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貸保險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統一準則的主要內容之一。各出口國家為了保護其本國出口商在商品出口後由於進口方不付款而遭受到的損失,在提供出口信貸融資的同時,還由各國的專門機構承保該項融資的信貸保險,包括商業和政治方面所造成的損失。商業損失包括買主破產等類似的風險;政治損失包括戰爭或者進口方當局無力向買主提供外匯以便後者履行其向出口商付款的責任等風險。這類信貸保險綱要的一個共同特點是要有一定的非保險百分比,最高投保額為95%,剩餘部分的信貸風險必須要由出口商或貸款人承擔,並保證在信貸條款中已採取謹慎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口信貸保險
- 性質:投資風險的保險
- 風險種類:商業風險等
- 涉及對象:進口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