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霍金斯簡介
約翰·霍金斯(John Howkins):世界創意產業之父,創新模式的推動者,英國著名創意文化產業研究專家 他曾為
美國廣播公司、
英國廣播公司、
中國中央電視台、
歐盟委員會、聯合國、
IBM、韓國信息戰略發展研究處、倫敦發展機構、
新聞集團、日本公共廣播電視台、星空電視、墨西哥Televisa電視台、時代華納環球影視提供諮詢。他曾為包括澳大利亞、加拿大、中國、法國、義大利、日本、墨西哥、摩洛哥、波蘭、新加坡、英國和美國在內的20多個國家的公司及政府提供咨 詢。多家機構提供諮詢。
約翰·霍金斯先生是
林肯大學創意產業領域的客座教授,出版了“溝通在中國”,“
創意經濟”,“CODE:數位化經濟中的協作及所有權問題”和 “了解電視”等著作。他經常進行各種
演講及宣傳。
1997年英國布萊爾政府聽從了霍金斯的建議,開始扶持創意產業,由此被稱為“創意產業之父”。
約翰·霍金斯先生在1982-1996年期間與
時代華納及美國電影頻道在歐洲合作負責電視運營。他在1985-1990年期間是國際合作交流中 心的執行負責人。他是英國銀幕諮詢理事會的副主席並曾擔任倫敦電影學校的主席及獨立製片人協會的副主席。約翰·霍金斯先生曾在1998年擔任歐洲音影會議的協調人,擔任2003年EDGE:
創意產業論壇的共同負責人。
作為
創意經濟的權威人物,約翰·霍金斯頻繁訪問中國,在重大會議、論壇、電台和電視上發表演講,並多次受邀就政府政策和商業策略問題提出諮詢意見。 他是上海戲劇學院副院長兼客座教授,上海創意及創新學院院長,並且擔任上海
創意產業協會和上海創意產業中心顧問。 他於1979年首次訪問中國,完成著作《中國大眾傳媒》(1982),用第一手材料記錄、研究了中國發展中的電視、電影、出版和通訊產業。 參與的主要工作包括,北京奧運會組織委員會,北京國際科技產業博覽會,上海市知識產權局,上海設計雙年展,亞洲文化合作論壇。
約翰·霍金斯創意經濟觀點
約翰·霍金斯最先提出
創意產業的定義與分類,且多次參與北京、上海文化創意博覽會與論壇活動,對中國的創意產業有相當深入的了解與影響。
約翰·霍金斯對創意經濟提出新的觀點:創意並不被藝術家所壟斷,任何人-科學家,商人甚至是經濟學家都可以有創意。
創意如何成為商業利益的主要驅動力,如何扶植商業行為? 企業如何通過創意及創新上的競爭來實現真正的增長.霍金斯在他的《創意經濟》一書里提醒我們人類創造的無形資產的價值總有一天會超越我們所擁有的物質數據的價值。
自上世紀末英國政府率先提出發展思路後,
創意經濟的概念迅速在全球走紅,紛紛被美、歐、日等已開發國家提高至戰略發展層面。約翰·霍金斯在其代表作《創意經濟》中指出,創意經濟每天創造220億
美元的產值,並以5%的速度遞增。
霍金斯表示,因為創意經濟依賴於人的一些創意、想法,所以這個發展過程是非常艱難的。具體來說,當前全球創意經濟發展面臨四大挑戰。
一是創意不容易被觀察。霍金斯說,創意經濟時代將是一個嶄新的社會,所有的元素都是新的,所以關於相關原則的教育至關重要。
二是創意經濟需要全新的概念和標準。創意經濟的核心價值並不是來自於資本、土地,而是人們的想像力,所以工業經濟價值標準,包括
利息、
利率的變化,與人腦中創意的方法是完全不同的。
三是
智慧財產權的問題。如何維護對創意的所有權,需要平衡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制度,另一方面則是收益。
四是更多的合作。霍金斯說,將各種不同的聲音融入在一起,相互吸收,結果會更好。
約翰·霍金斯的主要著作
2003-《CODE:數位化經濟中的協作及所有權問題》(CODE: Collaboration and Ownership in the Digital Economy) 2001-《創意經濟》 (The Creative Economy) 1998-《Spanish》 1997-《Four Global Scenarios on Information》-《translated into French》 1983-《New Technologies, New Policies》 1982-《溝通在中國》(Communication in China) 1974-《了解電視》(Understanding Tele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