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列支敦斯登國旗呈長方形,長寬之比為5:3。旗面由上藍下紅兩個平行相等的橫長方形組成,左上角有一金色的王冠。列支敦斯登為世襲君主立憲制國家,國旗上的藍、紅色來自公國親王旗的顏色,藍色象徵藍天,紅色象徵夜晚地面之火。旗面上的王冠是神聖羅馬帝國之王冠,這是1937年添加的,以便與海地國旗區別。王冠也是神聖羅馬帝國的標誌,因歷史上列支敦斯登曾為神聖羅馬帝國王侯的采邑。
其實在一開始的時候列支敦斯登的國旗並沒有皇冠的存在,直到1936年時在柏林舉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中,列支敦斯登的代表隊在場裡赫然發現,他們的國旗顏色竟與地球另一端的海地完全一樣。為了避免混淆,1937年6月24日該國的國旗正式加上一金色皇冠,而1982年時皇冠的造型又經過些許的小更動才成為今日見到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