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律師

出庭律師又譯“大律師”、“巴律師”、“高級律師”等。英國律師的一種。能出席除大陪審庭以外的各級法院的庭審辯論的律師。欲取得出庭律師資格,必須在大學畢業後進律師學院學習,參加由律師學院評議會所主持的培訓,通過法科考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庭律師
  • 別名:大律師
取得出庭律師資格後,還須在有經驗的出庭律師指導下見習1年,才能獨立開展律師業務。出庭律師又分為“王室律師”和一般出庭律師。具有榮譽公職性質,有聲望的出庭律師,可出任臨時法官,如市級法官或季審法院首席法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