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折抵是指受刑人在判決執行前羈押的期間換算刑期。各國刑期折抵的計算方法不同。1960年蘇俄刑法典規定羈押期與剝奪自由或軍紀營禁閉的比例是一日折抵一日,與勞動改造工作流放、驅逐出境的比例是一日折抵三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刑期折抵
- 出處:《法學詞典(增訂版)》
刑期折抵是指受刑人在判決執行前羈押的期間換算刑期。各國刑期折抵的計算方法不同。1960年蘇俄刑法典規定羈押期與剝奪自由或軍紀營禁閉的比例是一日折抵一日,與勞動改造工作流放、驅逐出境的比例是一日折抵三日。
刑期折抵是指受刑人在判決執行前羈押的期間換算刑期。各國刑期折抵的計算方法不同。1960年蘇俄刑法典規定羈押期與剝奪自由或軍紀營禁閉的比例是一日折抵一日,與勞動改造工作流放、驅逐出境的比例是一日折抵三日。中國刑法規定羈押一...
刑期折算是指數罪併罰時對判處不同種類的刑罰折算成同一種類刑罰的方法。在判處不同種主刑的情況下,是分別執行還是折算成一種刑罰執行,我國刑法無明文規定。根據我國《刑法》第35條、第39條關於刑期折抵的規定精神,刑法理論一般主張,...
一、管制的刑期應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二、判決執行以前的羈押日期和刑事拘留日期,可以折抵管制的刑期,至於折抵辦法,應以羈押、拘留一日折抵管制一日。三、過去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其管制刑期的計算和折抵,可不必變動。由於我院...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行政拘留日期折抵刑期問題的電話答覆》在1988.02.23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頒布。 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行政拘留日期折抵刑期問題的電話答覆》不再適用,但此前依據這些司法解釋對有關案件...
受刑人在判決執行前羈押的期間應換算刑期,稱為刑期折抵。各國計算方法不盡相同。1960年《俄羅斯聯邦刑法典》規定羈押期與剝奪自由或軍紀營禁閉的比例是1日折抵1日,與勞動改造、流放、驅逐出境的比例是1日折抵3日。中國《刑法》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罪犯減刑時應將判決前羈押的日期折抵為已執行的刑期的批覆》在1985.11.14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罪犯減刑時應將判決前羈押的日期折抵為已執行的刑期的批覆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隔離審查日期可否折抵刑期問題的電話答覆》在1991.12.17由最高法院研究室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隔離審查日期可否折抵刑期問題的電話答覆 頒布單位 最高法院研究室 頒布時間 1991.12.17 實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撤銷緩刑時罪犯在宣告緩刑前羈押的時間能否折抵刑期問題的批覆》在2002.04.10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撤銷緩刑時罪犯在宣告緩刑前羈押的時間能否折抵刑期問題的批覆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
經我們研究認為,對此問題仍可參照上述復函辦理。但應指出,刑法、刑事訴訟法實行以後,刑期折抵問題應當按照刑法關於羈押日期折抵刑期的規定辦理。此復 司法檔案(類別)
你院本年9月2日(57)浙法研字第2225號關於行政拘留是否可以折抵刑期等問題的請示收悉。茲提出如下意見,供參考。 關於人民檢察院或被害人對因違警行為而受過行政拘留處分的人又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或自訴的,如果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逮捕前交“民眾監督勞動”的日期可否折抵刑期問題的批覆》在1982.09.08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逮捕前交“民眾監督勞動”的日期可否折抵刑期問題的批覆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
一、被判處死刑宣告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緩期執行期滿後,根據其悔改程度,予以減刑減為有期徒刑者,其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減刑確定之日起計算;緩期執行期滿後至減刑確定前的監管時間,應計算在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以內(即予折抵)。但...
起算及折抵 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一般量刑幅度 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為三種:1、長期有期徒刑,指對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2、中期有期徒刑,指對...
(5)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先期羈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的特徵是:一是刑罰的最低檔;二是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場所,由公安機關負責監管;三是勞動有報酬。四是羈押時間可抵刑期。2.拘役: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
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判決以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監視居住1日折抵刑期1日。(2]如果管制期滿,執行機關應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單位或者居住地的民眾宣布解除管制。(四)實行社區...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五條 有期徒刑的期限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條 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的執行 ...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被判處管制的,監視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監視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人民檢察院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決定和執行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監視居住應當...
數罪併罰時,最高不得超過1年。可見,拘役的上限刑期與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6個月)相銜接。這一規定較好地體現了拘役的特點,使刑罰體系更為連貫和嚴密。拘役的刑期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第二十三條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釋時,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時間,應當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假釋時,刑法中關於實際執行刑期不得少於十三年的時間,應當從判決生效...
在這種情況下,判處死刑的,當然不存在刑期折抵問題。判處終身自由刑後再減刑的,同樣也不存在刑期折抵問題。只有在判處自由刑的情況下,才存在刑期折抵問題。這些審判前羈押的時間如果不予折抵,無異於加重其刑罰。因此,對於刑期的折...
被判處無期徒刑時,先行羈押的期間不能折抵刑期,並且必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執行內容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有勞動能力,必須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內容和被判處有期徒刑者相同)。實踐中被判處無期的罪犯一般均得到...
51.問: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緩期二年執行期滿後被減為有期徒刑,後又經再審將原判死緩改判為有期徒刑的,其刑期折抵在再審刑事判決書中應當如何表述?答:刑期折抵的起始日仍應從被告人犯罪後被羈押之日起計算。
第十六條 有期徒刑罪犯假釋,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時間,應當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十七條 刑法第八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特殊情況”,是指與國家、社會利益有重要關係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撤銷緩刑時罪犯在宣告緩刑前羈押的時間能否折抵刑期問題的批覆》:根據刑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對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的,對其在宣告緩刑前羈押的時間應當折抵刑期。 適用條件 (一)對象條件 一般...
折抵刑期 從性質上來看,留置措施限制和剝奪了被調查人的人身自由,應當予以折抵刑期。而且,以前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案件時,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折抵刑期,由於體制改革,轉為監察委員會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從公平公正的角度考慮...
第二十三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釋時,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時間,應當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假釋時,刑法中關於實際執行刑期不得少於十三年的時間,應當從判決...
如果必須判處實刑的,則應撤銷對前罪所宣告的緩刑,已經執行的緩刑考驗期,不予折抵刑期;但是,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日期應當予以折抵刑期;如果仍符合緩刑條件,仍可宣告緩刑,已經執行的緩刑考驗期,應當計算在新決定的緩刑考驗期內。
第十六條 有期徒刑罪犯假釋,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時間,應當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十七條 刑法第八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特殊情況”,是指與國家、社會利益有重要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