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解成本價格

按貨物生產成本要素重新估價後計算出的價格。採用L一M方法時,對非外貿貨物生產中的投入品可按分解成本計價。由於生產的連鎖性,任何非外貿貨物逐級分解後,最終可由外貿貨物和勞動力耗費等要素組成,然後可按外貿貨物的口岸價格和*影子工資率重新估計其價格。分解成本價格中一般包括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的*資本恢復費用,從而包括正常的平均利潤。這種投入品的估價方法只適用於可以通過擴大國內生產規模來供應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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