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縣科學技術局

利津縣科學技術局

利津縣科學技術局,根據《中共利津縣委、利津縣人民政府關於利津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利發〔2010〕2號),設立利津縣科學技術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利津縣科學技術局
  • 成立時間:2010年
  • 性質:利津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類別: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發展計畫股,部門領導,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體系總體規劃;推進開放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二)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提出科技發展優先領域,牽頭組織全縣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三)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
(四)擬訂全縣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高新技術產品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的有關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與指導工作;負責高新技術創業園及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器的建設及管理工作;參與指導、推進農業高新技術示範園區的建設及管理工作。
(五)擬訂技術創新、科技成果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申報和實施科技攻關計畫、火炬計畫、星火計畫、農業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牽頭組織產學研結合和油地校科技合作工作;推進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工作。
(六)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負責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的組織申報和登記管理工作。
(七)參與編制縣級重大科學工程及科技基地的建設規劃;推進重點實驗室、實驗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建設工作;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全縣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新建和調整科研機構的審核報批工作。
(八)擬訂全縣科技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區域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及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九)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承擔縣政府與國內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合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技術引進及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
(十)擬訂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統籌協調全縣科普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國防科技動員、科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相關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全縣軟科學研究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全縣科技培訓工作。
(十二)歸口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擬訂促進全縣智慧財產權發展與保護的政策措施;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假冒、冒充專利行為;負責專利技術的轉化實施工作。
(十三)歸口管理地震工作;擬訂全縣防震減災工作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地震應急預案;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普及防震減災知識。
(十四)負責本部門及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安全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縣科學技術局設2個職能股室。

辦公室

(掛科技成果股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宣傳、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督查、接待、會務、政務公開、精神文明、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有關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落實;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縣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草擬全縣科技發展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負責科技進步考核工作;負責科技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調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指導全縣科技培訓工作;草擬並組織實施全縣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負責科技信息網路建設。
草擬科技成果評價、獎勵、轉化等政策措施,負責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和科技信息市場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及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申報工作,具體負責市級以上科技獎勵的推薦、申報及登記工作。

發展計畫股

(農村與社會發展股與其合署)
組織編制全縣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綜合協調各類科技計畫的編制和重大科技計畫項目的立項和管理,提出科技經費配置建議;參與擬訂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承擔相關科技統計、科技評估管理工作,承擔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草擬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工業科技攻關計畫、火炬計畫,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工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和高新技術投資擔保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運用高新技術嫁接改造傳統產業。草擬全縣基礎研究、科技條件建設規劃和政策;參與編制縣重大科學工程建設規劃;組織實施縣級重點實驗室、重點科研基地建設;承擔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科技文獻等科技資源共享工作;組織科技創新方法研究、套用與推廣;組織推動科研基礎性工作。
草擬科技促進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農業科技攻關計畫、農業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星火計畫、農業良種產業化工程和科技創新示範試點工作;負責農業科技信息化,推進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科技園區、農村與農業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申報和有關管理工作。草擬社會發展與海洋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負責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社會發展和海洋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申報和有關管理工作。
管理全縣的民營科技及技術市場工作,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團的審核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新建和調整科研機構的審核、申報和業務指導工作;指導科技信息、評估等中介服務機構的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動員、科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軟科學研究工作;推動區域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

部門領導

董永生,男,漢族,1976年10月生,山東廣饒人。2001年7月參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法學學士。現任利津縣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局長。
王景波,男,漢族,1979年11月生,山東利津人。2001年9月參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現任利津縣科學技術局黨組副書記、主任科員。
張洪軍,男,漢族,1973年12月生,山東利津人。1997年7月參加工作,1997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現任利津縣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孫嘉成,男,漢族,1980年7月生,山東利津人。2003年8月參加工作,201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任利津縣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現掛職浙江省瑞安市科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翠,女,漢族, 民眾,1981年10月生,山東利津人。2004年11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現任利津縣科學技術局副局長。

人員編制

縣科學技術局機關編制總額9名。其中,行政編制8名,工勤編制1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股級領導職數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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