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徵集志願

“公開徵集志願”是指對於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願錄不滿額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願錄退完成後,由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院校招生缺額計畫,考生再根據缺額計畫在當地招生辦填報“徵集志願”

定義:
這樣使得第一志願錄取時落選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報志願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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