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出口信貸擔保局是荷蘭的一家為進出口貿易提供保險的機構。建於1925年,1987年該局股東擴大到13家荷蘭銀行、10家保險公司、1家擔保公司、4家再保險公司 (德國、瑞士各1家) 和2個信貸保險公司 (英國、瑞土各1家)。其領導機構是監事會,其中1人由荷蘭財政部派員擔任。
作為既有荷蘭又有外國股東的私人機構,該局擔保的商業活動沒有政府規定的最高經營額度限制,這與其他私人信貸保險公司不同。其負債程式取決於其盈虧狀況。因它可將新增加的業務分保給荷蘭政府,所以減輕了債務危機可能帶來的壓力。該局提供的出口信貸保險,大部分商業風險由其自己承擔,而政治風險涉及公共機構買方的業務以及償還期超過2年以上的開發中國家買方的商業風險則可分保給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