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辯護人

公設辯護人是指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具有一定司法實踐經驗,由國家資助,為貧窮被追訴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具有國家公職人員身份的專職或兼職刑事辯護律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設辯護人
  • 外文名:A public defender
  • 特點: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
  • 屬性:辯護律師
該制度的目的在於:為經濟上有特地蘭臭懂殊困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及時的悼烏驗、專業的律師幫芝格櫃助,以協戒采戰刪助其行判烏使辯護權;改變達灶蒸我國司法實踐中律師刑事參與率舉符罪不高的狀況,並提高刑事辯護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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