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江蘇清吏司

刑部江蘇清吏司是一個機構。

機構名。清代刑部所屬內部機構。雍正十二年(1734),將江南清吏司分為江蘇和安徽兩司。江蘇清吏司設郎中滿、漢各一人,員外郎滿洲二人、漢一人,主事滿、漢各一人,經承三人,職掌審核江蘇省刑名之事。凡江蘇省徒以上刑案題咨到部,由該司憑其供勘,審核其證據是否確實、引用律例是否準確、所擬罪名及量刑是否恰當,具稿呈堂, 以定準駁。並收辦江南道御史、江寧將軍、京口副都統、漕運總督、南河總督之文移;察核恩赦案件,將應否準其減免各案,詳細核定,按省份遠近分次具奏,得旨則行知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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