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公證書,是指公證處對當事人申辦的公證事項,經過審核調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公證條件,由公證員簽署並出具公證書的活動。出具公證書是公證一般程式中的最終環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具公證書
- 定義:指公證處對當事人申辦的公證事項,經過審核調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公證條件,由公證員簽署並出具公證書的活動
出具公證書,是指公證處對當事人申辦的公證事項,經過審核調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公證條件,由公證員簽署並出具公證書的活動。出具公證書是公證一般程式中的最終環節。
出具公證書,是指公證處對當事人申辦的公證事項,經過審核調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公證條件,由公證員簽署並出具公證書的活動。出具公證書是公證一般程式中的最終環節。公證書中的當事人姓名要真實,有特殊要求的,必須認真審查核實後再...
1、出證,是公證處根據審查的結果,對符合條件的公證事項,依法製作,出具公證書的活動。出證條件如下:①法律行為(如簽訂契約、設立遺囑、繼承遺產、收養子女、提存等)公證應符合下列條件:A、行為人員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B、意思表示真實;C、行為的內容和形式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社會公共利益。②有法律...
公證是中國特有的一種司法制度,其特點是由國家成立公證機關,對公民所要求公證的事項,經過法定程式的審核後,公證處如認為正確無誤及合乎法律,便可發公證書。公證文書是公證人行使的公證權的體現,就如裁判文書是法官行使的司法裁量權的體現。公證文書: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對其法律行為...
證書公證,是公證處對有關單位發給當事人的證明其具有某種身份、經歷和資格的書面檔案的真實性給予證明的活動。證書的範圍很廣,如《技術等級證書》、《機動車駕駛證》、《專利證書》、《運動員證書》、《裁判員證書》以及獲得的發明創造獎的《榮譽證書》等等。 辦理《證書》公證,應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 1. ...
公證機關經過審査,認為當事人簽訂契約的行為既真實又合法的,即可出具公證書。簡介 契約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依法證明當事人之間簽訂契約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一種非訴訟活動。契約公證是國家對契約的簽訂和履行實行監督的法律制度。公證機關指導契約當事人依法簽訂契約,使契約真實、合法、完善,並促使簽約各方認真履行...
公證處應當按照《公證程式規則》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進行審查,並著重審查遺囑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有無受脅迫或者受欺騙等情況。4.出具公證書 公證遺囑生效後,與繼承權益相關的人員有確鑿證據證明公證遺囑部分違法的,公證處應當予以調查核實;經調查核實,公證遺囑部分內容確屬違法的,公證處應當撤銷對公證遺囑中...
辦理公證遺囑須由遺囑人親自到公證機關口述或書寫遺囑,公證人員要對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認真審査,在確認其有效性後,由公證員出具《遺囑公證書》。經公證的遺囑由公證員和遺囑人簽名並加蓋公證機關公章,製成一式兩份,分別由公證機關和遺囑人保存。公證遺囑的變更和撤銷也須經過公證機關。同一繼承有幾個內容...
五、不準未經實質審查出具公證書。公證機構、公證員應當盡到更高標準的審查注意義務,不得片面依賴書面證據材料而忽視溝通交流,不得只重程式合規而輕實體內容審查。對涉及敏感、重大權益事項的公證事項,除通過交叉詢問、分別談話等形式進行審查外,還要綜合使用儀器識別、聯網查詢等方式進行審查核實,全過程記錄存檔,...
第四條 公證機構應當根據《公證法》的規定,受理公證申請,辦理公證業務,以本公證機構的名義出具公證書。第五條 公證員受公證機構指派,依照《公證法》和本規則規定的程式辦理公證業務,並在出具的公證書上署名。依照《公證法》和本規則的規定,在辦理公證過程中須公證員親自辦理的事務,不得指派公證機構的其他工作...
法人資格公證書是指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代表資格的證明文書。法人資格公證是公證機關根據機關、團體及企事業單位的申請,依法證明在公證之時,該機關、團體及企事業單位具有法人資格及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活動。公證書格式 法人資格公證書全文的結構大體上可分為首部、正文、尾部三大...
公證證明是指國家公證機構按照法定程式,運用所掌握的證據,證明既存的或正在發生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人性、合法性而依法出具的公證文書。公證證明具有以下特點:(1)公證證明是國家公證機構根據國家授予的公證職權、代表國家所作的證明;(2)公證證明必須按照法定的程式進行,否則不具有公證的效力;...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公證員出具公證書有重大失實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批覆》已於2009年1月6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檢察院 二00九年一月七日 甘肅省人民檢察院: 你院《關於公證員出具證明檔案...
公證效力,是指公證證明在法律上所起的效用和約束力。公證作為一種證明制度,其證明結果的直接表現是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書。因此,公證的效力又稱為公證書的效力。公證書是公證效力的物質載體和具體的表現形式,具有普遍的證明效力。公證書在法律上具有能夠直接證明公證確認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是真實的,...
江西省撫州市民正公證處成立於2019年,位於江西省撫州市。業務範圍 1.即時辦結公證。對於證明材料齊全,事實清楚的簡易公證事項,做到即辦即結,立出公證書。公證書送達,可應當事人的要求,提供郵寄等方式送達;2.限時辦結公證。在規定時限出具公證書,對於無需外出調查取證的公證事項,儘量在受理當天出具公證書 3...
(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事務;(二)提存;(三)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四)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五)提供公證法律諮詢。第十三條 公證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為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出具公證書;(二)毀損、篡改公證文書或者公證檔案...
債權人到期不領取的提存物品,公證處可以拍賣,保存其價款。從提存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無人領取 的提存標的物,視為無主財產,上交國庫。三、出證和送達 1、出證、是公證處根據審查的結果,對符合條件的公證事項,依法製作,出具公證書的活動。出證 條件如下:①法律行為(如簽訂契約、設立遺囑、繼承遺產、收養子女...
(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事務;(二)提存;(三)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四)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五)提供公證法律諮詢。第十三條 公證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為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出具公證書;(二)毀損、篡改公證文書或者公證檔案...
第二章 公證當事人 第三章 公證執業區域 第四章 申請與受理 第五章 審查 第六章 出具公證書 第七章 不予辦理公證和終止公證 第八章 特別規定 第九章 公證登記和立卷歸檔 第十章 公證爭議處理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部分 附錄 附錄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附錄二:公證程式規則 附錄三: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
九、將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修改為:“公證機構辦理遺囑公證,應當由二人共同辦理。承辦公證員應當全程親自辦理,並對遺囑人訂立遺囑的過程錄音錄像。”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公證機構辦理遺囑公證,應當查詢全國公證管理系統。出具公證書的,應當於出具當日錄入辦理信息。”十、將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債務人不履行...
(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事務;(二)提存;(三)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四)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五)提供公證法律諮詢。第十三條公證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為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出具公證書;(二)毀損、篡改公證文書或者公證檔案;...
如果當事人確實有特殊原因無法前往公證機構,公證機構可派員到其住所地辦理有關手續。當事人應當提交的材料包括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居住地證明以及姓名證明等。生存公證書的證明重點在於證明被證明人確實尚在人世,因此,公證員在審查時不能僅憑證明材料就出具公證書,必須要看到當事人本人,並核實身份才能出具。
第二步,提交材料。提交債權文書(詳見債權文書的範圍),申請人身份證明等。第三步,審查。第四步,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出具公證書。注意事項:第一條 符合《聯合通知》第二條規定未經公證的債權文書,當事人就履行過程中出現的爭議或者違約訂立新的協定,並就新的協定共同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債權...
第三十九條 符合公證辦理條件的公證事項,公證機構應當在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日內出具公證書;需要經過調查取證的,應當在三十日內出具公證書。但複雜、疑難的公證事項,經公證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辦證期限,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證機構無法工作的期間,不計入上述期限。第四十條 公證機構...
公證機關的全體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受公證處委託、邀請或因職務需要而接觸公證事務的人,對其在公證活動中所接觸到的國家秘密或當事人的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禁止行為 (一)為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出具公證書;(二)毀損、篡改公證文書或者公證檔案;(三)以詆毀其他公證機構、公證員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當...
第二十三條 公證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同時在二個以上公證機構執業;(二)從事有報酬的其他職業;(三)為本人及近親屬辦理公證或者辦理與本人及近親屬有利害關係的公證;(四)私自出具公證書;(五)為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出具公證書;(六)侵占、挪用公證費或者侵占、盜竊公證專用物品;(七)毀損、篡改...
(三)申辦離婚公證當事人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生效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或婚姻登記部門出具的離婚證書及複印件;3.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及複印件;4.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格式 1.格式一 結婚公證書 ( )××字第××號 根據××省××市(縣...
比如房地產管理部門憑公證機構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文書為繼承人辦理房產繼承,就可省去其對繼承人繼承權的審核,減輕了其工作壓力,也避免了因繼承人權益之爭帶來的風險,其風險轉嫁給公證機構來承擔。如果全由政府審查,必然會增加政府的更多開支,也會降低政府的工作效率。德國的不動產登記制度的規定可以借鑑。(5)可以...
第二十三條 經公證處審查,對於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公證事項,公證處應當在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10日內出具公證書。需要調查核實的,辦理期限可以延長到30日,對於複雜、疑難的公證事項,經公證處主任批准,可以延長辦理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公證處對不真實或者不合法的事項,應當拒絕公證。...
房地產公證程式是指公證機關在辦理房地產公證時必須遵守的法定操作規程。公證是保證實體法正確實施的程式性法律制度。公證程式是公證機關辦理公證的法律基礎,是確保辦證質量的必要措施,對公證機關正確辦理公證事務具有重要意義。公證程式由申請和受理、審查、出具公證書這三個基本環節構成。此外,還包括辦理公證的原則、...
出證是公證機構根據審查的結果,對符合出證條件的公證事項,在法定期限內,按照規定程式審批、製作、傳送公證書的活動。出證是公證機構活動的結果,是受理審查等公證工作的歸宿。出證的條件即公證機構出具公證書的標準。公證書具有較強的法律效力,一旦出具,將對當事人和利害關係人的權益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明確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