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保險條款

其他保險條款亦稱“他保條款”。是規定在兩個保險契約承保同一保險標的時,如何分擔保險責任的一種條款。其他保險可分為其他保險人的他保和同一保險人的他保兩種形式。前者是指本保險公司與他保險公司共同承保同一保險標的; 後者是要保人就一個保險標的在同一保險公司先後投保兩次。

按照他保條款規定,在與其他保險人共同承保的情況下,保險人可依照比例責任制、責任限額制、超過保險制及主要保險制等方式分擔保險責任;在同一保險人的他保情況下,如其保險總額超過該公司最大的賠償限度時,其超過部分無效。同時,保險人應將超過部分的保險費退還給被保險人。人壽保險一般無其他條款的規定,但被保險人投保時,要說明已有或將有的它保金額。如保險人根據被保險人的經濟收入和保障需要加以衡量,認為繼續增加保額並不合適,可以拒絕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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