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六盤水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六盤水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安監局)是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六盤水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09〕73號)和《中共六盤水市委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市發〔2010〕4號)等檔案精神設立,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六盤水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現下設在安監局,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六盤水市市委副書記、市長周榮同志任安委會主任,市政法委書記、副市長尹志華同志任副主任,黨組書記、局長蔡軍同志兼任安委辦主任。現設六盤水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局、六盤水市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六盤水安全生產培訓中心、六盤水市安全生產信息調度中心、安全涼都報社等下屬機構或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盤水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 Th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production safety of LiuPanShui
  • 局長:蔡軍
  • 編制人數:187人
  • 地址:六盤水市鐘山區開投大廈7樓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二)加強對有關部門和縣鄉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職責。
(三)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安全生產地方性規章草案,擬定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縣鄉兩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市管理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安全生產及經營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全市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和明確的職責,依法組織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和結案辦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煤礦安全監督管理;擬定煤炭行業管理中涉及安全生產的政策;擬定煤礦安全投入、安全裝備、安全科技創新的規劃和措施並督促落實;檢查督促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技術標準;組織開展全市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和煤炭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對煤炭建設項目提出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項目;對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監督管理;監督煤礦企業對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整改並組織複查;督促煤礦企業對煤礦職工開展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指導協調小煤礦整頓關閉工作。
(十)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和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的有關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組織擬定安全生產發展規劃、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五)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六)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督促檢查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
(十七)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息、來信來訪、督查督辦、財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議案建議及提案辦理、目標管理、綜合性文稿起草、機構編制、人事、外事合作與交流等工作;組織擬定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安全生產執法監督科)
組織起草地方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政策及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指導全市安全生產監管系統的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監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為;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安全生產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組織行政執法聽證;負責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和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組織指導和監督管理有關安全資格考核工作,承擔全市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頒證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協助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及註冊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管理市安全生產專家組工作。
(三)安全應急科
擬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和信息統計的有關規章、規程、標準;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負責應急救援隊伍礦山救護資質管理的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信息調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和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的統計分析與上報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和重大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承擔安全生產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建檔和監測監控工作;承擔應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
(四)安全監督管理一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參與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非煤礦礦山、尾礦庫(壩)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金屬非金屬礦山整合關閉工作;核准機械製造行業安全質量標準化評審資格;督促相關行業和領域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並組織複查;組織、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和行業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
(五)安全監督管理二科
指導、協調和監督道路、水運、鐵路、建築、水利、電力、郵政、電信、林業、旅遊、消防等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相關行業和領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與規範的情況;組織、參與工程建設領域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有關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依法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督促相關行業和領域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並組織複查;指導、監督安全設施、儀器、儀表的檢測檢驗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和行業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
(六)安全監督管理三科
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和儲存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醫藥和煙花爆竹、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行業安全生產情況;承擔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及經營的安全準入管理,依法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登記及監督檢查;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和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督促相關行業和領域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並組織複查;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和行業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
(七)職業安全與健康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擬定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安全規章和標準;依法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和行業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
(八)煤礦安全監督管理科
承擔煤礦安全日常監管的指導、協調工作,依法對煤礦生產及煤炭深加工企業(含焦化、洗選等)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進行監督檢查;擬定煤炭行業管理中涉及安全生產的政策;擬定煤礦安全投入、安全裝備、安全科技創新的規劃和措施並督促落實;組織開展全市煤礦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專項整治和安全標準化工作,監督檢查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技術標準情況;對煤炭建設項目提出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項目;依法對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監督煤礦企業對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整改並組織複查;督促煤礦企業對煤礦職工開展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指導協調小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組織、參與煤礦及煤炭深加工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 市紀委派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紀檢組,市監察局派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察室。

人員編制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26名(含紀檢監察2名)。定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副縣級)、總工程師1名(副縣級),縣級安全生產督查員4名;正副科長(主任)9名(含監察室1名)。
工勤人員編制9名(含聘用4名)。經費由市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其他事項

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市衛生局負責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市衛生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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