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業務收支的核算

其他業務收支的核算是指除主營業收支以外的其他業務收入和支出的會計核算。各個行業會計制度規定,其他業務收入和相關的成本支出,通過“其他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支出”科目核算。發生的其他業務收入,如材料及裝物銷售,無形資產轉讓,固定資產及包裝物出租等,借記“銀行存款”、“應收帳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發生的其他支出,包括相關的成本,費用、稅金及附加等,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包裝物”、“應交稅金”等科目。期末,企業應將“其他業務收入”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對轉後“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應無餘額。“其他業務支出”科目核算各項支出,期末應按一定的標準分配轉帳:為企業內部服務的部分,借記有關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對外經營部分,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其他業務支出”科目期末如有餘額,反映尚未完工的加工,裝配、修理等業務的實際成本,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結轉其他業務支出”單列項目反映。其他業務收入減去其他業務支出的差額為其他業務利潤列入損益表。企業其他業務經營規模較大,收入較多的,可以參照相應的行業會計制度,增設有關資產、收入、成本、費用、稅金等科目單獨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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