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糧

公糧

公糧是農業稅的俗稱。1949年以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各革命根據地在轄區里所徵收的農業稅以實物 (糧食) 為主,故通常稱為公糧或救國公糧。1949年解放以後,為穩定負擔和方便人民繳納,農業稅仍採行按常年糧產量比例徵收實物 (糧食),農民民眾也因習稱農業稅為公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糧
  • 讀音:gōng liáng
  • 釋義:生產者繳納給國家作農業稅糧食
  • 出處:周恩來《恢復生產,建設中國》
  • 別稱:農業稅
  • 取消日期:2006年1月1日
【詞目】公糧
【讀音】gōng liáng
公糧
【釋義】農業生產者或農業生產單位每年繳納給國家作為農業稅的糧食。
【出處】周恩來《恢復生產,建設中國》:“在公糧的負擔上,每一個農民每年平均收入大概是四百斤小米,要拿出八十斤給公家,這就是全部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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