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轄內往來核算是對分行轄內所屬各行處間由於辦理結算、資金調撥等業務,相互存入、存出款項而發生的資金賬務往來的核算。凡由分行發給分行轄內往來聯行行號和聯行專用章的行處均可參加,按分行轄內往來制度辦理,由分行負責監督結清。核算方法有兩種:一是逐筆核對方法。其基本做法是收、發報行直接往來,由管轄分行集中逐筆核對,劃清年度,查清未達,由分行結平全年分行轄內往來賬務。
聯行報單採用四聯式: 往賬卡片、往賬報告卡、來賬卡片、來貼報告卡。核算科目設“分轄往賬”、“分轄來賬”,或在“分行轄內往來”科目項下設往戶與來戶核算。二是總額核對方法。經辦行處直接往來報單通常為三聯式: 第一聯來賬卡片,第二聯對賬卡,第三聯往賬卡片。核算科目一般設定“分轄往賬”、“分轄來賬” 和“已核對分轄來賬”三個,並設定月度對賬和年度對賬單,以反映收到報單及賬務核對情況。分行轄內往來核算除科目名稱、代號、報單聯數等與全國聯行不同外,賬務組織、業務操作及管理要求,與全國聯行往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