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六安市裕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六安市裕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區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接上級部門公布下放事項。
(二)將由原住建局承擔的全區範圍內的規劃管理等相關行政職責劃入“六安市規劃局裕安分局”。
(三)將由原區住建局指導的區域內城鎮燃氣、供水、節水、熱力、市政、污水處理和管網配套等公用設施建設職能劃入區城管局。
(四)將由原區住建局機關承擔的房屋征遷補償管理職責劃入區土地和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
(五)劃入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監督檢查住房與城鄉建設行業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規範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工作職責;研究擬定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規範性檔案,並按規定組織實施。
(二)指導全區村鎮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改善等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三)承擔全區市規劃區以外的住房保障工作。負責指導和承擔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區保障性住房規劃和年度保障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負責對區內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的監督檢查。
(四)承擔全區市規劃區以外的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建築市場管理,規範建築市場行為。
(五)承擔全區市規劃區以外的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監督檢查國家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等技術標準、技術規範的實施,擬定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制度、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施工許可審批;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參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工程質量投訴管理。
(六)承擔全區市規劃區以外的推進建築節能責任,負責推進綠色建築、建築產業化,負責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套用;負責牆體材料革新、發展散裝水泥工作。
(七)負責制定全區市規劃區以外的城建檔案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市規劃區以外的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工作;對建設單位、施工企業以及其它產生城建檔案的單位和部門予以監督、檢查、指導、培訓和服務;參加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接收全部竣工檔案資料,核發工程檔案合格證書;依法對違反城建檔案管理法規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處理。
(八)負責區內涉及市規劃區以外的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行政調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九)制定區內建設事業人才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崗位培訓;管理直屬單位人事、勞資工作;指導行業體制改革、勞動保險及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防空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開展人防和民防工作,指導防空防災專業隊伍和民眾防空隊伍建設與訓練工作;負責人防通訊警報工作並制定人防通信、警報建設規劃,實施人防無線電管理;協同軍事部門搞好城市防空戰備工作,制定好相關預案;組織人防工程建設和管理,依法開展相關監督檢查,做好全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組織開展好人防平戰結合及宣傳教育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夏東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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