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社會保險管理局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特編制本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利川市社會保險管理局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利川市社會保險管理局
一、 主動公開
市社保局政府信息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主要是涉及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以及法律和法規需要公開的其他事項,予以全面主動公開。
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後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
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獲取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提出申請。本機關根據掌握信息的實際情況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利川市社會保險管理局辦公室;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8:30-12:00, 14:30-17:30。
(二)申請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利川市社保局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屬檔案)。《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登入利川市人民政府網入口網站下載;也可以在受理地點領取。 
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儘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文號或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載體的提示,以便本機關工作人員查詢和答覆。請申請人準確填寫表格中聯繫電話、地址、信箱,以便回復。
(三)申請方式
1、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
本機關不受理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四)申請處理。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予以答覆。如確需延長答覆期限,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要件不完備、不準確、難以確定具體信息內容的,本機關將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具體答覆方式如下:
1、申請獲取的信息如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對屬於部分公開或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將告知申請人理由。
3、對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範圍或該信息不存在的,將及時告知申請人。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發生的費用,其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國家物價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市社保局辦公室負責本局信息公開工作。
辦公地址:利川市公園路13號;
工作時間: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四、監督與投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利川市人民政府或本機關投訴、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利川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利川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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