中心。重點建設和完善100家國家工程中心,新建若干家國家工程(重點)實驗室,認定一批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產業技術創新、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重點工程設計的支撐條件更加完善。
——重點領域創新能力明顯提升。農業、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能源和綜合交通運輸等產業創新能力大幅提升,教育、醫療衛生、文化和公共安全等社會領域創新能力建設取得重要進展。
——創新主體實力明顯增強。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進一步強化,大中型工業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達到1.5%,一批創新型企業進入世界500強。建成若干一流科研機構,創新能力和研究成果進入世界同類科研機構前列;建設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學,一批優勢學科達到世界一流水平,關鍵核心技術的有效供給能力明顯提升。
——區域創新能力布局不斷最佳化。初步形成東中西部分工協作、功能互補、多層次合作的區域創新體系。區域性創新服務平台建設得到加強。
——創新環境更加完善。創新人才隊伍結構更加合理,湧現一批高端創新人才、工程技術人才和創新服務人才,每萬名就業人員的研發人力投入達到43人年。智慧財產權保護得到切實加強。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提高到3.3件,專利質量和專利技術實施率明顯提高。
(三)總體部署。
“十二五”時期,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總體部署是:加強政府統籌規劃指導,更加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引導社會創新主體積極參與,重點推進科學研究實驗設施和各類創新基地建設,加強科技資源整合共享和高效利用,健全國家標準、計量、檢測和認證技術體系,支撐科技跨越發展;加快推進重點產業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和工程化能力建設,提升重點社會領域創新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構建各具特色、協調發展的區域創新體系,支撐經濟社會創新發展;加強創新主體能力、人才隊伍和制度等創新環境建設,深化國際交流與合作,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提高創新效率和效益。
三、加強科技創新基礎條件建設
(一)科學研究實驗設施。
1.規劃建設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瞄準科技前沿和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以能源科學、生命科學、地球系統與環境科學、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科學、空間和天文科學、材料科學、工程技術科學等7個領域為重點,統籌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布局。“十二五”時期,綜合考慮科學目標、技術基礎、科研需求和工程隊伍等因素,優先安排海底科學觀測網、轉化醫學研究設施、中國南極天文台等16項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2.加強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按照明確定位、完善布局、規範管理、共建共享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圍繞重大科技任務、重大科學工程、重大科學方向探索開展國家實驗室建設。加強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打造國際一流水平的基礎研究骨幹基地。在明確定位標準、系統規劃設計的基礎上建設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引領和帶動行業技術進步。積極推進港澳地區國家重點實驗室夥伴實驗室建設。圍繞部門、地方優勢和特色,培育國家重點實驗室。
3.提高科研裝備水平。加強科學規劃和系統設計,改善科研裝備條件,進一步提高現有科研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率。繼續推進重大科研裝備自主研製,探索科研裝備自主開發有效模式。強化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和套用,增強科研條件資源的自主裝備能力。
4.穩步推進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網)建設。加強農業、氣象、生態、環保、交通、水利等領域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網)建設。加快推進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網)的信息化,改善觀測環境和科研條件,形成一批聯網運行和資源共享的綜合性、專業性野外科學觀測研究基地。
(二)科技資源與信息平台。
1.加強自然科技資源庫建設。繼續開展自然科技資源的蒐集、保藏和安全保護,整合和完善科學植物園、動植物種質資源庫、微生物菌(毒)種和人類遺傳資源庫、臨床樣本和疾病信息資源庫、實驗材料和標準物質資源庫、岩礦化石和生物標本資源庫。
2.推動重點領域科技資源平台建設。在信息、生物、新材料、航空航天、能源、海洋、節能減排等重點領域以及新興、前沿和交叉學科領域,推動多學科交叉集成、面向社會開放服務的科技資源平台建設。
3.加快科學數據平台建設。實施科研信息化套用推進工程,強化國家重要科研信息化基礎設施的綜合套用和服務能力。加強中國科技資源共享網建設,構建科技資源從數據獲取、存儲、處理、挖掘到開放共享的完整信息服務鏈。建設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國家科學數據中心群,形成國家科學數據分級分類共享服務體系。搶救瀕臨丟失的重要科學數據。繼續加強專利、工藝、標準、科技報告等科技文獻資源的整合和開放。
(三)標準計量檢測認證平台。
1.加強標準和認證認可體系建設。完善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資源服務平台,加強標準化與科技創新、產業升級協同發展,加快關鍵技術標準研製,提高參與制定國際標準的能力。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標準化工作,加強科技資源標準化整理工作,提高數位化表達水平。完善信息安全產品國家認證制度,突破食品安全、碳排放、新能源、節能環保、交通運輸工具、再製造、農業和生物、醫藥、現代服務業等領域認證認可關鍵技術,提升標準和認證認可技術支撐能力。
2.加強檢驗檢測平台建設。整合資源,構建以國家級機構為龍頭、區域性機構為基礎、企業及社會檢測資源為補充的檢驗檢測體系。重點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產業和領域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研製關鍵檢測技術、方法和裝備。在產業集聚地和主要進出口口岸規劃建設一批綜合性檢驗檢測平台,增強適應產業創新和國際化發展的檢驗檢測能力。
3.積極推進計量測試平台建設。掌握基本物理常數、量子基準關鍵技術及精確測量先進方法、國際關鍵比對技術與方法,前瞻布局建設和完善計量基標準和重大精密測量基礎設施,構建產業發展急需的計量測試平台;在新材料、新能源、智慧型電網、生物與食品安全、先進制造、應對氣候變化、環境保護、城市礦產、醫藥安全和國防建設等領域形成滿足需求的有效測量和溯源能力,健全高端分析儀器量值溯源體系,構建滿足國內需求並與國際接軌的國家計量基標準和量值傳遞體系。
1.規劃建設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瞄準科技前沿和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以能源科學、生命科學、地球系統與環境科學、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科學、空間和天文科學、材料科學、工程技術科學等7個領域為重點,統籌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布局。“十二五”時期,綜合考慮科學目標、技術基礎、科研需求和工程隊伍等因素,優先安排海底科學觀測網、轉化醫學研究設施、中國南極天文台等16項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2.加強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按照明確定位、完善布局、規範管理、共建共享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圍繞重大科技任務、重大科學工程、重大科學方向探索開展國家實驗室建設。加強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打造國際一流水平的基礎研究骨幹基地。在明確定位標準、系統規劃設計的基礎上建設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引領和帶動行業技術進步。積極推進港澳地區國家重點實驗室夥伴實驗室建設。圍繞部門、地方優勢和特色,培育國家重點實驗室。
3.提高科研裝備水平。加強科學規劃和系統設計,改善科研裝備條件,進一步提高現有科研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率。繼續推進重大科研裝備自主研製,探索科研裝備自主開發有效模式。強化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和套用,增強科研條件資源的自主裝備能力。
4.穩步推進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網)建設。加強農業、氣象、生態、環保、交通、水利等領域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網)建設。加快推進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網)的信息化,改善觀測環境和科研條件,形成一批聯網運行和資源共享的綜合性、專業性野外科學觀測研究基地。
(二)科技資源與信息平台。
1.加強自然科技資源庫建設。繼續開展自然科技資源的蒐集、保藏和安全保護,整合和完善科學植物園、動植物種質資源庫、微生物菌(毒)種和人類遺傳資源庫、臨床樣本和疾病信息資源庫、實驗材料和標準物質資源庫、岩礦化石和生物標本資源庫。
2.推動重點領域科技資源平台建設。在信息、生物、新材料、航空航天、能源、海洋、節能減排等重點領域以及新興、前沿和交叉學科領域,推動多學科交叉集成、面向社會開放服務的科技資源平台建設。
3.加快科學數據平台建設。實施科研信息化套用推進工程,強化國家重要科研信息化基礎設施的綜合套用和服務能力。加強中國科技資源共享網建設,構建科技資源從數據獲取、存儲、處理、挖掘到開放共享的完整信息服務鏈。建設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國家科學數據中心群,形成國家科學數據分級分類共享服務體系。搶救瀕臨丟失的重要科學數據。繼續加強專利、工藝、標準、科技報告等科技文獻資源的整合和開放。
(三)標準計量檢測認證平台。
1.加強標準和認證認可體系建設。完善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資源服務平台,加強標準化與科技創新、產業升級協同發展,加快關鍵技術標準研製,提高參與制定國際標準的能力。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標準化工作,加強科技資源標準化整理工作,提高數位化表達水平。完善信息安全產品國家認證制度,突破食品安全、碳排放、新能源、節能環保、交通運輸工具、再製造、農業和生物、醫藥、現代服務業等領域認證認可關鍵技術,提升標準和認證認可技術支撐能力。
2.加強檢驗檢測平台建設。整合資源,構建以國家級機構為龍頭、區域性機構為基礎、企業及社會檢測資源為補充的檢驗檢測體系。重點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產業和領域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研製關鍵檢測技術、方法和裝備。在產業集聚地和主要進出口口岸規劃建設一批綜合性檢驗檢測平台,增強適應產業創新和國際化發展的檢驗檢測能力。
3.積極推進計量測試平台建設。掌握基本物理常數、量子基準關鍵技術及精確測量先進方法、國際關鍵比對技術與方法,前瞻布局建設和完善計量基標準和重大精密測量基礎設施,構建產業發展急需的計量測試平台;在新材料、新能源、智慧型電網、生物與食品安全、先進制造、應對氣候變化、環境保護、城市礦產、醫藥安全和國防建設等領域形成滿足需求的有效測量和溯源能力,健全高端分析儀器量值溯源體系,構建滿足國內需求並與國際接軌的國家計量基標準和量值傳遞體系。
四、增強重點產業持續創新能力
(一)農業創新能力。
1.加強農業技術創新平台建設。圍繞我國糧食安全、種業發展、主要農產品供給、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物安全、農林生態保護等,加強農業重點實驗室、農業套用研究示範基地、科學觀測實驗站、品種改良中心、種質庫(圃)等創新基地和平台建設。依託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等國家科技計畫,圍繞動植物良種、生態林業、生態農業、海洋農業、農機裝備、新型肥藥、農產品精深加工、高效栽培、綠色種植、健康養殖、節本降耗、節水灌溉、植物病蟲害統防統治、動物疫病防控、農業防災減災、農業農村信息化、水文水資源監測、水土流失防控、河口海岸灘涂開發治理和保護等方面重大技術需求,建設和完善一批關鍵共性技術創新平台。開展農業面源污染監測、防治科技攻關,提升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能力。結合實施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科技重大專項、糧食豐產科技工程和種業科技創新工程等,建設產學研結合、育繁推一體化的現代種業創新體系,增強良種良法開發和推廣套用能力。
2.推進農業創新資源集聚。推進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完善以產業需求為導向、以農產品為單元、以產業鏈為主線、以綜合試驗站為基點的新型農業科技資源組合模式。積極培育以企業為主導的農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推進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和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構建適應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發展要求的技術體系。
3.加快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健全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構建以國家農技推廣機構為主導,農業科研單位、有關學校、農民專業合作社、涉農企業、民眾性科技組織、農民技術人員廣泛參與的多元化農技推廣體系,促進農業科技信息傳播和成果推廣套用。加快重大關鍵農業技術推廣套用和農機農藝融合。大力實施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行動,鼓勵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和技術合作組織,繼續完善農業科技專家大院、星火科技12396等科技服務模式。繼續實施星火計畫、科技富民強縣專項行動計畫、科普惠農興村計畫,全面提升現代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技術服務和推廣套用能力。
(二)製造業創新能力。
1.加強制造業共性技術創新平台建設。以製造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必需的基礎工藝、基礎材料、基礎元器件、關鍵零部件和軟體系統為重點,集聚、整合產業鏈各環節的創新資源,創新組織模式,搭建一批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工程化平台,為提升製造業新技術和新產品開發能力提供有力支撐。
2.提高重大成套技術裝備開發能力。圍繞重大成套技術裝備設計驗證以及節能減排、資源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等關鍵技術開發,完善和提升產業技術創新、檢測檢驗和系統驗證服務等平台,培育發展專業化的工業設計、研發機構。完善相應的研發和推廣套用體系,提升重大成套技術裝備的系統設計能力和集成創新能力、配套產業的新技術和新產品開發能力。
3.推動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強生產過程智慧型化和生產裝備數位化套用示範,提升集散控制、數字控制等自動化和信息化技術集成創新能力。推進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建設。實施製造業信息化科技工程。根據行業技術發展要求,培育和發展網路製造等現代製造模式,促進“生產型製造”向“服務型製造”轉變。
1.加強農業技術創新平台建設。圍繞我國糧食安全、種業發展、主要農產品供給、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物安全、農林生態保護等,加強農業重點實驗室、農業套用研究示範基地、科學觀測實驗站、品種改良中心、種質庫(圃)等創新基地和平台建設。依託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等國家科技計畫,圍繞動植物良種、生態林業、生態農業、海洋農業、農機裝備、新型肥藥、農產品精深加工、高效栽培、綠色種植、健康養殖、節本降耗、節水灌溉、植物病蟲害統防統治、動物疫病防控、農業防災減災、農業農村信息化、水文水資源監測、水土流失防控、河口海岸灘涂開發治理和保護等方面重大技術需求,建設和完善一批關鍵共性技術創新平台。開展農業面源污染監測、防治科技攻關,提升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能力。結合實施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科技重大專項、糧食豐產科技工程和種業科技創新工程等,建設產學研結合、育繁推一體化的現代種業創新體系,增強良種良法開發和推廣套用能力。
2.推進農業創新資源集聚。推進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完善以產業需求為導向、以農產品為單元、以產業鏈為主線、以綜合試驗站為基點的新型農業科技資源組合模式。積極培育以企業為主導的農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推進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和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構建適應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發展要求的技術體系。
3.加快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健全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構建以國家農技推廣機構為主導,農業科研單位、有關學校、農民專業合作社、涉農企業、民眾性科技組織、農民技術人員廣泛參與的多元化農技推廣體系,促進農業科技信息傳播和成果推廣套用。加快重大關鍵農業技術推廣套用和農機農藝融合。大力實施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行動,鼓勵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和技術合作組織,繼續完善農業科技專家大院、星火科技12396等科技服務模式。繼續實施星火計畫、科技富民強縣專項行動計畫、科普惠農興村計畫,全面提升現代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技術服務和推廣套用能力。
(二)製造業創新能力。
1.加強制造業共性技術創新平台建設。以製造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必需的基礎工藝、基礎材料、基礎元器件、關鍵零部件和軟體系統為重點,集聚、整合產業鏈各環節的創新資源,創新組織模式,搭建一批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工程化平台,為提升製造業新技術和新產品開發能力提供有力支撐。
2.提高重大成套技術裝備開發能力。圍繞重大成套技術裝備設計驗證以及節能減排、資源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等關鍵技術開發,完善和提升產業技術創新、檢測檢驗和系統驗證服務等平台,培育發展專業化的工業設計、研發機構。完善相應的研發和推廣套用體系,提升重大成套技術裝備的系統設計能力和集成創新能力、配套產業的新技術和新產品開發能力。
3.推動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強生產過程智慧型化和生產裝備數位化套用示範,提升集散控制、數字控制等自動化和信息化技術集成創新能力。推進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建設。實施製造業信息化科技工程。根據行業技術發展要求,培育和發展網路製造等現代製造模式,促進“生產型製造”向“服務型製造”轉變。
專欄1 製造業創新能力建設重點 | |
1 | 裝備製造 機械基礎零部件、基礎工藝、高端儀器儀表、先進實用農機裝備、煤機裝備、海洋技術裝備等設計、實驗及檢測,製造信息化、快速製造和再製造。 |
2 | 船舶 散貨船、油船、貨櫃船等傳統船型升級換代,船用中低速柴油機、船用電站,高技術船舶、綠色船舶設計製造,數位化船型設計資料庫。 |
3 | 汽車 高效內燃機、高效傳動與驅動、材料與結構輕量化、整車最佳化、普通混合動力、汽車節能技術等研發試驗平台。 |
4 | 鋼鐵 新一代鋼鐵可循環流程工藝技術,高性能、高質量及升級換代關鍵鋼材品種。 |
5 | 有色金屬 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煉、共伴生礦高效利用、礦山尾礦綜合利用、有色金屬短流程低能耗加工等技術與裝備。 |
6 | 石化 大型特大型石化技術裝備。 |
7 | 建材 無機非金屬材料、非金屬礦精深加工及節能減排、資源綜合利用。 |
8 | 輕工 新型電池、農用新型塑膠、酶製劑、食品加工、節能環保電光源、綠色智慧型家電。 |
9 | 紡織 高新技術纖維和新一代功能性、差別化纖維,高效節能紡紗、織造和印染以及產業用紡織品。 |
(三)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能力。
1.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平台和標準化建設。前瞻部署一批前沿技術研發平台,完善一批產業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平台,重點建設一批工程化驗證平台,為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有力支撐。強化戰略性新興產業智慧財產權與技術標準前瞻布局,支持以企業為核心的專利戰略聯盟和技術標準聯盟建設,掌握一批主導產業發展的智慧財產權和有國際影響力的技術標準,搶占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發展制高點。
2.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成果套用示範。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成果套用示範工程。依託產業創新資源聚集區,布局建設一批重大成果套用示範基地,支持商業模式創新,探索政府採購支持新方式,發展產業鏈完善、創新能力強、特色鮮明的創新集群,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關鍵技術的工程化和產業化能力。
1.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平台和標準化建設。前瞻部署一批前沿技術研發平台,完善一批產業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平台,重點建設一批工程化驗證平台,為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有力支撐。強化戰略性新興產業智慧財產權與技術標準前瞻布局,支持以企業為核心的專利戰略聯盟和技術標準聯盟建設,掌握一批主導產業發展的智慧財產權和有國際影響力的技術標準,搶占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發展制高點。
2.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成果套用示範。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成果套用示範工程。依託產業創新資源聚集區,布局建設一批重大成果套用示範基地,支持商業模式創新,探索政府採購支持新方式,發展產業鏈完善、創新能力強、特色鮮明的創新集群,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關鍵技術的工程化和產業化能力。
專欄2 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能力建設重點 | |
1 | 節能環保 高效節能、低耗零排、環境安全、資源循環利用。 |
2 | 新一代信息技術 新一代無線通信、衛星移動通信、下一代廣播電視網、下一代網際網路、雲計算、物聯網、新型顯示技術、半導體照明,信息技術服務。 |
3 | 生物 新藥創製、高性能診療設備,合成生物與先進生物製造,醫藥、重要農作物及畜禽、微生物菌(毒)種等基因資源信息庫。 |
4 | 高端裝備製造 航空產品、衛星載荷研製,智慧型控制系統、高檔數控工具機、軌道交通裝備、深海運載和探測技術裝備、深部礦產資源探測裝備。 |
5 | 新能源 新一代核電裝備、大型風電機組系統集成及零部件設計試驗平台,新型太陽能發電、智慧型電網、下一代生物燃料、大規模儲能。 |
6 | 新材料 新型功能材料、先進結構材料、高性能複合材料、分離膜材料、有機矽材料、納米材料、共性基礎材料。 |
7 | 新能源汽車 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車用動力電池、驅動電機、動力總成、管理控制系統。 |
(四)現代服務業創新能力。
1.加強服務業公共技術創新平台和標準體系建設。在金融服務、現代物流、商貿服務、高技術服務等領域,加強公共技術創新平台建設,開發和推廣套用新技術,發展服務新產品,推進服務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圍繞發展信息系統集成服務、網際網路增值服務、信息安全服務和數字內容服務等,建立和完善新興服務業標準體系,加快形成先進服務業標準創製能力,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
2.加快服務業創新基地建設。依託有比較優勢區域,建設主體功能突出、創新基礎較好的區域性服務業創新中心和產業化基地,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大力發展新興業態,促進服務業規模化、品牌化和網路化發展。引導推動國家高技術服務業發展試點省(市)和國家高技術服務產業基地加強技術創新平台建設,延伸和完善產業鏈,促進高技術服務業集群發展。推動有條件城市加快發展各類高技術服務組織和機構,支撐服務業創新發展。
(五)能源產業和綜合交通運輸創新能力。
1.推進能源產業和綜合交通運輸綠色發展。加快形成和提升新型煤化工、油氣勘探、農村水電開發等重大節能減排技術創新能力,研究推廣動力煤配製新技術,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技術、電網資源最佳化技術等開發與推廣能力,提高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水平。實施低碳技術創新及產業化示範工程,加強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技術研發和套用能力。加快建設智慧型化數字交通管理、綜合交通運輸和綠色交通等領域中帶動性強的關鍵技術研發平台;建設全國交通數據中心,構建綜合交通信息服務平台。
2.提高能源生產運行和交通運輸安全的技術保障能力。在能源產業領域,重點圍繞煤礦、電站、油氣田生產安全和電網、油氣管網運行安全等,完善一批研發和工程化設施,提升安全防控技術支撐能力;在綜合交通運輸領域,構建覆蓋設計、建設、運行、管理等環節的安全技術創新體系,重點加強鐵路、公路、水運和航空等重大基礎設施耐久性評價與安全保障技術創新平台建設,提高安全事故主動防控能力。
3.強化能源和交通重大工程建設的技術支撐。集聚整合行業優勢創新資源,加強關鍵技術、裝備和工藝創新能力建設,加速創新成果轉化,保障國家煤炭基地、大型水(核)電站、智慧型電網、近海海域和深水油氣田勘探開發、高速鐵路、高速公路、大型公路橋樑、航道整治、沿海深水港口、幹線機場、綜合交通樞紐等重大工程順利建設。
1.加強服務業公共技術創新平台和標準體系建設。在金融服務、現代物流、商貿服務、高技術服務等領域,加強公共技術創新平台建設,開發和推廣套用新技術,發展服務新產品,推進服務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圍繞發展信息系統集成服務、網際網路增值服務、信息安全服務和數字內容服務等,建立和完善新興服務業標準體系,加快形成先進服務業標準創製能力,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
2.加快服務業創新基地建設。依託有比較優勢區域,建設主體功能突出、創新基礎較好的區域性服務業創新中心和產業化基地,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大力發展新興業態,促進服務業規模化、品牌化和網路化發展。引導推動國家高技術服務業發展試點省(市)和國家高技術服務產業基地加強技術創新平台建設,延伸和完善產業鏈,促進高技術服務業集群發展。推動有條件城市加快發展各類高技術服務組織和機構,支撐服務業創新發展。
(五)能源產業和綜合交通運輸創新能力。
1.推進能源產業和綜合交通運輸綠色發展。加快形成和提升新型煤化工、油氣勘探、農村水電開發等重大節能減排技術創新能力,研究推廣動力煤配製新技術,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技術、電網資源最佳化技術等開發與推廣能力,提高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水平。實施低碳技術創新及產業化示範工程,加強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技術研發和套用能力。加快建設智慧型化數字交通管理、綜合交通運輸和綠色交通等領域中帶動性強的關鍵技術研發平台;建設全國交通數據中心,構建綜合交通信息服務平台。
2.提高能源生產運行和交通運輸安全的技術保障能力。在能源產業領域,重點圍繞煤礦、電站、油氣田生產安全和電網、油氣管網運行安全等,完善一批研發和工程化設施,提升安全防控技術支撐能力;在綜合交通運輸領域,構建覆蓋設計、建設、運行、管理等環節的安全技術創新體系,重點加強鐵路、公路、水運和航空等重大基礎設施耐久性評價與安全保障技術創新平台建設,提高安全事故主動防控能力。
3.強化能源和交通重大工程建設的技術支撐。集聚整合行業優勢創新資源,加強關鍵技術、裝備和工藝創新能力建設,加速創新成果轉化,保障國家煤炭基地、大型水(核)電站、智慧型電網、近海海域和深水油氣田勘探開發、高速鐵路、高速公路、大型公路橋樑、航道整治、沿海深水港口、幹線機場、綜合交通樞紐等重大工程順利建設。
專欄3 能源產業和綜合交通運輸創新能力建設重點 | |
1 | 電力 特高壓輸電、高效清潔燃煤電站、核電站安全。 |
2 | 煤炭 褐煤綜合利用、煤制芳烴、煤制天然氣、煤制乙二醇、煤炭液化、煤制烯烴。 |
3 | 石油天然氣 三次採油、海洋深水工程、石油地球物理、高含硫氣藏開採、測井技術、非常規天然氣開發。 |
4 | 鐵路 高速鐵路勘察設計、軌道交通通信信號、重載機車車輛,高速鐵路基礎設施耐久性評價、高速鐵路產品質量檢測檢驗。 |
5 | 公路 公路養護技術裝備、新型道路材料、公路長大橋建設、橋樑結構安全、公路隧道建設、陸地交通災害防治、交通安全應急。 |
6 | 水運 港口水工建築、疏浚技術裝備。 |
7 | 民航 新一代空管系統、技術及裝備,適航審定、航空運輸信息系統、低空飛行監視、指揮和信息系統。 |
8 | 綜合交通樞紐 客運一體化服務系統、貨運聯程集疏運系統、運營管理信息共享系統、防災救災和應急疏散系統。 |
五、提高重點社會領域創新能力
(一)教育領域。
1.加強教育信息化套用體系建設。推動“寬頻網路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路學習空間人人通”建設,構建和完善網路教學體系。全面推進教育信息化套用,鼓勵有條件的學校推進數位化學習中心、數位化校園、數位化圖書館和虛擬實驗室建設,促進課堂互動教學、網路互動學習,提升教育教學技術水平。加快發展開放靈活的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促進優質教育資源普及共享。加大教育信息化培訓力度,推廣教師信息化教育技術能力標準,加強教師、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專業化培訓,提高教師套用信息技術的水平。
2.提高教育信息化的技術支撐能力。開發適應多終端共享要求的內容資源、學習工具和資源生成系統,提高教育信息化技術裝備水平。加強數位化教學設施、特殊教育技術手段等技術創新。建設教育信息技術集成推廣、教育技術裝備與系統、教育支撐軟體開發等創新平台,提升教學標準評測認證和教育資源質量審定評測能力。
3.加強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國家教育管理信息標準與編碼規範,制定學校信息化管理業務標準與規範等教育信息化標準。搭建安全高效的國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完善教育基礎信息資料庫,提高教育管理效率和服務能力。建立健全數位化校園網路信息安全監管機制。
(二)醫療衛生領域。
1.加強醫療衛生公共服務技術能力建設。推進醫療衛生信息化,完善國家、省和地市三級衛生信息平台。推進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基本藥物和綜合管理等業務套用系統建設。加快臨床信息資源庫與資料庫建設,促進相互關聯與整合。建立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資源庫,提高臨床路徑實用性和電子化水平。推進醫療衛生服務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和系統的研發、產業化,並加快推廣套用。
2.推進醫療衛生技術基礎能力建設。加強基礎性衛生信息標準研發,統一衛生領域術語信息標準和代碼標準,研究制訂公共衛生和醫院信息化功能規範及業務流程規範。研究制訂適應業務需求的數據標準、交換標準和技術標準及臨床決策智慧型知識庫。推進中醫藥標準建設和中藥質量認證。建立和完善重大公共衛生、傳染病和高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監測預警體系。
3.強化疾病防治技術能力建設。加強心腦血管病、腫瘤、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等慢性病、地方病和職業病早期預警、預防干預與診斷治療共性關鍵技術研發能力建設,加強病因、致病機理等相關基礎研究,健全“預防—診斷—治療”技術體系。圍繞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和地方病,加快新型診療技術、裝備、診斷試劑、疫苗和藥物的開發與工程化能力建設,建立和完善相關標準,提高“發生—甄別—處置”系統診療能力。加強中醫藥研究體系建設,提高中醫藥防病治病能力。建立精神疾病與心理健康等臨床診療標準,完善基礎與臨床醫學研究體系。加強婦幼保健技術能力建設,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加強中國人群特有的營養健康、慢性疾病以及生殖健康、老年健康等的預測、預防和干預研究,健全綜合防治體系。
(三)文化領域。
1.推進文化科技創新能力建設。著眼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建設需要,在出版、印刷、傳媒、影視、演藝、網路遊戲、網路音樂、動漫等領域推動建設技術創新平台和產學研戰略聯盟,支持數字文化創意、數字出版、數字影視製作、數字投送等創新技術套用,形成一批文化資源資料庫,增強文化科技創新基礎能力。實施文化科技創新工程,突破一批核心、關鍵、共性技術,推進相關技術標準研製,充分利用信息技術等先進技術支撐文化裝備、材料、工藝、軟體、系統的研製和發展,提高科技對傳統文化業態的升級改造和對新興文化業態的培育能力。依託國家高新技術園區、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國家級文化產業(試驗)示範園區、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基地、國家動漫遊戲產業振興基地等建立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促進文化與科技創新資源和要素互動銜接,加快培育和發展文化創意、數字出版、數字印刷、數字媒體、動漫遊戲等新興文化產業。跟蹤新媒體發展趨勢,充分發揮基於網際網路和移動通信技術的新媒體在催生文化新業態、最佳化文化產業結構、完善文化產業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手段和服務內容。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大力開發新型文化產品,增強公共文化產品供給能力,滿足人民民眾多樣化文化需求,使城鄉居民平等享受公共文化服務。加快現代科技在圖書館、文化館(站)等公共文化場館中的普及和套用,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和直播衛星技術在農家書屋、全民閱讀、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數字圖書館推廣、公共電子閱覽室、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項目)創建等重點文化惠民工程建設中的作用,完善公共文化服務網路,構建技術先進、傳輸快捷、覆蓋廣泛的現代傳播體系。加強國際傳播能力建設,構建網路化國際文化交流服務平台,創新中國文化“走出去”方法和手段,提升中國文化的表現力和傳播力。
(四)公共安全領域。
1.增強突發事件監測預警技術能力。健全地質地震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生態環境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監測體系和預警預報信息發布平台,完善食品安全、突發急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動物疫情和職業危害等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平台和監測預警網路,建立社會安全基礎資料庫,形成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監測預警體系。完善國家重大工程和公共基礎設施監測監控平台,建立和完善水利水電工程、區域及跨區域電網、油氣管線、高速鐵路、機場、道橋、隧道、港口、發電廠、核設施、城市大型複雜建築和國家基礎信息網路等監測監控及信息安全保障技術體系。
2.提高應急管理技術水平。進一步加強國家應急平台建設,完善公共安全網路和信息技術標準與套用規範,強化跨部門、跨區域協同處置突發事件的技術支撐能力。加快應急管理基礎資料庫建設,推進重要技術資料、歷史資料收集管理和共享,為妥善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供可靠基礎數據。在重大事故災難與應急救援、職業危害預防控制、自然災害防治、公共衛生保障、社會安全防範等領域,加強安全保障關鍵共性技術開發與轉化,加大公共安全關鍵技術和裝備的攻關力度,增強防範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一)教育領域。
1.加強教育信息化套用體系建設。推動“寬頻網路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路學習空間人人通”建設,構建和完善網路教學體系。全面推進教育信息化套用,鼓勵有條件的學校推進數位化學習中心、數位化校園、數位化圖書館和虛擬實驗室建設,促進課堂互動教學、網路互動學習,提升教育教學技術水平。加快發展開放靈活的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促進優質教育資源普及共享。加大教育信息化培訓力度,推廣教師信息化教育技術能力標準,加強教師、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專業化培訓,提高教師套用信息技術的水平。
2.提高教育信息化的技術支撐能力。開發適應多終端共享要求的內容資源、學習工具和資源生成系統,提高教育信息化技術裝備水平。加強數位化教學設施、特殊教育技術手段等技術創新。建設教育信息技術集成推廣、教育技術裝備與系統、教育支撐軟體開發等創新平台,提升教學標準評測認證和教育資源質量審定評測能力。
3.加強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國家教育管理信息標準與編碼規範,制定學校信息化管理業務標準與規範等教育信息化標準。搭建安全高效的國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完善教育基礎信息資料庫,提高教育管理效率和服務能力。建立健全數位化校園網路信息安全監管機制。
(二)醫療衛生領域。
1.加強醫療衛生公共服務技術能力建設。推進醫療衛生信息化,完善國家、省和地市三級衛生信息平台。推進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基本藥物和綜合管理等業務套用系統建設。加快臨床信息資源庫與資料庫建設,促進相互關聯與整合。建立城鄉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資源庫,提高臨床路徑實用性和電子化水平。推進醫療衛生服務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和系統的研發、產業化,並加快推廣套用。
2.推進醫療衛生技術基礎能力建設。加強基礎性衛生信息標準研發,統一衛生領域術語信息標準和代碼標準,研究制訂公共衛生和醫院信息化功能規範及業務流程規範。研究制訂適應業務需求的數據標準、交換標準和技術標準及臨床決策智慧型知識庫。推進中醫藥標準建設和中藥質量認證。建立和完善重大公共衛生、傳染病和高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監測預警體系。
3.強化疾病防治技術能力建設。加強心腦血管病、腫瘤、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等慢性病、地方病和職業病早期預警、預防干預與診斷治療共性關鍵技術研發能力建設,加強病因、致病機理等相關基礎研究,健全“預防—診斷—治療”技術體系。圍繞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和地方病,加快新型診療技術、裝備、診斷試劑、疫苗和藥物的開發與工程化能力建設,建立和完善相關標準,提高“發生—甄別—處置”系統診療能力。加強中醫藥研究體系建設,提高中醫藥防病治病能力。建立精神疾病與心理健康等臨床診療標準,完善基礎與臨床醫學研究體系。加強婦幼保健技術能力建設,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加強中國人群特有的營養健康、慢性疾病以及生殖健康、老年健康等的預測、預防和干預研究,健全綜合防治體系。
(三)文化領域。
1.推進文化科技創新能力建設。著眼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建設需要,在出版、印刷、傳媒、影視、演藝、網路遊戲、網路音樂、動漫等領域推動建設技術創新平台和產學研戰略聯盟,支持數字文化創意、數字出版、數字影視製作、數字投送等創新技術套用,形成一批文化資源資料庫,增強文化科技創新基礎能力。實施文化科技創新工程,突破一批核心、關鍵、共性技術,推進相關技術標準研製,充分利用信息技術等先進技術支撐文化裝備、材料、工藝、軟體、系統的研製和發展,提高科技對傳統文化業態的升級改造和對新興文化業態的培育能力。依託國家高新技術園區、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國家級文化產業(試驗)示範園區、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基地、國家動漫遊戲產業振興基地等建立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促進文化與科技創新資源和要素互動銜接,加快培育和發展文化創意、數字出版、數字印刷、數字媒體、動漫遊戲等新興文化產業。跟蹤新媒體發展趨勢,充分發揮基於網際網路和移動通信技術的新媒體在催生文化新業態、最佳化文化產業結構、完善文化產業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手段和服務內容。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大力開發新型文化產品,增強公共文化產品供給能力,滿足人民民眾多樣化文化需求,使城鄉居民平等享受公共文化服務。加快現代科技在圖書館、文化館(站)等公共文化場館中的普及和套用,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和直播衛星技術在農家書屋、全民閱讀、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數字圖書館推廣、公共電子閱覽室、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項目)創建等重點文化惠民工程建設中的作用,完善公共文化服務網路,構建技術先進、傳輸快捷、覆蓋廣泛的現代傳播體系。加強國際傳播能力建設,構建網路化國際文化交流服務平台,創新中國文化“走出去”方法和手段,提升中國文化的表現力和傳播力。
(四)公共安全領域。
1.增強突發事件監測預警技術能力。健全地質地震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生態環境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監測體系和預警預報信息發布平台,完善食品安全、突發急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動物疫情和職業危害等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平台和監測預警網路,建立社會安全基礎資料庫,形成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監測預警體系。完善國家重大工程和公共基礎設施監測監控平台,建立和完善水利水電工程、區域及跨區域電網、油氣管線、高速鐵路、機場、道橋、隧道、港口、發電廠、核設施、城市大型複雜建築和國家基礎信息網路等監測監控及信息安全保障技術體系。
2.提高應急管理技術水平。進一步加強國家應急平台建設,完善公共安全網路和信息技術標準與套用規範,強化跨部門、跨區域協同處置突發事件的技術支撐能力。加快應急管理基礎資料庫建設,推進重要技術資料、歷史資料收集管理和共享,為妥善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供可靠基礎數據。在重大事故災難與應急救援、職業危害預防控制、自然災害防治、公共衛生保障、社會安全防範等領域,加強安全保障關鍵共性技術開發與轉化,加大公共安全關鍵技術和裝備的攻關力度,增強防範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專欄4 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建設重點 | |
1 | 自然災害 水旱災害等重大自然災害防禦和應對,應急物資調度、應急廣播。 |
2 | 事故災難 煤礦重大事故預防與應急技術,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技術。 |
3 | 公共衛生 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溯源,食品安全信息監測,食品安全科研基礎數據共享,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 |
4 | 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測試評估、存儲、監控、實時防護。 |
5 | 生物安全 轉基因生物安全,藥品安全及監控,高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 |
六、強化區域創新發展能力
(一)加快建設各具特色的區域創新體系。
結合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特色和優勢,加快區域創新能力布局建設,構建運行高效的區域創新網路,鼓勵創新資源密集的區域率先實現創新驅動發展,支持具有特色創新資源的區域加快提高創新能力。東部地區要發揮開放和科教資源密集優勢,集聚國際創新資源,重點提升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冀等區域的自主創新能力,支撐產業高端化、國際化發展。中部地區要發揮承東啟西區位和產業技術基礎齊全的優勢,強化與東西部地區的人才、技術和設備等創新要素對接,加強產業配套創新能力建設。西部地區要發揮特色資源和產業優勢,加快產業技術研發與產業化能力建設,形成若干有較強創新能力的特色優勢資源綜合利用加工基地、新能源基地和先進裝備製造基地。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要發揮產業和科技基礎較強的優勢,強化現代產業科技支撐體系,推動高端裝備製造業發展和傳統製造業轉型升級,加快新型工業化進程。以交通、水利、農業、氣象、質檢、環保等為重點,推進跨區域公共技術創新和服務平台建設,探索建立有效的跨區運行機制和模式,著力解決水污染控制、大氣污染防治、污染土壤修復、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公共安全等綜合性問題。
(二)推進重點創新集聚區建設與發展。
加強北京中關村、武漢東湖、上海張江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和政策先行先試,加快創新支撐條件建設,探索創新驅動發展的新思路、新模式。推動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的“二次創業”,加快建立服務於知識技術密集型產業發展的共性技術創新平台和公共服務平台,最佳化創新創業環境,增強園區自主創新和持續發展能力。推進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建設,帶動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充滿活力的省級創新型城市,構建特色鮮明、優勢互補的創新型城市群,培育若干有國際影響力的區域經濟成長極。
七、推進創新主體能力建設
(一)加強企業技術創新基礎能力建設。
1.深入實施國家技術創新工程。鼓勵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按產業發展需求構建創新鏈,推進創新型企業建設,加大對企業創新基礎能力建設支持力度,促進創新資源向企業集聚。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承擔或參與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中心以及中試和技術轉移平台建設,鼓勵企業承擔國家和地方科技計畫項目。深化轉制院所改革,增強行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服務能力和技術輻射能力。
2.加強企業研發機構建設。採取有效政策措施,引導企業加大產業發展前沿技術研發力度。實施企業技術創新百強工程,重點建設一批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大力發展省市、行業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完善重大新產品研發與技術升級支撐體系。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在海外建立研發中心,提升企業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技術開發能力。
3.推進中小企業創新服務體系建設。在中小企業集聚區布局建設一批技術創新服務平台,增強產品創新、工藝創新和服務創新支撐能力。實施中小企業信息化推進工程,完善第三方信息化套用服務平台,搭建行業套用平台,加快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步伐。
(一)加快建設各具特色的區域創新體系。
結合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特色和優勢,加快區域創新能力布局建設,構建運行高效的區域創新網路,鼓勵創新資源密集的區域率先實現創新驅動發展,支持具有特色創新資源的區域加快提高創新能力。東部地區要發揮開放和科教資源密集優勢,集聚國際創新資源,重點提升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冀等區域的自主創新能力,支撐產業高端化、國際化發展。中部地區要發揮承東啟西區位和產業技術基礎齊全的優勢,強化與東西部地區的人才、技術和設備等創新要素對接,加強產業配套創新能力建設。西部地區要發揮特色資源和產業優勢,加快產業技術研發與產業化能力建設,形成若干有較強創新能力的特色優勢資源綜合利用加工基地、新能源基地和先進裝備製造基地。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要發揮產業和科技基礎較強的優勢,強化現代產業科技支撐體系,推動高端裝備製造業發展和傳統製造業轉型升級,加快新型工業化進程。以交通、水利、農業、氣象、質檢、環保等為重點,推進跨區域公共技術創新和服務平台建設,探索建立有效的跨區運行機制和模式,著力解決水污染控制、大氣污染防治、污染土壤修復、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公共安全等綜合性問題。
(二)推進重點創新集聚區建設與發展。
加強北京中關村、武漢東湖、上海張江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和政策先行先試,加快創新支撐條件建設,探索創新驅動發展的新思路、新模式。推動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的“二次創業”,加快建立服務於知識技術密集型產業發展的共性技術創新平台和公共服務平台,最佳化創新創業環境,增強園區自主創新和持續發展能力。推進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建設,帶動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充滿活力的省級創新型城市,構建特色鮮明、優勢互補的創新型城市群,培育若干有國際影響力的區域經濟成長極。
七、推進創新主體能力建設
(一)加強企業技術創新基礎能力建設。
1.深入實施國家技術創新工程。鼓勵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按產業發展需求構建創新鏈,推進創新型企業建設,加大對企業創新基礎能力建設支持力度,促進創新資源向企業集聚。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承擔或參與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中心以及中試和技術轉移平台建設,鼓勵企業承擔國家和地方科技計畫項目。深化轉制院所改革,增強行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服務能力和技術輻射能力。
2.加強企業研發機構建設。採取有效政策措施,引導企業加大產業發展前沿技術研發力度。實施企業技術創新百強工程,重點建設一批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大力發展省市、行業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完善重大新產品研發與技術升級支撐體系。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在海外建立研發中心,提升企業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技術開發能力。
3.推進中小企業創新服務體系建設。在中小企業集聚區布局建設一批技術創新服務平台,增強產品創新、工藝創新和服務創新支撐能力。實施中小企業信息化推進工程,完善第三方信息化套用服務平台,搭建行業套用平台,加快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步伐。
專欄5 企業技術創新基礎能力建設重點 | |
1 | 國家技術創新工程 以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核心競爭力為主旨,促進政產學研用緊密結合,進一步創新管理,著力建立企業主導產業技術研發創新的體制機制,引導和支持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構建一批支撐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完善一批面向企業的技術創新服務平台,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推動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套用,培育一批高端化、集約化、專業化的創新型園區。 |
2 | 企業技術創新百強工程 選擇高技術產業、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和我國具有比較優勢的重點產業的行業排頭兵企業,培育百家在產業自主創新中具有領軍作用的大企業集團和創新優勢企業,培育一批組織健全、實力雄厚的企業研究開發機構。 |
(二)提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創新能力。
深入實施“211工程”、“985工程”和“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畫”,重點完善基礎研究、套用基礎研究平台,整合高等院校優勢創新資源,建設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加強跨學科交叉研究機構、跨校研究中心建設,增強高等院校創新人才培養能力、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創新能力。持續穩定支持基礎研究類和社會公益類科研機構,實施中科院“創新2020”,在重點領域形成國際一流的優勢學科和研究基地,大幅提升科研院所原始創新能力和重大技術系統集成能力。依託具有較強研究開發和技術輻射能力的科研院所,利用現有基礎條件和綜合優勢,合理布局一批國家重大公益性科技基礎設施。大力推動協同創新,建立與產業、區域經濟緊密結合的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機制,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服務國家重大需求、支撐產業結構調整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能力。
深入實施“211工程”、“985工程”和“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畫”,重點完善基礎研究、套用基礎研究平台,整合高等院校優勢創新資源,建設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加強跨學科交叉研究機構、跨校研究中心建設,增強高等院校創新人才培養能力、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創新能力。持續穩定支持基礎研究類和社會公益類科研機構,實施中科院“創新2020”,在重點領域形成國際一流的優勢學科和研究基地,大幅提升科研院所原始創新能力和重大技術系統集成能力。依託具有較強研究開發和技術輻射能力的科研院所,利用現有基礎條件和綜合優勢,合理布局一批國家重大公益性科技基礎設施。大力推動協同創新,建立與產業、區域經濟緊密結合的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機制,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服務國家重大需求、支撐產業結構調整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能力。
專欄6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創新能力建設重點 | |
1 | 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畫 瞄準科學前沿和國家發展重大需求,加強重點學科建設,有效整合創新資源,構建協同創新的新模式與新機制,認定並支持一批“2011計畫協同創新中心”,集聚和培養一批拔尖創新人才,取得一批重大標誌性成果,提高高等學校創新能力。 |
2 | 中科院“創新2020” 建設基礎前沿科學中心、戰略高技術研發中心和重大公益性科技綜合研究中心以及國家巨觀決策科技支持系統,組織實施戰略性先導科技專項,最佳化布局建設區域創新集群和開放共享的創新基礎設施,著力解決關係國家全局和長遠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前瞻性重大科技問題。 |
(三)增強科技中介機構創新服務能力。
1.積極推進各類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發展。引導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向服務專業化、功能社會化、組織網路化、運行規範化方向發展。加強骨幹中介機構技術服務能力建設,提升技術服務設備水平,培養高水平人才和從業人員。推動中介機構套用現代科學技術,創新服務方式與手段,推動業務向技術集成、產品設計、工藝配套以及管理諮詢等領域拓展。發揮行業協會、學會和產業組織作用,加強對科技諮詢、技術評估、信息服務和創業投資服務等中介服務機構的指導,增強中介機構專業化服務能力。
2.提高科技中介機構服務創新的水平。以提高創業服務能力為重點,大力推進大學科技園、留學人員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為科技型初創企業提供優質、高效、全方位服務。以加速創新成果轉移擴散為目標,增強國家技術轉移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和技術交易中心等組織專業化服務能力。大力發展創業投資服務機構,吸引社會資金支持創新活動。加強科技信息機構的信息採集與綜合加工能力建設,提升政策諮詢與評估機構的決策諮詢與技術支撐能力,面向社會提供科技信息和決策諮詢服務以及第三方技術評估服務。
(四)進一步深化企業主導的產學研合作。
加強協同創新,積極探索推進產學研相結合的有效模式。鼓勵行業骨幹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業、行業協會等共建研發組織,建設產業關鍵共性技術創新平台。支持企業牽頭組織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承擔國家科技計畫項目,探索企業選題、共同研發的新模式。建立企業主導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強化其組織技術創新合作、創新平台建設、技術轉移擴散、人才聯合培養等功能。
八、加強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一)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畫和青年人才開發計畫,設立科學家工作室,依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骨幹企業,加快建設一批創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和國家青年英才培養基地,培養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學家、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等。統籌實施“千人計畫”等引才引智計畫,在前沿技術和新興產業領域建設一批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為引進的世界科技發展前沿戰略科學家、學術帶頭人和優秀創新團隊提供研發條件保障。推薦優秀科學家參與國際科技組織和重大國際科技合作計畫並擔任重要職務,增強我國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運用國內外科技資源的能力。
(二)產業創新緊缺人才。
以國家科技計畫和重大工程為平台,以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和產學研合作項目為紐帶,建設一批工程創新實訓基地,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加快培養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緊缺專門人才。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畫,依託大型骨幹企業、職業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加快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養和實訓基地建設。深入實施“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畫”,推行校企合作、工學結合和頂崗實習等高技能人才培養模式,造就一大批工程技術領軍人才和具有創新意識的高技能人才。加快工程教育和工程師資格國際互認進程,培養專業化、國際化、複合型工程技術人才隊伍。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人才隊伍建設。鼓勵支持生產一線人員立足本職崗位開展技術創新,提升科學素質和勞動技能。
(三)創新創業服務人才。
加強服務於創新創業的各類人才培養。以服務科研開發為目標,培養一批具有較高專業技能的科研支撐人員。著眼產業技術發展需求,培養一批了解產業科技前沿和市場需求的信息分析專門人才。圍繞提高創業服務水平,培養一批人事代理、人才測評、心理諮詢、人才選拔、就業指導等方面專業人才。依託國家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基地,加快國家(地方)智慧財產權人才庫和專業人才信息網路建設,重點培養社會急需的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和中介服務人才。實施科普人才隊伍建設工程,加強科普人才培養與在職培訓,壯大科普人才隊伍。
(四)完善創新人才使用激勵機制。
改進科技成果管理制度,鼓勵探索知識、技術、管理、技能等要素參與分配的機制,探索有利於創新人才發揮作用的多種分配方式,支持企業創新人才以股權、期權等多種形式參與收益分配。鼓勵非職務創新。逐步完善政府獎勵、用人單位獎勵和社會獎勵互為補充的多層次創新獎勵體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範和鼓勵社會力量設立創新獎項,表彰在創新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公民或者組織。布局建設一批人才特區,探索創新人才培養、使用、流動、評價制度,為創新創業人才開發提供示範。建立創業基地,通過創業輔導、資助啟動資金、稅收減免等多種方式,支持創新創業人才開發。
九、完善創新能力建設環境
(一)整合共享創新資源。
積極推進體制機制改革,促進創新資源有效共享、高效利用,加強科技資源和科技產出調查,統籌創新資源配置,深化跨部門、跨區域和跨行業開放合作,完善公共科技資源共建共享機制。完善財政資金支持的科技基礎設施運行管理和績效評估機制,推進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構建多種模式的創新資源開放共享機制,鼓勵和引導創新資源向社會開放。加強國家、行業、地方的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和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的統籌銜接,完善部省會商、院地合作、部門共建等協同機制,促進中央與地方創新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有效整合。
(二)加強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
加快構建以國家智慧財產權數據中心為核心、區域(行業)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中心為支撐、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與維權援助機構為基礎的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體系,提升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能力。強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科技計畫的智慧財產權前瞻布局,加強重大科技項目智慧財產權全過程管理。落實完善國家資助開發的科研成果授權和利益分享機制。建立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審議機制,構建智慧財產權分析預警體系,提高智慧財產權創造和布局針對性。深入開展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實施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和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工程,增強企事業單位的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加強智慧財產權專業服務機構、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機構的技術支撐能力和智慧財產權價值評估能力建設,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大力推進使用正版軟體。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依法懲治侵犯智慧財產權的違法犯罪行為,為科技創新營造良好環境。
(三)推進科學普及能力建設。
構建開放程度高、延伸範圍廣的信息化、網路化全國科普設施體系,合理規劃科技館、自然科學博物館等科普設施建設。推進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向社會開放,開展科普活動。引導社會加大科普投入,繁榮科普創作。推進科技計畫成果科普化,推動科普網站、虛擬博物館和虛擬科技館建設,利用手機、網際網路和移動電視等新媒體技術和手段,創新科普傳播方式方法,提升科學資源的普及效率和水平。完善全國科普信息資源共享和交流平台,完善國家科普統計制度,集成國內外科普信息資源,健全科普資源配送體系。
(四)大力培育創新文化。
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鼓勵探索、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氛圍,開展創新方法培訓,強化科學精神、創造性思維和創新能力教育培訓。拓寬創新文化傳播渠道,支持產業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和有關國際組織聯合搭建創新交流平台,打造若干具有國際影響的創新論壇,加強自主創新成果展示;引導和支持電視台、電台、網路、手機、報刊等傳播創新理念,宣傳創新案例,報導創新動態,普及創新知識。
(五)提升國際合作水平。
根據我國發展需要,制定科技發展國際化戰略,積極開展全方位、多層次、高水平的科技國際合作。加大引進國際科技創新資源的力度。加強我國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業與國外科研機構的合作交流,合理規劃、有序推進聯合實驗室、聯合研究中心建設。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和行業,建立與發展需求密切結合的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形成不同層次、不同形式的國際科技合作平台。積極參與氣候變化、重大疾病、公共安全等全球性重大科技合作,大力推進政府間合作和科研項目合作,不斷探索合作新模式。加強內地與港澳台地區科技交流,建立更加緊密的科技合作關係。
十、規劃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發揮積極性和主動性,抓緊制定具體措施,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創新機制,確保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區特點和發展需求,制訂相應專項規劃,切實推進本地區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建立部門之間、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工作會商制度和協調機制,加強相關規劃的有機銜接,形成共同推進規劃落實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支持政策措施。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技術進步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促進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產業政策、財稅政策、金融政策等與創新能力建設的銜接協調。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有關規定,進一步研究並完善支持企業創新和科研成果產業化的財稅金融政策,全面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研究開發儀器設備加速折舊、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研發設施稅收減免等稅收激勵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風險投資等投融資政策。鼓勵採用和推廣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標準。建立健全技術產權交易市場。
(三)保障資金投入。
進一步完善和落實促進全社會研發經費逐步增長的相關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層次的科技投入體系。發揮政府在科技投入中的引導作用,鼓勵和吸引全社會加大對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投入力度。推進金融機構、社會團體、企業、個人以及國外投資者參與高水平的研發設施建設。
(四)強化監督評估。
強化規劃實施的監測、評估和督促檢查,採取有效措施解決規劃實施中遇到的問題,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和完善規劃的具體任務部署。建立綜合評價和第三方評價制度,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和監督機制,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規劃實施的監督。
1.積極推進各類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發展。引導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向服務專業化、功能社會化、組織網路化、運行規範化方向發展。加強骨幹中介機構技術服務能力建設,提升技術服務設備水平,培養高水平人才和從業人員。推動中介機構套用現代科學技術,創新服務方式與手段,推動業務向技術集成、產品設計、工藝配套以及管理諮詢等領域拓展。發揮行業協會、學會和產業組織作用,加強對科技諮詢、技術評估、信息服務和創業投資服務等中介服務機構的指導,增強中介機構專業化服務能力。
2.提高科技中介機構服務創新的水平。以提高創業服務能力為重點,大力推進大學科技園、留學人員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為科技型初創企業提供優質、高效、全方位服務。以加速創新成果轉移擴散為目標,增強國家技術轉移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和技術交易中心等組織專業化服務能力。大力發展創業投資服務機構,吸引社會資金支持創新活動。加強科技信息機構的信息採集與綜合加工能力建設,提升政策諮詢與評估機構的決策諮詢與技術支撐能力,面向社會提供科技信息和決策諮詢服務以及第三方技術評估服務。
(四)進一步深化企業主導的產學研合作。
加強協同創新,積極探索推進產學研相結合的有效模式。鼓勵行業骨幹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業、行業協會等共建研發組織,建設產業關鍵共性技術創新平台。支持企業牽頭組織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承擔國家科技計畫項目,探索企業選題、共同研發的新模式。建立企業主導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強化其組織技術創新合作、創新平台建設、技術轉移擴散、人才聯合培養等功能。
八、加強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一)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畫和青年人才開發計畫,設立科學家工作室,依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骨幹企業,加快建設一批創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和國家青年英才培養基地,培養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學家、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等。統籌實施“千人計畫”等引才引智計畫,在前沿技術和新興產業領域建設一批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為引進的世界科技發展前沿戰略科學家、學術帶頭人和優秀創新團隊提供研發條件保障。推薦優秀科學家參與國際科技組織和重大國際科技合作計畫並擔任重要職務,增強我國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運用國內外科技資源的能力。
(二)產業創新緊缺人才。
以國家科技計畫和重大工程為平台,以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和產學研合作項目為紐帶,建設一批工程創新實訓基地,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加快培養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緊缺專門人才。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畫,依託大型骨幹企業、職業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加快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養和實訓基地建設。深入實施“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畫”,推行校企合作、工學結合和頂崗實習等高技能人才培養模式,造就一大批工程技術領軍人才和具有創新意識的高技能人才。加快工程教育和工程師資格國際互認進程,培養專業化、國際化、複合型工程技術人才隊伍。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人才隊伍建設。鼓勵支持生產一線人員立足本職崗位開展技術創新,提升科學素質和勞動技能。
(三)創新創業服務人才。
加強服務於創新創業的各類人才培養。以服務科研開發為目標,培養一批具有較高專業技能的科研支撐人員。著眼產業技術發展需求,培養一批了解產業科技前沿和市場需求的信息分析專門人才。圍繞提高創業服務水平,培養一批人事代理、人才測評、心理諮詢、人才選拔、就業指導等方面專業人才。依託國家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基地,加快國家(地方)智慧財產權人才庫和專業人才信息網路建設,重點培養社會急需的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和中介服務人才。實施科普人才隊伍建設工程,加強科普人才培養與在職培訓,壯大科普人才隊伍。
(四)完善創新人才使用激勵機制。
改進科技成果管理制度,鼓勵探索知識、技術、管理、技能等要素參與分配的機制,探索有利於創新人才發揮作用的多種分配方式,支持企業創新人才以股權、期權等多種形式參與收益分配。鼓勵非職務創新。逐步完善政府獎勵、用人單位獎勵和社會獎勵互為補充的多層次創新獎勵體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範和鼓勵社會力量設立創新獎項,表彰在創新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公民或者組織。布局建設一批人才特區,探索創新人才培養、使用、流動、評價制度,為創新創業人才開發提供示範。建立創業基地,通過創業輔導、資助啟動資金、稅收減免等多種方式,支持創新創業人才開發。
九、完善創新能力建設環境
(一)整合共享創新資源。
積極推進體制機制改革,促進創新資源有效共享、高效利用,加強科技資源和科技產出調查,統籌創新資源配置,深化跨部門、跨區域和跨行業開放合作,完善公共科技資源共建共享機制。完善財政資金支持的科技基礎設施運行管理和績效評估機制,推進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構建多種模式的創新資源開放共享機制,鼓勵和引導創新資源向社會開放。加強國家、行業、地方的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和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的統籌銜接,完善部省會商、院地合作、部門共建等協同機制,促進中央與地方創新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有效整合。
(二)加強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
加快構建以國家智慧財產權數據中心為核心、區域(行業)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中心為支撐、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與維權援助機構為基礎的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體系,提升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能力。強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科技計畫的智慧財產權前瞻布局,加強重大科技項目智慧財產權全過程管理。落實完善國家資助開發的科研成果授權和利益分享機制。建立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審議機制,構建智慧財產權分析預警體系,提高智慧財產權創造和布局針對性。深入開展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實施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和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工程,增強企事業單位的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加強智慧財產權專業服務機構、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機構的技術支撐能力和智慧財產權價值評估能力建設,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大力推進使用正版軟體。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依法懲治侵犯智慧財產權的違法犯罪行為,為科技創新營造良好環境。
(三)推進科學普及能力建設。
構建開放程度高、延伸範圍廣的信息化、網路化全國科普設施體系,合理規劃科技館、自然科學博物館等科普設施建設。推進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向社會開放,開展科普活動。引導社會加大科普投入,繁榮科普創作。推進科技計畫成果科普化,推動科普網站、虛擬博物館和虛擬科技館建設,利用手機、網際網路和移動電視等新媒體技術和手段,創新科普傳播方式方法,提升科學資源的普及效率和水平。完善全國科普信息資源共享和交流平台,完善國家科普統計制度,集成國內外科普信息資源,健全科普資源配送體系。
(四)大力培育創新文化。
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鼓勵探索、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氛圍,開展創新方法培訓,強化科學精神、創造性思維和創新能力教育培訓。拓寬創新文化傳播渠道,支持產業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和有關國際組織聯合搭建創新交流平台,打造若干具有國際影響的創新論壇,加強自主創新成果展示;引導和支持電視台、電台、網路、手機、報刊等傳播創新理念,宣傳創新案例,報導創新動態,普及創新知識。
(五)提升國際合作水平。
根據我國發展需要,制定科技發展國際化戰略,積極開展全方位、多層次、高水平的科技國際合作。加大引進國際科技創新資源的力度。加強我國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業與國外科研機構的合作交流,合理規劃、有序推進聯合實驗室、聯合研究中心建設。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和行業,建立與發展需求密切結合的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形成不同層次、不同形式的國際科技合作平台。積極參與氣候變化、重大疾病、公共安全等全球性重大科技合作,大力推進政府間合作和科研項目合作,不斷探索合作新模式。加強內地與港澳台地區科技交流,建立更加緊密的科技合作關係。
十、規劃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發揮積極性和主動性,抓緊制定具體措施,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創新機制,確保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區特點和發展需求,制訂相應專項規劃,切實推進本地區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建立部門之間、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工作會商制度和協調機制,加強相關規劃的有機銜接,形成共同推進規劃落實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支持政策措施。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技術進步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促進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產業政策、財稅政策、金融政策等與創新能力建設的銜接協調。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有關規定,進一步研究並完善支持企業創新和科研成果產業化的財稅金融政策,全面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研究開發儀器設備加速折舊、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研發設施稅收減免等稅收激勵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風險投資等投融資政策。鼓勵採用和推廣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標準。建立健全技術產權交易市場。
(三)保障資金投入。
進一步完善和落實促進全社會研發經費逐步增長的相關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層次的科技投入體系。發揮政府在科技投入中的引導作用,鼓勵和吸引全社會加大對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投入力度。推進金融機構、社會團體、企業、個人以及國外投資者參與高水平的研發設施建設。
(四)強化監督評估。
強化規劃實施的監測、評估和督促檢查,採取有效措施解決規劃實施中遇到的問題,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和完善規劃的具體任務部署。建立綜合評價和第三方評價制度,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和監督機制,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規劃實施的監督。
規劃解讀
問:請簡要介紹《規劃》的編制背景。
答:黨的十八大提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要求將創新作為經濟成長的主要動力,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力量;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以促進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為重點,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其核心是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問:《規劃》的總體定位和基本內涵是什麼?
答:《規劃》定位上主要體現三個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加強科技與經濟的緊密結合,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貫穿到現代化建設的各個方面。二是搞好與其他重點規劃的統籌和協調;三是體現政策導向性,重在明確政府工作方向,引導創新主體行為,推進創新能力的布局、形成和提升。
問:《規劃》遵循的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規劃》注重把握“四個結合”的原則。一是“遠近結合”。二是“軟硬結合”。三是“兩手結合”。從推進創新能力建設的不同層面,要求體現“有形手”和“無形手”的特點,明確政府和市場作用的政策導向。《規劃》共分十個部分,主要包括建設基礎與面臨形勢,指導思想、建設目標和總體部署,七個方面的重點任務及規劃實施等。
問:《規劃》對當前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現狀和形勢有什麼樣的基本判斷?
答:《規劃》從自主創新政策環境、自主創新基礎條件、創新主體發展能力、創新驅動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等四方面,系統總結了“十一五”時期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取得的重要成就。
問:《規劃》提出的“十二五”時期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指導思路、總體部署和建設目標是什麼?基於什麼考慮?
答:為加強指導思想的統領作用,更好地凝鍊重點,《規劃》從三個方面對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重點、任務和方向做出總體部署。一是創新基礎條件建設布局更加合理。二是重點領域創新能力明顯提升。 三是創新主體實力明顯增強。 四是區域創新能力布局不斷最佳化。五是創新環境更加完善。
問:《規劃》提出的“十二五”時期自主創新能力建設重點任務是什麼?
答:提出了“十二五”時期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7個方面重點任務。
一是從加強科技創新基礎條件建設方面;二是從增強重點產業持續創新能力方面;三是從提高重點社會領域創新能力方面;四是從強化區域創新發展能力方面;五是從推進創新主體能力建設方面;六是從加強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方面;七是從完善創新能力建設環境方面。
問:如何保障《規劃》目標任務的順利實現?
答:為確保各項重點任務和建設目標的順利實施,《規劃》從四個層面提出具體措施。一是在加強組織領導方面,要求各相關部門抓緊制定具體方案,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創新機制。二是在政策措施方面,要求進一步完善促進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產業政策、財稅政策、金融政策等與創新能力建設的銜接協調;完善支持企業創新和科研成果產業化的財稅金融政策。三是在保障資金投入方面,要求發揮政府在科技投入中的引導作用,鼓勵和吸引全社會加大對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投入力度;推進金融機構、社會團體、企業、個人以及國外投資者參與高水平的研究開發設施建設,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層次的科技投入體系。四是在《規劃》實施的監測、評估和督促檢查方面,要求建立綜合評價和第三方評價制度,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和監督機制,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規劃實施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