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維定理是實變函式的重要定理。其意義在於對漸升非負可測函式列的極限與取積分號的套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列維定理
- 外文名:Levi theorem
- 提出者:列維
- 提出時間:1906年
- 適用領域範圍:數理科學
簡介,定理,可測函式,
簡介
列維定理是有關漸升的非負可測函式列積分號下取極限的定理。
這是列維(Levi, B.)於1906年證明的。
定理
設{fn(x)}是可測集E上非負可測函式列,若:
1、fn(x)≤fn+1(x)(n=1,2,...);
2、幾乎處處收斂於E,則
可測函式
設(X,F)為一可測空間,E是一個可測集。f: E→R*為定義在E上的函式。若對任意實數a,總有{x∈E: f(x)<a}∈F,則稱f為E上的F-可測函式(簡稱E上的可測函式)。
特別地,若可測空間取為是Rn上的Lebesgue可測空間。E是Rn中的Lebesgue可測集。則E上的可測函式成為Lebesgue可測函式。若可測空間取為Rn上的Borel可測空間,E是Rn中的Borel集,則E上的可測函式稱為Borel可測函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