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原論》是201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曉明。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如何在刑事司法工作中實現被害人利益保護與加害人復歸社會兩大目標的平衡是當今世界各國刑事司法制度面臨的一項重大課題。刑事和解是傳統刑事司法制度在理論上面臨困惑和實踐中遭遇挫折的基礎上產生的。它對加害人、被害人和國家(司法機關)之間的關係予以重新評價,並在刑事司法中對各當事人進行重新定位,以努力實現既保護被害人利益又使犯罪人順利復歸社會的目標。
刑事和解是一種全新的刑事司法模式,代表了一種革新的精神和一種新的法律文化,已經對犯罪的解決和矛盾的化解產生了立竿見影的效果,並對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和社區的建設形成了重大的影響。在我國,構建科學、嚴謹的刑事和解制度不僅有利於避免傳統刑事司法的諸多弊端,而且也有利於促進和諧社會的建立。《刑事和解原論》一書試圖通過對刑事和解的基本理論問題和司法實務問題的分析與研究,為在我國全面構建刑事和解制度提供一些建設性意見。
作者簡介
陳曉明,法學博士,現為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福建省刑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和廈門市法學會副會長。曾獨著、合著和主編《修復性司法的理論與實踐》、《理論刑法學專論》等學術著作十多部,並在《法學研究》、《法學》、《政法論壇》、《中外法學》、《法令月刊》(台灣)、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ffender Therapy and Comparative Criminology、Policing and Society、Federal Sentencing Reporter、The Journal of Correctional Education、Journal for Juvenile Justice and Detention Services等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發表學術論文數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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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引言
一、研究動因
二、研究目的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 刑事和解透視
第一節 刑事和解的概念解讀
一、刑事和解定義的理論爭訟
二、刑事和解的靜態解讀
三、刑事和解的動態解讀
四、幾組相似制度的比較
第二節 刑事和解的價值蘊涵
一、公正
二、效率
三、公平
四、和諧
第三節 刑事和解的功能探究
一、化解功能
二、保護功能
三、轉化功能
四、修復功能
第四節 刑事和解的主體定位
一、被害人
二、加害人
三、調停人
四、社區
五、國家(司法機關)
第五節 刑事和解與傳統刑事司法的比較分析
一、傳統刑事司法的主要類型
二、刑事和解與傳統刑事司法的區別
第二章 刑事和解的域外考察
第一節 國外刑事和解溯源
一、刑事和解的思想源頭
二、刑事和解的產生背景
第二節 被害人-加害人調解
一、被害人-加害人調解的源流
二、被害人-加害人調解的運作
三、被害人-加害人調解的評價
第三節 家庭團體會議
一、家庭團體會議的源流
二、家庭團體會議的運作
三、家庭團體會議的效果
第四節 量刑圈
一、量刑圈的源流和目標
二、量刑圈的運作
第五節 國外刑事和解項目的比較分析
一、核心價值一致
二、希冀達成的目標類似
三、適用對象和範圍大體一致
四、適用和解的條件和程式基本相同
五、對主持人員的要求相當
六、刑事和解的效果相同
第六節 刑事和解的總體評價
一、刑事和解的優勢
二、刑事和解的局限
第七節 國外刑事和解的啟示和危險
一、國外刑事和解的啟示
二、國外刑事和解的內在危險
第三章 刑事和解的本土探尋
第一節 刑事和解的文化與社會視角
一、刑事和解的思想文化基礎
二、刑事和解的社會基礎
第?節 刑事和解的本土實踐
一、古代中國
二、民主革命時期
三、共和國時期
第三節 本土調解的評價
一、本土調解的優越性
二、本土調解的局限性
三、對本土調解應有的立場
第四章 刑事和解的社會問題分析
第一節 自由與秩序
一、自由
二、秩序
三、自由和秩序的關係
四、刑事和解中自由與秩序的平衡
第二節 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二、義務
三、權利與義務的關係
四、刑事和解中權利與義務的統一
第三節 正義與公平
一、正義
二、公平
三、刑事和解與“以錢贖刑”
第五章 刑事和解的法律問題解析
第一節 罪刑法定
一、罪刑法定的含義
二、罪刑法定與刑事和解
第二節 罪責刑均衡
一、罪責刑均衡的含義
二、刑事和解與罪責刑均衡
第三節 正當程式
一、正當程式的含義和基本要求
二、形式正義與實體正義
三、正當程式與刑事和解
第四節 自由裁量權
一、自由裁量權的含義
二、自由裁量權與刑事和解
第六章 刑事和解的制度構建
第一節 刑事和解的模式
一、域外模式
二、我國的現有模式
三、我國的模式選擇
第二節 刑事和解的原則
一、平等原則
二、自願原則
三、正當權利保護原則
四、中立原則
五、保障安全與保護隱私原則
六、轉換司法程式不加重原則
第三節 刑事和解的適用範圍
一、關於適用範圍的爭議
二、適用範圍的確定
第四節 和解參與人
一、被害人
二、加害人
三、調停人或主持人
四、監督機構
五、雙方當事人的親友和支持者
六、代理人和辯護人
第五節 刑事和解的程式
一、刑事和解的提起
二、刑事和解案件的受理與審查
三、刑事和解的運作
四、刑事和解協定的達成與簽訂
五、刑事和解協定的審查和確認
六、刑事和解協定的效果和執行
第六節 刑事和解的保障和配套機制
一、建立被害人社會援助制度
二、建立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
三、建立加害人幫教機制
四、建立和完善社區服務項目
結束語
參考文獻
後記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