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省

刑部省是日本古代律令制下的八省之一,明治時代後改為司法省,1948年後改為法務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刑部省
  • 外文名:ぎょうぶしょう
  • 性質:日本古代掌管刑法的機構
簡介,律令制下的刑部省,明治時代的刑部省,

簡介

律令制下的刑部省

日本古代律令制下的八省之一,主掌全國司法,判決重大事件並執行刑罰。一般普通的案件則交由下屬官司獨自裁決。平安時代開始設立了檢非違使,省內職權逐漸被検非違使奪去,變得有名無實。
執掌刑部省的官員被稱為刑部卿,官至正四位下。例如平安時代末期著名武士平忠盛,但是也會讓從三位以上的公卿兼職。
除了四品官以外,設定品級不同的判事和解部若干人。解部負責裁決人犯,解部專門解決與人犯相關的糾紛。
大輔以下職員構成如下:
  • 大輔(正五位下) - 1人
  • 少輔(從五位下) - 1人
  • 大丞(正六位下) - 2人
  • 小丞(從六位上) - 2人
  • 大錄(正七位上) - 2人
  • 少錄(正八位上) - 2人
  • 大判事(正六位下) - 1人
  • 中判事(正六位下) - 1人
  • 少判事(從六位下) - 2人
  • 判事大屬(正七位下)
  • 判事少屬(正八位下)
  • 大解部(從七位下)
  • 中解部(正八位下)
  • 少解部(從八位下)
下級事務官員:
  • 史生
  • 省掌
  • 使部
  • 直丁
下屬官司
  • 囚獄司- 主管刑獄。
  • 贓贖司- 主管沒收財物,平城天皇時期被併入刑部省。

明治時代的刑部省

明治2年7月8日(1869年8月15日),設立太政官一職,執行判決和刑罰,頒布執行了英美普通法系相關條律。明治4年7月9日(1871年8月24日)和弾正台合併,被稱為司法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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