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中心的考核與評價

利潤中心的考核與評價指以責任預算的實際執行情況及預算數與際完成數的差異對比來對利潤中心工作的核。利潤中心是企業廣泛採用的一種內部控制形式。利潤中心必須是一個獨立的經濟核算單位,它擁有相當大的獨立經營權,包括供、產、銷、人事、財務等業務支配權。衡和考核利潤中心工作成果的主要指標是利潤指標。既要考核利潤總額,又要考核盈利水平指標(銷售利潤率指標),期末的實際完成數與預算(計畫)數進行對比,確定其差頓,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利潤中心雖有一定的獨立性,但它仍是一個公司的內部單位,1:應服從公司的整體目標和要求,在處理公司與利潤中心之間的關係時,應注意整體利與局部利益的關係。公司應掌握一定的業控制權,特別是影響到整個公司的重大問是題,一般由公司決策。如關係到廠房的擴建、備的購置、發展新產品,開闢新市場等重問題,應由公司董事會決策,利潤中心則。權決定。這樣可以防止盲目投資,有利於靠體企業的發展。考核與評價利潤中心的經營成果的依據是,各利潤中心定期編制的“業務報告”。在報告中首先列出銷售收入的預數、實際數與差異數。應注意的是:銷售收入的預算數大於實際數則為不利差異,金額前用(一)表示;若預算數小於實際數,則為有利差異,金額前用(+)表示。這裡與成本差異用的符號正好相反。以銷售收入減去變動成本則為邊際貢獻,邊際貢獻減去該利潤中心直接發生的固定成本,及其從最高管理當局分配來的間接成本,則為該利潤中心句稅前淨利(利潤總額)。對上級分配給各利潤中心的間接固定成本,企業還有一種處理方法,即將其全數留在最高管理部門,不再往下分析。這種情況,各利潤中心的邊際利潤在扣減各自發生的固定成本所得的餘額為邊際利潤,而不是稅前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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