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偵查局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是公安部的內設機構之一,他的職能是: 掌握刑事犯罪動態,收集、通報、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和監督地方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公安機關刑偵部門打擊毒品犯罪的偵查工作;承辦上級交辦案件;組織並直接辦理跨國(境)案件和重要案犯緝捕工作;規劃刑事技術工作的發展,為重大疑難刑事案件提供技術支援;負責公安機關鑑定機構/鑑定人登記管理、鑑定機構的認可和等級評定工作;規劃警犬技術工作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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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制度

《一》公安部刑事偵查局 “辦案公開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大刑事執法工作的公開化和透明度,公安部刑偵局於2005年7月26日下發《關於實行“辦案公開制度”的通知》(公刑〔2005〕1228號),決定自2005年8月1日起在全國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實行“辦案公開制度”。

主要內容

“辦案公開制度”主要內容如下:
實行立案回告
公安機關刑偵部門接受案件時,應當製作《接受刑事案件回執單》(附後)交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查詢立案情況的,應當隨時告知。
對依法不予立案的,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在7日內送達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
對依法應當移送其他機關管轄的,應當製作《移送案件通知書》,在7日內送達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交通不便的地區,送達通知書的期限可延長至15日。
實行破案回告和命案工作進展回告
破案後,應當製作《破案告知書》,將破案結果、犯罪嫌疑人及追繳贓物等情況告知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通過電話回告。
對於未破的命案,應當採取適當方式,在立案後每月1次,將主要工作進展向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回告。
實行被害人、證人、犯罪嫌疑人權利義務告知
對被害人進行第一次詢問時,應當告知其在刑事訴訟中享有的權利和應該承擔的義務,並將《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交被害人,由被害人在詢問筆錄中簽收。
對證人進行第一次詢問時,應當告知其在刑事訴訟中享有的權利和應該承擔的義務,並將《證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交證人,由證人在詢問筆錄中簽收。
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第一次訊問或採取強制措施時,應當告知其在刑事訴訟中享有的權利和應該承擔的義務,並將《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交犯罪嫌疑人,由犯罪嫌疑人在強制措施文書或訊問筆錄中簽收。
實行辦案程式、時限、進展、結果公開
各級刑偵部門要在辦公地點的顯著位置張貼《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基本程式圖》、《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主要時限表》,方便民眾了解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程式和時限。
控告人、報案人、舉報人、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憑《接受刑事案件回執單》通過電話或直接到接受案件的刑偵部門查詢案件偵辦進展情況和辦理結果,有關刑偵部門應熱情接待,耐心回答詢問。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通過政府電子政務信息系統、聲訊電話等方式方便民眾查詢案件偵辦進展情況和辦理結果。
偵破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案件後,有關地方刑偵部門應當在公安機關統一領導和組織下,採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破案情況和結果。

重要貢獻

在實行“辦案公開制度”中,如案件涉及國家秘密、共同犯罪、集團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情況需要保密時,可視情予以簡要回告、告知、公開,或者不予回告、告知、公開。
《二》十年刑偵改革取得了巨大成效 打擊犯罪能力明顯提升
1997年6月,針對當時的社會治安形勢和法制建設要求,公安部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召開了全國刑事偵查工作會議,從刑偵體制、工作機制、刑偵專門手段、刑偵基礎工作、落實專群結合、刑警隊伍建設六個方面,全面部署改革和加強刑偵工作。
十年來,各地公安機關按照公安部黨委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大膽探索,不斷創新,大力推進刑偵改革。尤其是近幾年來,各地公安機關紮實開展“大討論”、“大練兵”、“大接訪”活動和“三基”工程建設,開展打黑除惡、偵破命案、打擊“兩搶一盜”等專項行動,大力加強刑偵工作專業化、科技化、信息化建設,刑偵工作取得了長足發展進步,刑偵隊伍煥發出勃勃生機和活力,公安機關打擊犯罪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
一是打擊犯罪力度明顯提升。十年來,依託刑偵改革的豐碩成果,全國連續組織開展了“追逃”、“打拐”、指紋破案會戰、偵破命案、打黑除惡、打擊“兩搶一盜”等一系列專項鬥爭,持續保持主動進攻的高壓態勢,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力度大幅度提升。2006年,全國破獲刑事案件284.8萬起,是1997年的2.43 倍。
二是攻堅克難能力明顯提升。十年來,新的刑偵體制和工作機制的優勢逐步發揮出來,刑偵部門偵破重大、疑難案件的能力顯著增強。特別是近幾年,全國範圍內危害嚴重、影響惡劣、黨委政府關心、社會各界關注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能夠及時破獲,重大逃犯基本上都及時抓捕歸案。2006年全國命案破案率達到91.4%,其中殺人案件破案率比1997年上升了14.5個百分點。十年來,全國公安機關成功偵破了河北石家莊爆炸案、陝西榆林爆炸案、清華北大爆炸案、河南楊新海系列殺人案、遼寧瀋陽搶劫運鈔車案等一大批重大惡性案件,及時抓獲了靳如超、馬加爵、馬漢慶、任曉峰、馬向景等一大批重大逃犯,公安部A級通緝令通緝逃犯的抓獲率達到66.4%,比1997年提高了十幾倍。
三是執法辦案水平明顯提升。十年來,隨著刑事執法工作逐漸規範化、制度化,隨著廣大刑警綜合素質的普遍提高,刑偵部門偵辦刑事案件工作質量也明顯提升。1997年與2006年相比,全國批捕率從83.5%上升到90.3%,起訴率從82.2%上升到97.8%,退查率從33%下降到16.4%。
《三》責任區刑警隊成為打擊犯罪的“拳頭”和“尖刀
1997年公安部決定,建立責任區刑警隊,由刑偵部門承擔起破案和辦案的主要職責,派出所主要負責管理、防範,一打一防,力爭步入打防良性循環。十年來,全國公安機關刑偵部門自上而下實行了隊建制,逐步建立了以責任區刑警隊為基礎的刑偵部門整體作戰體系,刑偵專業化建設不斷加強,刑偵部門逐漸成為偵查破案辦案的主力軍。目前,全國建有5625個責任區刑警隊,駐紮刑警近6萬名。與刑偵改革前刑警隊駐在機關相比,現在的責任區刑警隊更接近民眾、更接近現場,實戰功能更強了,基礎工作更紮實了。在安徽、河南、江蘇、上海、河北、山東等刑偵改革比較深入的地方,責任區刑警隊警力已占刑偵部門警力的50%以上,責任區刑警隊的破案數已占公安機關破案總數的60%以上,成為名副其實的偵查破案主力軍。
《四》十年刑偵改革鍛造了一支“特別能戰鬥”的刑偵隊伍
1997年實行刑偵改革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堅持不懈地加強刑警隊伍建設,全國刑偵隊伍不斷發展壯大,政治和業務素質不斷增強。公安部和各地普遍實行偵查員任職資格考試、部省刑偵專家、全國刑事技術青年人才制度,完善刑警全員培訓、崗位培訓、專業培訓、遠程電話講座、旁聽庭審、案例講評、講教訓等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命案卷宗評比、模擬殺人案件現場勘查、專業實驗室盲測、體能技能比武考核,廣大刑警的法律意識、程式意識、證據意識、訴訟意識和工作責任心顯著增強,越來越多的基層刑警成長為“能偵查會辦案”的新型偵查員。廣大刑警忠於職責、無私奉獻、頑強拼搏、秉公執法,經受了血與火的洗禮、生與死的考驗,彰顯出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政治本色,湧現出被國務院授予榮譽稱號的安徽打黑除惡專業隊、江蘇南通刑警支隊、福建晉江刑警大隊、河北石家莊橋東刑警大隊等一大批先進典型以及以烏國慶、崔道植、陳世賢為代表的一大批專家人才和英雄模範人物。十年來,全國有24名刑警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16名刑警被公安部授予一級英雄模範稱號、97名刑警被授予二級英雄模範稱號,有294個集體榮立集體一等功。在與兇惡殘暴的犯罪分子鬥爭中,有549名刑警光榮犧牲、有1461名刑警英勇負傷。實踐證明,刑偵隊伍是一支能打硬仗、執法公正、具有堅強戰鬥力的隊伍。
《五》刑事科學技術成為公安機關打擊犯罪的“殺手鐧
自1997年公安部部署刑偵改革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大力實施科技強警戰略,堅持向科技要警力、要破案力,不斷把科學技術的最新成果套用於偵查破案,刑偵工作的科技含量不斷提高。目前,公安部和省、市、縣四級公安機關共建有刑事科學技術機構3560個,擁有專業技術人員3.3萬名,具備法醫、痕跡檢驗、理化檢驗、檔案檢驗、影像技術、聲紋檢驗、電子物證檢驗、心理測試、警犬技術等9個大專業和上百個小專業。全國80%以上的刑事科學技術室達到公安部裝備配備標準。全國公安機關建成了166個DNA實驗室,32個省級、395個地市級公安機關建成了指紋自動識別系統,2077個縣級公安機關建立了指紋遠程比對終端,公安部和多數省、市公安機關裝備了一大批高精尖的先進儀器設備。近幾年全國刑事科學技術部門年均勘查刑事案件現場190餘萬起,為210餘萬起案件提供檢驗鑑定。刑事科學技術成為公安機關打擊犯罪的“殺手鐧”刑偵工作實現了從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的轉變。

近期工作

2009年,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為期6個月的“社會治安整治行動”,同時在社會治安整治行動框架內又陸續部署了“打擊拐賣兒童婦女”、“打擊電信詐欺”、“打擊防範涉槍涉爆”、“打黑除惡”幾個專項行動。專項整治行動以來,各地刑偵部門堅決貫徹中央和部黨委的各項部署,頑強拼搏,無私奉獻,充分發揮打擊犯罪主力軍的作用,持續、深入地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打掉了一大批黑惡犯罪組織,及時偵破了一大批重大惡性刑事案件;打掉電信詐欺犯罪團伙380個,破獲電信詐欺犯罪案件5487起,追回被騙資金2662萬餘元;破獲涉槍案件2168起,繳獲各類槍枝9524支、子彈52萬餘發;破獲拐賣兒童案件1377起、拐賣婦女案件1416起,打掉拐賣犯罪團伙651個,為社會治安大局的持續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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