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擔負12項主要職責。局機關行政編制24名(含工勤人員占用)。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科級職數17名,其中正科14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3名。內設有: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科、政策法規科、建築節能與科技科、住房保障科、城市建設科、村鎮建設科、公共事業科、房地產管理科、建築市場管理科、質量安全管理科(抗震辦)、人事教育科、計畫財務科等13個科室。
主要職責
(二)承擔新型城鎮化政策推進責任,指導縣城和重點鎮規劃建設;指導村鎮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美好鄉村規劃建設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三)承擔住房保障工作責任,指導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保障性住房規劃和年度保障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負責對縣區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的監督檢查,負責市本級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四)承擔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責任,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負責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指導城鎮土地開發利用工作;承擔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監督和管理責任。
(五)承擔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建築市場準入管理,規範建築市場行為;負責全市工程建設和城鄉建設的勘察設計、建築施工、裝飾裝修、設備安裝、工程監理、技術諮詢、建築構配件生產、預拌混凝土、非標準設備加工生產、檢測試驗、工程造價、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等企事業單位資質、執業資格管理工作。
(六)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監督檢查國家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等技術標準、技術規範的實施,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制度、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施工許可審批;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參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工程質量投訴管理。
(七)承擔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經濟定額,負責工程造價管理,組織發布造價信息;對全市建設工程標準定額和造價諮詢市場進行管理;參與監督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
(八)承擔推進建築節能責任。負責推進綠色建築、建築產業化工作,負責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套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建築產業化政策措施、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負責牆體材料革新、發展散裝水泥工作。
(九)負責全市房地產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物業、房地產評估資質管理;負責市本級商品房預售審批、驗收備案;指導房地產權屬登記、保障房、直管公房、房屋安全鑑定和白蟻防治工作,規範房產交易市場。
(十)負責監管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和各類住房和城鄉建設政策性資金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涉及住房城鄉建設方面的行政調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