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粹吾

章粹吾(1906-1981),字鑒容,女,浙江省安吉縣人。民國時期外交及司法界人物。解放後往台灣,於法務部門任職。

章粹吾,字鑒容。女。安吉人。清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生。早歲侍其祖姑丈吳昌碩作畫。初習師範為教師,民國初年赴日本留學,考入早稻田大學,後以法科不録女生返國。旋考入上海法政學院法律系,畢業後,任上海地方法院推事。兩年後,借調為浙江警官學校教官。嗣任顧維鈞大使夫人秘書赴法國,併入法國巴黎大學法科,畢業獲法學博士學位,授國民政府外交部主事及領事銜,留在巴黎中國大使館任職。二次世界大戰中,轉任中國駐美大使館,兼在哥倫比亞大學文學系進修。抗戰勝利回國,歷任首都高等法院推事及公設辯護人,並參與丁默邨審判。嗣轉任台灣高等法院推事,升任刑庭庭長,1959年更審轟動一時的八德鄉滅門血案,平反主嫌穆萬森。後擢升“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與委員周蜀雲女士為同時期留法好友。1981年3月5日逝世。終年7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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