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凡
- 漢字:凡
- 演變:骨刻文
- 注音:ㄈㄢˊ
- 部首:幾
- 筆順編號:354
- 四角號碼:77210
- 繁體:凢
- 拼音:fán
基本解釋
基本字義
方言集匯
詳細解釋
凡 fán副
(2) 凡是,一切 [all]
凡,皆也。——《廣雅》
凡,數之總名也。——《三蒼》
深察名號,凡者,獨舉其大事也。號凡而略,名目而詳。——《春秋繁露》
凡有辜罪。——《書·微子》。鄭注:“猶皆也。”
凡內女之有爵者。——《周禮·春官序》
凡所應有。——《虞初新志·秋聲詩自序》
凡四方之士無有不過而拜且泣者。——明· 張溥《五人墓碑記》
凡永嘉山水,遊歷殆遍。—— 宋· 沈括《夢溪筆談》
(3) 又如:凡有(一切;所有);凡此(所有這些)
(4) 總共 [altogether]
計凡付終。——《管子·版法》
凡如是十許字。——宋· 洪邁《容齋續筆》
軒凡四遭火。——明· 歸有光《項脊軒志》
凡六百一十六言。——唐· 白居易《琵琶行(並序)》
(5) 又如:全書凡六卷,五十章;孫中山先生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凡幾(總計多少)
凡 fán形
他近日所見的這幾個三等的僕婦,吃穿用度,已是不凡了。——《紅樓夢》
盡眾人凡士。——《三國志·諸葛亮傳》
(2) 又如:平凡(平常;不稀奇);凡材(普通材料);凡常(普通,一般);凡費(平常的費用);凡等(普通人);凡淺(平凡淺陋)
(3) 平庸 [mediocre]
巨是凡人。——《資治通鑑》
(4) 又如:凡固(平庸鄙陋);凡品(平庸的人);凡曹(平庸之輩);凡惡(平庸低劣);凡短(才能平庸,見識短淺)
凡 fán名
(1) 綱要,概括之辭 [outline]
請略舉凡,而客自鑒其切焉。——揚雄《長楊賦》
(2) 又如:凡目(大綱與細目);凡最(總目;名目);凡要(簿書的綱要);凡號(總括的名稱)
(3) 人世間,塵世 [this mortal world]
仙凡路阻兩難留。——司空圖《攜仙籙》
(4) 又如:尼姑思凡;神仙下凡;凡界(人世間);凡底(人間)
(5) 古國名 [Fan state]。姬姓。始封之君為周公之子。在今河南省輝縣西南
(6) 凡人,普通人 [mortal]。如:凡情(凡人的情感欲望);凡身(凡人之身);凡胎濁骨(凡人的重濁軀體);凡胎(凡人)
常用詞組
古籍解釋
又《前漢·揚雄傳》請略舉凡。《注》師古曰:凡,大指也。《杜預·左傳序》發凡以言例。
又《玉篇》計數也。《前漢·石奮傳》凡號奮為萬石君。《注》師古曰:凡,最計也。總合其一門,計五人為二千石,故號萬石君。
又最凡,諸凡之最目也。《周禮·天官·司會注》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小宰疏》凡要亦是簿書,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處印之。
又輕微之稱。《廣韻》凡,輕也。《孟子》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
又國名。在濬州。《春秋·隱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左傳·僖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又姓。《韻會》周公凡伯之後。
又葉符筠切。《崔駟達旨》高樹靡隂,獨木不林。隨時之宜,道貴從凡。《注》凡,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