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分徵求志願

降分徵求志願

1可以公開徵集志願的學校和專業範圍包括:不能完成已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計畫的普通本科院校;或普通本科院校追加計畫,校方請求公開復征志願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降分徵求志願
  • 類型:普通本科院校追加計畫
  • 決定:由招生學校擇優錄取
  • 要求:及時向學校投放徵集志願
公開徵集志願,願意徵求志願,

公開徵集志願

1可以公開徵集志願的學校和專業範圍包括:不能完成已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計畫的普通本科院校;或普通本科院校追加計畫,校方請求公開復征志願的。但這些院校在徵集志願投檔前不允許降分、調劑投檔;錄取中不允許退檔換錄;在徵集志願時不得撤減速已公布計畫。且徵集志願只在普通本科錄取結束時開徵一次。屆時招辦通過電視、網站等媒體公布徵集志願的學校和專業;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填報徵集志願,並在規定的時間到當地招生辦確認;然後招辦整理好征志願信息,及時向學校投放徵集志願。

願意徵求志願

2考生在“志願表”內所填的志願均未被錄取,且在志願表內表示“願意徵求志願”,在區縣招辦投檔結束後,如有部分學校的招生計畫尚未完成,考生可根據這些招生學校的要求,填報“徵求志願”,由區縣中招辦再一次投檔,由招生學校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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