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每章契合數則案例輔助理解,其中多數取材、改編自台灣實際的案例。體現“訴訟法的生命在於運用”的宗旨。
基本介紹
- 書名:刑事訴訟法論
- 作者:林鈺雄
- 開本:16
- 語言:中文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主要書籍著作,
內容簡介
本書在整理、分析、批判傳統刑事訴訟法學教科書及實務的見解外,嘗試突破傳統,重新分配刑事訴訟法議題的比重,將闡釋重心移轉至刑事訴訟的構造原則、強制處分、證據法則、證據禁止及法庭活動等;並在修改版中將闡述範圍擴展至2001年的搜尋扣押新法規、2002年的法院調查範圍、起訴審查、緩起訴制及交付審判等四大新制,以及2003年關於身體檢查、鑑定留置、傳聞法則、證據禁止、共同被告、準備程式、法庭詰問等證據及審判章節的重大變革。力求新舊共陳,承前啟後,為讀者呈現對刑事訴訟法的完整及深刻思索。此外,為了“冀以理論,契入實例”。
作者簡介
林鈺雄,台北縣人,1964年生。台灣大學法律系、法研所畢業,司法官、律師考試及格,1993年9月赴德深造,追隨洛克信(ClausRoxin)教授攻讀刑事法,論文題目《法官保留及對刑事訴訟上基本權干預(強制處分)之救濟》(RichtervorbehaltundRechtsschutzgegenstrafprozessualeGrundrechtseingriffe)。1998年2月獲頒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曾任教於政治大學法學院,現任教於台灣大學法律學院。
主要書籍著作
包括:
《檢察官論》(1999年)
《刑事法理論與實踐》(2001年)
《嚴格證明與刑事證據》(2002年)目錄
第十四章偵查通則
壹、偵查之目的
貳、偵查之主體
叄、偵查之原因
肆、偵查之進行
伍、偵查之終結
陸、偵查之芻議
第十五章偵查各論——告訴
壹、告訴之概念
貳、告訴權人
叄、告訴之期間
肆、告訴之程式
伍、告訴不可分效力
陸、告訴之撤回
第十六章偵查各論——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