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餘智慧

剩餘智慧

“剩餘智慧”是《一般平衡論》(汪葉斌著)創立的一個重要概念,也是用於破譯人類社會、解釋個人行為的一個基礎概念。剩餘智慧是指人類智慧減除生存智慧的剩餘部分,剩餘智慧主要用於求名求利。一般平衡論將“智慧”和“存在”當作一個有機的整體,將智慧分解成“存在智慧”和“剩餘智慧”。在此基礎上提出存在模式理論和三我一體理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剩餘智慧
  • 外文名:The remaining wisdom
  • 出處:《一般平衡論》
  • 提出者:汪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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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剩餘智慧”是《一般平衡論》(汪葉斌著)創立的一個重要概念,也是用於破譯人類社會、解釋個人行為的一個基礎概念。剩餘智慧是指人類智慧減除生存智慧的剩餘部分,剩餘智慧主要用於求名求利。一般平衡論將“智慧”和“存在”當作一個有機的整體,將智慧分解成“存在智慧”和“剩餘智慧”。在此基礎上提出存在模式理論和三我一體理論。
一般平衡論是研究一般系統平衡規律的理論,包括:天道自衡四維一體平衡法則剩餘智慧存在模式三我一體平衡層次平衡方法平衡哲學思想,揭示了宇宙萬物普遍存在的平衡循環自我平衡事物對稱自然位置萬物玄同等五大平衡規律
剩餘智慧
剩餘智慧是人類區別於地球其餘生物的特有現象。人類與動物的本質區別不是工具,每種動物都有自己的特有生存工具,動物的器官就是它們的生存工具。人類與動物的本質區別也不是語言,禽有禽言,獸有獸語,每種動物都有自己的語言,同類動物在不同的地區還有自己的方言。但地球上除人類以外的其他生命體只有生存智慧而沒有剩餘智慧,所以,剩餘智慧是人類區別其它生命的本質特徵。人類行為的所有過程和結果都來自於剩餘智慧。這就是一般平衡論的第二存在模式:剩餘智慧→求名求利→人間萬態。
生存智慧與剩餘智慧的聯繫是:剩餘智慧是人類智慧減除生存智慧的剩餘部分,對生命系統求存求活而言屬於多餘部分。宇宙萬物都有存在智慧,存在智慧的實質是自然的智慧,人類屬宇宙萬物一部分,人類不但有生存智慧,還擁有剩餘智慧。人類與其它生命的本質區別是因為人有剩餘智慧,其它生命只有生存智慧,而不同生命之間的本質區別則是因為生存智慧各不同。
人類的本能與其它生命一樣也是求存求活,由於人類除滿足求存求活外還有多餘的智慧,還有求名求利之本性。人類用於求名求利的智慧就是剩餘智慧。剩餘智慧是人類超出求存求活本能需要部分的智慧,是相對生存智慧而言的,即:一個人的全部智慧減除其生存所必要的部分就等於這個人的剩餘智慧。一個人的全部智慧一個常數:剩餘智慧愈多,他的生存智慧自然就愈少。
一般平衡論認為:生存智慧與有無大腦結構無關,而剩餘智慧必需一個結構複雜的大腦,但結構複雜的大腦不一定就有剩餘智慧。生命的生存智慧與大腦細胞數量及複雜程度呈負相關:大腦細胞愈少、結構愈簡單,這種生命的生存智慧反而愈多,適應自然環境和求生存的能力反而愈強。簡單的生命往往有著不簡單的生存智慧。而人類的剩餘智慧與人的大腦結構及其複雜程度呈正相關:大腦細胞愈多、結構愈複雜,這個人的剩餘智慧就愈多。
人類剩餘智慧是求名求利之源:人類智慧—求存求活=剩餘智慧→求名求利。“生存智慧→求存求活”和“剩餘智慧→求名求利”兩種模式是一般平衡論分析天地萬物和人間萬態的基本假設和出發點。而“求存求活”是與“生存智慧”相對稱的;“求名求利”是與“剩餘智慧”相對稱的。因為人有剩餘智慧,所以才有求名求利。人類求名求利行為是與自身剩餘智慧的一種平衡。
人的一切行為源自於求存求活和求名求利,一般平衡論正是以此為原點來認識人的個體行為、群體行為及人類社會。人的求存求活源自於生存智慧;人的求名求利源自於剩餘智慧。對人類的認識可從兩個層面來進行:生存智慧→求存求活;剩餘智慧→求名求利。人的最大特點是“剩餘智慧→求名求利”,由此表現出好權、好財、好色等人類特有現象。
人類不同的個體、不同的群體所擁有的剩餘智慧是不同的;一個人在不同階段、不同環境下,所擁有剩餘智慧也是不同的。接受的名利教育愈多,所在的社會環境世俗化程度愈高,剩餘智慧就愈多。剩餘智慧愈多,求名求利慾望就會愈多。個人剩餘智慧與年齡呈二次曲線:初生嬰兒時為零,此時只有求存求活之本能,老子認為初生嬰兒是人生最高境界——朴;隨年齡增長,信息量增加,剩餘智慧日益增長,到青壯年時為高峰值,此時期求名求利慾最強,為名利場中之主角;年老時腦衰體弱,剩餘智慧呈下降趨勢,求名求利之心漸退;人至將死,剩餘智慧趨零,僅有求存求活之本能,所以“其言也善”。

存在智慧

宇宙萬物都有求存求在的智慧,生命系統都有求存求活的智慧。宇宙秩序源自於萬物求存求在的智慧。生命之間的本質區別在於不同的生命具有各自不同的生存智慧。
一般平衡論認為,宇宙萬物都有求存在的本能和求存在的智慧。求存在是萬物的自然目標,也是萬物自我平衡的力量源泉,萬物實現自然目標離不開求存在的本能和智慧。萬物達到自我平衡時的位置就是它的自然位置。
平衡的東西往往是合理的,只有合理的東西才能存在,平衡是萬物存在的形式,生存智慧就是自然的智慧,自然智慧就是求平衡的智慧,求生存求適應就是求平衡,生存智慧的本質就是求平衡。
一般平衡論認為,不僅是生物具有求存的本能,而是宇宙萬物都具有求存在的本能,只是生命系統不僅有求生存本能,還有求活命的本能,所以求存求活乃生命系統之本能。萬物求存求在、生命求存求活都有相應的智慧。
生存智慧與剩餘智慧的聯繫是:剩餘智慧是人類智慧減除生存智慧的剩餘部分,對生命系統求存求活而言屬於多餘部分。宇宙萬物都有存在智慧,存在智慧的實質是自然的智慧,人類屬宇宙萬物一部分,人類不但有生存智慧,還擁有剩餘智慧。人類與其它生命的本質區別是因為人有剩餘智慧,其它生命只有生存智慧,而不同生命之間的本質區別則是因為生存智慧各不同。

求存求在

求存在是萬物的自然目標,也是萬物自我平衡的力量源泉,源自於萬物的存 在智慧。求存求活是生命系統的本能,是生命系統演變的力量源泉,源自於各生命體的生存智慧。
人的生存包括健康、快樂、自由等方面,健康是個人內在結構的平衡,包括生理平衡和心理平衡;快樂是期望值與實現值的平衡;自由是個人與環境的平衡,包括社會環境與自然環境的平衡。
一般平衡論認為,所有生命的共同點是有求生存的本能和智慧。人類與其它生命的本質區別在於唯人有剩餘智慧,而其它生命只生存智慧;其它生命之間的本質區別在於不同的生命具有各自不同的生存智慧。動物與植物及微生物的本質區別在於:動物的生存智慧必需大腦結構,而植物和微生物的生存智慧無需大腦結構。植物與微生物的本質區別在於:植物具有複雜的內部結構,而微生物只有簡單的內部結構。生存智慧是生命的外部形態、內部結構和功能、生活習性和行為、進化或退化方向的內在決定性因素。

求名求利

人類特有的貪慾,源自於人類的剩餘智慧。常表現為:名—利—情;權—財—色。“權”是人類追求占有和控制名利資源的需求;“財”實質上也是對名利資源的控制權,常表現為對金錢的追求和占有;“色”是指追求滿足感官刺激的需求。
求名求利從內容看有:名欲、利慾、情慾、權欲、錢欲、色慾。從形式看有:占有欲、爭鬥欲、控制欲、擴張欲、表現欲、折騰欲、複雜欲、顛倒欲等,這些貪慾的結果總是導致人趨於不平衡——貪婪導致其內在、與他人、與環境不平衡。在第二存在模式環境作用下,這種貪婪不斷得以增強(正反饋),從而加劇了不平衡。所有的名利主體都是不可持續的,不平衡到一定程度就走向崩潰。
●好占有——占有欲:名利最大化,占盡天下名利,總想控制他人,主宰萬物,無限擴張,獨霸天下。
●好爭鬥——爭鬥欲:為了名利拚死爭鬥,天性爭強好勝,偏好“第一”;
●好表現——表現欲:占有了名利惟恐天下人不知,一定會顯擺炫耀,特別在乎別人的評價;
●好折騰——折騰欲:為名利而折騰,折騰他人,也折騰自己;
●好複雜——複雜欲:簡單問題複雜化——複雜化既是表現名利的形式,又是爭奪名利的手段,不複雜不足以表現和爭得名利;
●好顛倒——顛倒欲:本末倒置——要錢不要命,貪得無厭,利令智昏,為名利而置生存於不顧。

存在模式

第一存在模式是宇宙萬物根本的模式,並決定和支配著第二和第三模式;第二和第三存在模式是人類特有的存在模式
★第一存在模式:存在智慧→求存求在→宇宙萬物
即存在智慧用於求存求在,形成宇宙萬物。“存在智慧”是一般平衡論的重要概念。一般平衡論認為,宇宙萬物都有求存在的本能,這種求存在的本能源自萬物的存在智慧。第一存在模式是宇宙萬物的存在模式,屬萬物包括人類最根本的存在模式,決定和支配著第二和第三存在模式。第一存在模式所產生的自然力量使宇宙萬物總趨於平衡。作者又稱之“天之道”。
★第二存在模式:剩餘智慧→求名求利→人間萬態
即剩餘智慧用於求名求利,呈現人間萬態。“剩餘智慧”是一般平衡論的一個重要概念。一般平衡論認為,剩餘智慧是人類智慧減除生存智慧的剩餘部分,人類與另類的本質區別在於人有剩餘智慧。“剩餘智慧”是一般平衡論用於詮釋人間萬態的一個重要概念,也是作者提出的人類“第二存在模式”和“第三存在模式”理論的基礎。第二存在模式是人類特殊時段的存在模式,導致人類系統與生物圈環境不平衡,屬人類不可持續存在模式。作者又稱之“人之道”。一般平衡論認為,人類所有建立在第二存在模式基礎上的系統都是不可持續的。
★第三存在模式:剩餘智慧→求存求活→天人和諧
即剩餘智慧不用於求名求利,而是用於求存求活,達到天人和諧。這是人類特有的存在模式,也是人類合理的存在模式。人類以此模式在地球上生存了幾百萬年,屬人類可持續存在模式。人類系統作為一個整體要在地球上持續生存下去,就必須要與生物圈環境保持平衡。人類只有升華到第三存在模式上,人與自然才能平衡。

三我一體

每一個“我”都是自然我、當然我、超然我的三我一體。“自然我”無智無欲,屬第一存在模式的“我”;“當然我”有智有欲,屬第二存在模式的“我”;“超然我”有智無欲,屬第三存在模式的“我”。“我”的發展軌跡往往是由“自然我”走向“當然我”,又由“當然我”升華為“超然我”:自然我→當然我→超然我。
人與動物的本質區別在於有沒有剩餘智慧,而人與人的本質區別則在於有多少剩餘智慧,還有如何運用剩餘智慧。“我”的性質和行為由∑﹛自然我%+當然我%+超然我%﹜的結構所決定。人與人的本質區別就是生存模式不同,即自然我、當然我、超然我三者的比重不同。
個人的性質和行為由內在的“三我”結構所決定,“三我”的比重不同,個人的行為傾向就不同。“我”在不同時間、不同環境和不同條件下,“三我”的結構是動態變化的,其中比重最大的那個“我”決定著一個人那時的行為。
★自然我
第一存在模式的“我”稱為“自然我”:無知無欲,自然而然生存,所謂“朴”。生存智慧→求存求活→自然我。 “自然我”的特點是求存求活,物競天擇,適者生存,自然選擇,自我平衡。自然選擇就是優存劣汰,是生命進化的外在動力;自我平衡是個體主動適應環境,是生命進化的內在動力。個體適應環境就是求存求活求平衡。
★當然我
第二存在模式的“我”稱為“當然我”:對名利當然而然,所謂“遠離朴”。剩餘智慧→求名求利→當然我。“當然我”的特點是求名求利,你爭我奪,相互殺戮,利令智昏,暴殄天物,人與自然不平衡。“當然我”總是損人利己——個人名利最大化;本末倒置——生存與名利倒置,是非顛倒;瞎折騰——折騰別人,也折騰自己;複雜化——將簡單的問題複雜化;總是無事生非、無中生有、無事自擾、無理取鬧;總是虛榮心強、名不符實、自欺欺人。
“當然我”的本質是貪婪,其貪慾有:名欲、利慾、情慾、權欲、錢欲、色慾。“當然我”的特徵是:好爭鬥、好占有欲、好控制、好擴張、好表現、好折騰、好複雜、好顛倒…  這些貪慾的結果總是導致人趨於不平衡——貪婪導致其內在、與他人、與環境不平衡。在名利場環境作用下,這些貪慾不斷得以增強(正反饋),從而加劇了不平衡,不平衡到一定程度就走向崩潰。
★超然我
第三存在模式的“我”稱為“超然我”:超然於“當然我”,對名利超然而然,超然於“自然我”,回歸於“朴”。剩餘智慧→求存求活→超然我。“超然我”的求存求活不同於“自然我”的求存求活。“自然我”只顧自身求存求活,而“超然我”不但自身求存求活,而且顧及他人和整體的求存求活,有時甚至為他人求存求活而奮不顧自身求存求活。“超然我”有剩餘智慧而不求名求利,超然於名利,超然於“名—利—情”、“權—錢—色”等貪慾,不為物所累,不為情所惱,是人生的理想境界,也是人類整體和諧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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