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單炒信

刷單炒信

刷單炒信,網路產業概念。在電商平台上,用戶評價往往是消費者選擇商品的重要參考因素。也正因如此,一些不良賣家為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獲取更多交易機會,尋找“刷手”進行虛假交易,以不正當方式提高商品銷量、用戶好評度和店鋪信譽,這種行為叫做刷單炒信。

2021年12月22日,中央網信辦召開全國網信系統視頻會議,部署開展“清朗·打擊流量造假、黑公關、網路水軍”專項行動。會議明確,此次專項行動聚焦流量造假、黑公關、網路水軍問題亂象,重點開展整治任務。包括分環節治理刷分控評、刷單炒信、刷量增粉、刷榜拉票等流量造假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刷單炒信
  • 釋義:一些不良賣家為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獲取更多交易機會,尋找“刷手”進行虛假交易,以不正當方式提高商品銷量、用戶好評度和店鋪信譽
發展過程,相關檔案,管理處罰,處罰依據,處罰方式,處罰案例,

發展過程

2020年12月19日,北京大學電子商務法研究中心發布《電子商務營商環境建設與網路黑灰產治理報告》指出,“刷單炒信”已經形成完整的產業鏈。
2021年11月16日,中央網信辦副主任、國家網信辦副主任盛榮華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堅持問題導向,加強重點執法,重點整治直播帶貨中的“刷單炒信”等突出問題,積極協同有關部門進行重點查處和有力懲戒。

相關檔案

2021年11月6日,市場監管總局向全國網際網路平台企業和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下發《關於規範“雙十一”網路促銷經營活動的工作提示》,其中包括:防止虛假交易、刷單炒信、虛假評價等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發生。

管理處罰

處罰依據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 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發布虛假廣告。

處罰方式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廣告的經營者,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發布虛假廣告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依法處以罰款。

處罰案例

2021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重點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專項整治,加大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管力度,嚴厲打擊組織專業團隊、利用網路軟文、網路紅人、知名博主、直播帶貨等方式進行“刷單炒信”、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辦各類不正當競爭案件3128件,罰沒金額2.0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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