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作(PPP)法律問題研究

公私合作(PPP)法律問題研究

《公私合作(PPP)法律問題研究》是2017年1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鄒煥聰。

基本介紹

  • 書名:公私合作(PPP)法律問題研究
  • 作者:鄒煥聰
  •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12月
  • 頁數:452 頁
  • 定價:92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010187136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公私合作(PPP)法律問題研究,不僅是公共行政新變革的迫切需要,是法律制度滯後實踐的現實呼喚,而且是法學理論與時俱進的內在要求。圍繞公私合作對傳統行政法的挑戰與新行政法的能動回應這條主線,《公私合作(PPP)法律問題研究/江蘇大學五棵松文化叢書》作者分別對公私合作範疇、公私合作基石、公私合作主體、公私合作行為、公私合作擔保進行開創性研究。為此,《公私合作(PPP)法律問題研究/江蘇大學五棵松文化叢書》首先明確公私合作的內涵和外延,分析其基本模式、適用範圍,從而將公私合作這一新型模式引入到法學研究中來;全面闡釋公私合作法的現實動因、理論基礎、法學基礎,深入論證公私合作深刻的現實動因和理論正當性;重點研究公私合作主體,論述其內涵和形態,探討主體的三面法律關係,分析次生型公私合作主體的基本權利能力,特別是揭示公私合作主體對行政組織法的挑戰與新行政組織法的發展;深入探究公私合作行為,分析其主要內涵和特徵、行為形式選擇自由、類型構造以及公私合作行為對行政行為法的挑戰以及公私合作法的構建,為進一步實現公私合作的法治化打下伏筆;批判吸收國家擔保責任理論,從構建擔保行政法、實施擔保行政、發展救濟擔保模式及公法救濟體系等方面規範和約束公私合作,從而描繪出一幅完整而新型的公私合作法治化圖景。

作者簡介

鄒煥聰(1974-),男,江西贛州人,法學博士,法學博士後,江蘇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1996年獲南昌大學歷史學學士,2007年獲蘇州大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碩士,棗禁汗全2011年獲南京大學經濟法學博士,2012—2015年在中國政法大學從事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後研究。曾在地方黨委紙戒籃部門擔船和拒任幹部多年。現主要研究方向為行政法、行政訴訟法、經濟行政法。先後在《現代法學》《政治與法律》《行政法學研究》等期刊發表法學學術論文70餘篇,參編教育部《依法治校實施綱要輔導讀本》等著作多部,獨立主持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8項及廳級科研項目4項,獨立或以一作者身份獲得省部級、市廳達多己鍵級以及其他獎勵幾十項。兼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人民大學比較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員、江蘇省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江蘇省法學會金融法學與財稅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江蘇省法學愚重承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江蘇省法學會農業與農村法治研究會常務理事、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等。

圖書目錄

序一
序二
導論
一、問題緣起
二、研究意義
三、研究現狀
四、進路與創新
第一章 公私合作範疇論
第一節 公私合作的內涵
一、公私合作諸定義之評析
二、本書對公私合作的界定
三、公私合作的主要特徵
第二節 公私合作的外延
一、公私合作與民營化
二、公私合作與行政私法
三、公私合作與協力行政
第三節 公私合作的基本模式
一、域外公私合作基本模式諸說之概覽
二芝采、我國公私合作基本模式研究之評說
三牛促櫃、公私合作基本模式之我見
第四節 公私合作的適用範圍
一、公私合作適用範圍的典型國家考察
二、公私合作適用範圍的一般理論
三、公私合作適用的具體領域
第二章 公私合作基石論
第一節 公私合作的現實動因
一、全球化的推動
二、新公共管理改革的推進
三、經濟社會轉型的促進
第二節 公私合作的理論基礎
一、合作治理理論
二、風險社會理論
三、公共物品、公共選擇及委託一代理理論
第三節 公私合作的法學基礎
一、公私合作的法理基礎
二、公私合作的憲法學基礎
三、公私合作的行政法學基礎
第三章 公私合作主體論
第一節 公私合作主體界說
一、公私合作主體的形成路徑
二、公私合作主體的涵義
三、公私合作主體的形態
第二節 公私合作主體的三面關係——以公權力委託的主體
關係為例
一、公私合作主體三面關係之凸顯
二、公共部門與履行公共任務的私人部門之關係
三、履行公共任務的私人部門與廣大公眾之關係
四、公共部門與廣大公眾之關係
第三節 次生型公私合作主體的基本權利能力——以公私
合作公司為中心
一、次生型公私合作主體基本權利能力的導入
二、次生型公私合作主體基本權利能力的判斷基準建構
三、次生型公私合作主體基本權利能力的取得、變更和
消滅
第四節 公私合作主體的挑戰與行政組織法的轉型
一、公私合作中多元治理主體引發組織法治新課題
二、公私合作主體的興起對行政組織法的挑戰
三、公私合作主體的興起促進新行政組織法的發展
第四章 公私合作行為論
第一節 公私合作行為的主要內涵
一、公私合作行為概念的興起
二、公私合作行為的法律特性
第二節 公私合作行為中的形式選擇自由
一、行為形式選擇自由的發展脈絡
二、行為形式選擇自由的理論依據
三、行政行為形式選擇自由的限度
四、未型式化行政行為的勃興
第三節 公私合作行為的類型構造
一、民營化型公私合作行為
二、公營化型公私合作行為
三、治理型公私合作行為
第四節 公私合作行為的挑戰與行政合作法的回應
一、公私合作行為對傳統行政法的挑戰
二、行政合作法對公私合作行為的法治回應
三、公私合作行為對行政合作法的建構
第五章 公私合作擔保論
第一節 公私合作的擔保責任
一、國家責任理論的詮釋
二、國家責任理論對公私合作的意蘊
三、公私合作的責任要素
四、公私合作的國家擔保責任
第二節 公私合作的擔保行政法
一、制定擔保行政法的必要性
二、域外擔保行政法的基本特色
三、我國公私合作的擔保行政法構建
第三節 公私合作的擔保行政
一、擔保行政的一般機理
二、公私合作的規制主體
三、公私合作的規制措施
四、公私合作的程式保障
第四節 公私合作的救濟擔保
一、公私合作的公法救濟模式轉型
二、公私合作的公法救濟體系現代化
三、公私合作的國家賠償制度約束
參考文獻
後記
三、公私合作基本模式之我見
第四節 公私合作的適用範圍
一、公私合作適用範圍的典型國家考察
二、公私合作適用範圍的一般理論
三、公私合作適用的具體領域
第二章 公私合作基石論
第一節 公私合作的現實動因
一、全球化的推動
二、新公共管理改革的推進
三、經濟社會轉型的促進
第二節 公私合作的理論基礎
一、合作治理理論
二、風險社會理論
三、公共物品、公共選擇及委託一代理理論
第三節 公私合作的法學基礎
一、公私合作的法理基礎
二、公私合作的憲法學基礎
三、公私合作的行政法學基礎
第三章 公私合作主體論
第一節 公私合作主體界說
一、公私合作主體的形成路徑
二、公私合作主體的涵義
三、公私合作主體的形態
第二節 公私合作主體的三面關係——以公權力委託的主體
關係為例
一、公私合作主體三面關係之凸顯
二、公共部門與履行公共任務的私人部門之關係
三、履行公共任務的私人部門與廣大公眾之關係
四、公共部門與廣大公眾之關係
第三節 次生型公私合作主體的基本權利能力——以公私
合作公司為中心
一、次生型公私合作主體基本權利能力的導入
二、次生型公私合作主體基本權利能力的判斷基準建構
三、次生型公私合作主體基本權利能力的取得、變更和
消滅
第四節 公私合作主體的挑戰與行政組織法的轉型
一、公私合作中多元治理主體引發組織法治新課題
二、公私合作主體的興起對行政組織法的挑戰
三、公私合作主體的興起促進新行政組織法的發展
第四章 公私合作行為論
第一節 公私合作行為的主要內涵
一、公私合作行為概念的興起
二、公私合作行為的法律特性
第二節 公私合作行為中的形式選擇自由
一、行為形式選擇自由的發展脈絡
二、行為形式選擇自由的理論依據
三、行政行為形式選擇自由的限度
四、未型式化行政行為的勃興
第三節 公私合作行為的類型構造
一、民營化型公私合作行為
二、公營化型公私合作行為
三、治理型公私合作行為
第四節 公私合作行為的挑戰與行政合作法的回應
一、公私合作行為對傳統行政法的挑戰
二、行政合作法對公私合作行為的法治回應
三、公私合作行為對行政合作法的建構
第五章 公私合作擔保論
第一節 公私合作的擔保責任
一、國家責任理論的詮釋
二、國家責任理論對公私合作的意蘊
三、公私合作的責任要素
四、公私合作的國家擔保責任
第二節 公私合作的擔保行政法
一、制定擔保行政法的必要性
二、域外擔保行政法的基本特色
三、我國公私合作的擔保行政法構建
第三節 公私合作的擔保行政
一、擔保行政的一般機理
二、公私合作的規制主體
三、公私合作的規制措施
四、公私合作的程式保障
第四節 公私合作的救濟擔保
一、公私合作的公法救濟模式轉型
二、公私合作的公法救濟體系現代化
三、公私合作的國家賠償制度約束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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