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漢
漢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鑒於秦代中央直轄四十郡,多有不便。於是在“郡”上又加了一級行政機構,除都城附近的
司隸部外,分天下為十三個刺史部。因以《禹貢》《周禮》所載之州為名,故又稱十三州。冀州刺史部包括今河北省
邯鄲、邢台、石家莊三個地區的全部,衡水地區的大部,保定地區的西南部,滄州地區的一小部,河南省北端三、四個縣,山東省西端三、四個縣。初平二年(191年),冀州刺史部領有
安平郡、
常山郡、
中山郡、
河間郡、
清河郡、趙國、
巨鹿郡、
渤海郡、
魏郡九個郡,約百餘個侯國(縣)。
三國
建安九年(204年),曹操打敗袁紹的兒子袁譚、袁尚,占領冀州,自領冀州牧。建安十八年(213年)封曹操為魏公,領有冀州,河東等十郡。據《三國志·魏志·文帝紀》載,220年10月東漢獻帝退位,曹丕稱帝,年號由延康改黃初,因曹操封魏公,國號魏。從這一年起,我國進入三國時期。三國時魏冀州所轄範圍與東漢時大體相同。魏文帝黃初二年(221年),因為鄴城為五都之一(長安、譙、許昌、鄴、洛陽),冀州州治移至信都。
西晉
西晉武帝司馬炎泰始元年(265年),封司馬孚為安平王,安平郡改為安平國,仍以漢制,州治信都。冀州領安平、巨鹿、趙國、平原、樂陵、渤海、章武、河間、高陽、博陵、清河、常山、中山十三個郡國。安平國領信都、扶柳、下博、廣宗、經、觀津、武邑、武遂八縣。阜城縣併入信都(據《大清縣一統志》)。“范志”載,晉武帝太康五年(284年),立原安平王孚之曾孫祜為長樂王,遂改安平國為長樂國。懷帝永嘉三年(309年)夏,羯族首領後趙石勒攻陷冀州,殺信都刺史王斌,將都城自冀州信都徙理襄國,下設三個州,冀州治信都。
十六國
317—420年,進入東晉十六國時期。活動於冀州地區的先後有後趙、前燕、前秦、後燕,行政區劃基本沿襲西晉。至季龍,冀州治長樂郡。前燕,鮮卑族慕容儁平冉閔。冀州又徙理信都。前秦氐族苻堅克慕容暐,州徙於鄴。後燕慕容垂自稱燕帝,據中山(今河北完縣),復移冀州於信都。
南北朝
439年,北魏統一了北方,改為北朝,與南朝形成對峙局面,史稱“南北朝”。北魏拓跋圭皇始元年(396年),置冀州,治信都,轄長樂、武邑、勃海三郡;長樂郡領信都、扶柳、堂陽、棗強、索盧、廣川、南宮、下博八縣。515年,北魏宣武帝延昌四年六月,道人法慶聚眾造反於冀州。
隋朝
隋文帝滅陳之後,中國又由割據轉為統一。由於幅員的廣闊,廢郡用州縣兩級制,冀州刺史部除。607年(隋大業三年)復置冀州刺史部為監察區,隋亡遂廢。
行政區劃
西漢
下轄:廣平,曲周,南曲,斥章,
列人,
曲梁,廣年,南和,朝平,
平鄉,任縣,
張縣,廣鄉。
下轄:清陽,信成,
繚縣,
棗強,復陽,東武城,東陽,繹幕,隃縣,靈縣,信鄉,
厝縣,貝丘。
下轄:信都,辟陽,廣川,歷縣,修縣,高堤,
觀津,
武邑,東昌,下博,樂鄉,桃國,扶柳,昌成,西梁,南宮。
下轄:樂成,侯井,弓張,武隧。
下轄:巨鹿,新市,
廣阿,象氏,
柏鄉,廮陶,楊氏,歷鄉,堂陽,
貰縣,敬武,宋子,臨平,安鄉,安定,樂信,深澤,下曲陽。
下轄:真定,稿城,肥累,綿曼。
下轄:元氏,
石邑,關縣,封期,平棘,
鄗縣,房子,
中丘,桑中,井陘,蒲吾,樂陽,靈壽,上曲陽,南
行唐,九門。
下轄:盧奴,安險,陸成,安國,苦陘,
毋極,新處,望都,
唐縣,
曲逆,
北平,北新城。
東漢
領15縣:鄴縣、內黃、
黎陽、繁陽、陰安、魏縣、元城、館陶、清淵、平思、斥丘、曲梁、梁期、武安、涉國。
領7縣:甘陵、貝丘、靈縣、鄃縣[shū]、繹幕、廣川、東武城。
領13縣:信都、扶柳、堂陽、南宮、陘縣、武邑、觀津、下博、武遂、饒陽、安平、南深澤、阜城。
領15縣:廮陶、楊氏、鄖(去員加梟)縣、下曲陽、南䜌[luán]、任縣、平鄉、南和、巨鹿、廣乾、曲周、廣宗、廣年、斥章、列人。
領5縣:邯鄲、易陽、襄國、中丘、柏人。
常山國治元氏(今河北元氏殷村)。
領12縣:元氏、欒城、平棘、高邑、房子、上艾、真定、九門、蒲吾、井陘、靈壽、南行唐。
領13縣:盧奴、安熹、漢昌、蠡吾、安國、毋極、新市、上曲陽、望都、唐縣、蒲陰、北平、廣昌。
領11縣:樂成、弓高、成平、中水、武垣、束州、東平舒、高陽、鄚縣、文安、易縣。
領8縣:南皮、東光、重合、高城、陽信、修縣、浮陽、章武。
三國
冀州:分置魏郡、廣平、鉅鹿、常山、博陵、渤海、河間、清河、趙國、中山國等九郡二國,下轄123縣,屬魏地。約於今河北、山西東部、河南省黃河以北,遼寧省遼河以西之地。
西晉
冀州 | | | | 9 | | |
巨鹿國 | | 2 | | |
| | 8 | | |
平原國 | | 9 | | |
樂陵國 | | 5 | | |
| | 10 | | |
| | 4 | | |
| | 6 | | |
高陽國 | | 4 | | |
| | 4 | | |
| | 6 | | |
| | 8 | | |
| | 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