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中止

刑事訴訟中止,刑事訴訟中止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由於發生某種情況影響訴訟的正常進行而將訴訟暫時停止,待中止的情況消失後,再恢復訴訟的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刑事訴訟中止
  • 性質:法律用語
  • 背景:刑事訴訟過程中
  • 特點:暫時性
根據最高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情況,遇有下列特殊情況的,可採取中止訴訟的做法:在偵查階段,有條件進行的偵查工作已經完成,犯罪嫌疑人下落不明,又不夠通緝條件的,應當暫時中止訴訟;在偵查、起訴和審判階段,應當進行的偵查工作已經完成,確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並應當承擔刑事責任,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嚴重疾病,不能接受訊問和審判的,應當暫時中止訴訟;案件在起訴到法院後,被告人逃脫,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的,可以由法院裁定中止審理;在審判過程中,因自訴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的,可以由法院裁定中止審理;當事人有正當理由要求中止審理的;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在訴訟中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參加訴訟的,則附帶民事訴訟可以中止,刑事訴訟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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