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情報學

公安情報學

現代公安教育中,公安情報學是一門新興的分支學科。由於公安情報工作活動的特殊性,而形成了本學科獨特的結構特徵和發展路徑。現代公安部門在實施偵破案件、打擊犯罪的警務活動中,情報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它是決策的依據和基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安情報學
  • 學科:情報學與公安情報學
  • 研究重點:情報獲取、分析研判、設計開發等
  • 課程概述:業務、技術和管理
  • 套用:偵破案件、打擊犯罪
  • 口號:情報主導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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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簡介

概述

公安部時任部長周永康第二十次全國公安會議報告中強調,必須“強化情報信息蒐集和匯總研判工作”。隨後,全國各地公安部門開始“大情報、大系統、大投入、大採集、大套用”的情報實踐活動,上海、南京、杭州、雲南等地公安機關率先成立情報處(中心),在打擊毒品貿易、機動車盜竊、金融詐欺等犯罪活動中取得了較大的成績。為了科學指導公安情報實戰、系統把握公安情報工作規律,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於2005年4月成立公安情報學系專門從事對公安情報學的研究與公安情報人才的培養。我國公安情報學研究尚處於“雛形”階段,很多內容是經驗性總結,沒有形成科學的學科體系。因此,研究和探討公安情報學學科體系構建問題顯得極為迫切和重要。
公安情報學教材公安情報學教材

學科簡介

情報學與公安情報學
公安情報學是情報學理論、方法運用到公安警務領域,並在公安情報工作實踐中抽象、總結原理規律而形成的一門具有部門行業特徵的套用情報學科。探討和闡明情報學與公安情報學的關係,是確立公安情報學學科體系的基礎,是明確公安情報學其特有理論結構、性質和功能,掌握公安情報學理論與實踐發展的特點、方向及其演化規律的前提。
情報學產生於20世紀40年代。二戰後,伴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科技情報成幾何級數增長。為了應對與解決“情報爆炸”問題,促進科學交流,提高研究效率,學者們開始關注並研究情報交流、情報離散、情報檢索等問題,並產生了一系列情報學理論著作。美國的薩拉塞維奇在《情報科學引論》(1970年)中認為,情報學是專門研究人類交流現象和交流系統特性的科學[1]。前蘇聯情報學家米哈依洛夫在其經典著作《科學交流與情報學》(1976年)中認為情報學的主要任務是研究科學交流的理論[2]。我國第一部正式的情報學教材《情報學概論》(嚴怡民,1983年)中也認為[3]“情報學,是以作為一種普遍存在著的社會現象的情報和整個情報交流活動為研究對象的。情報學是專門研究科學情報的構成和特性,以及研究科學交流全過程的規律性的科學學科。”此外,哥夫曼的情報傳染理論[4]、費桑的微觀情報傳播理論[5]、維克利的情報傳遞理論[6]、豐成君的“信息棧”與信息交流對數變換理論[7]已經將情報交流從科技領域擴大到社會信息範圍,重視傳播過程的研究,從而發展了科學情報交流理論。直到今天,交流理論是我國情報學界的主流研究範式之一。
自90年代初期開始,我國情報學進入發展低谷,這一期間,許多刊物停刊,發文量銳減[8]。為此,情報學界就情報學學科建設進行了一次大討論,討論的重點是把“情報”擴展到“信息”概念,把“情報學”延伸到“信息管理學”領域。文獻[9]統計表明,我國情報學期刊發文論文以“情報”或“情報學”打頭的論文正在逐漸減少。這種迷茫和陣痛一方面是由於外部環境的變化影響,從歷史上,我國情報學專業是依附於圖書館學文獻學等傳統學科,在圖書情報領域頗有成果,而對於更為廣闊的社會領域行業,包括公安情報領域,學科積累不多。我國大多數高等院校情報學專業設定特色並不突出,各校的情報學專業的發展方向集中在圖書情報、競爭情報兩個領域。筆者查詢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共檢索出公安情報學類有效論文73篇[①],其中以“公安”與“情報”(或“情報學”)為關鍵字檢索出論文35篇(含公安情報理論5篇,公安情報工作18篇,公安院校圖書館建設12篇);以“犯罪”與“情報”(或“情報學”)為關鍵字檢索出論文26篇,無重複25篇;以“情報”與“刑事”(或“偵查”)為關鍵字檢索出論文共26篇,無重複13篇。73篇論文中有12篇是傳統圖書情報內容,所以與公安情報領域完全相關論文共61篇。統計發現,公安情報類論文幾乎全部集中發表在公安警務類期刊上。公安情報類專業教材也為數不多,內容主要包括犯罪情報學與刑事偵查情報學,如王志華的《犯罪情報資料教程》、於鳳玲等編著的《刑事偵查情報學》、倪德源、龔里的《公安基層情報信息分析》等。到目前為止,國內還沒有一本以“公安情報學”命名的專業基礎教材。這些都表明公安情報學學科的建設尚處於起步探索階段。
一門學科既有它的普遍性、一般性,也有它的特殊性、專門性。當代情報學研究可以嘗試劃分具體領域行業來研究,每一個行業有該行業的情報工作特徵,對情報的處理、分析也必須具有該行業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情報學理論是支撐整個各項社會情報工作的“骨架”,是指導情報實踐的方法論;公安情報學是眾多情報種類的一種,它是“血肉”。光有“骨架”而無“血肉”,情報學的研究就只能在純理論世界中徘徊,這也是我國當前情報學陷入困境的原因之一。情報學基礎理論方法加之公安專業知識是我們構建公安情報學科的原則。公安情報學要緊緊圍繞這一原則來進行學科的構建,唯有這樣才能辦出學科特色。
情報學是一門方法論科學,它指導著具體的情報實踐,是一切情報工作的基礎,具體從事某個方面的情報工作就必須掌握該領域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從這個意義上說,情報學教育是旨在讓人們掌握情報運動過程的規律,建立情報思維,培養情報素質,使人們在工作中使用情報學的理論與方法手段去分析解決問題[10]。

研究內容

基本內容

公安情報學是情報學理論與公安警務情報工作實踐相結合而形成的一門特色情報學學科。文獻[11]認為,“公安情報學是研究公安情報的產生、傳遞、存貯、檢索、分析、利用的活動規律,以及用現代化信息技術和手段,使公安情報流通過程、情報系統保持最佳效能狀態的一門套用學科,屬於新興的、綜合性交叉學科,與情報學、法學、信息科學、計算機科學、統計學、指揮學、決策學、控制論、語言學等諸多學科關係密切,其價值取向主要是為了指導和解決公安情報工作實際問題,本質上屬於套用情報學範疇。”文獻[12]將公安情報學的研究內容分為公安情報基本原理研究、套用研究(含情報蒐集、情報傳遞、情報鑑別、情報存儲、情報檢索、情報分析、情報套用等7個方面)、公安情報工作管理研究三個方面。也有文獻[13]將研究內容分為公安情報理論、公安情報活動、公安情報管理、公安情報學套用四個方面。
構建公安情報學學科的關鍵是要把握公安情報活動的過程,突出公安情報工作的特殊性。在公安警務領域,情報的作用在於準確掌握犯罪分子的動向、情況,通過構築一條從情報獲取——情報傳遞——情報分析與研判——情報決策的“數據鏈”,實現對犯罪目標的快速反應和精確打擊。公安情報的研究內容是要以“情報主導警務”這一主旨展開。
以下為公安情報學的研究重點:

情報獲取

第一,公安情報的獲取
公安情報學
情報的獲取是公安情報工作的基礎,它為情報的分析與研判提供數據來源與支持,始終貫穿在整個情報活動中。公安情報的獲取分為情報蒐集和情報整理兩個內容,情報蒐集是對原始情報、數據的獲取;情報整理是將原始情報、調查材料、案件檔案按照情報來源的可靠性和情報內容的真實性定級,並按一定的信息組織規律保存,為偵查破案提供情報支援和“二次”獲取。公安情報的獲取的研究內容包括,公安情報源分布研究、公安情報的獲取方法和手段、治安環境調查、公安基礎性數據規劃與情報資料庫的建設、公安情報採集標準與鑑別、公安情報語言與編碼學等。

分析研判

第二,公安情報的分析與研判
文獻[14]認為,“情報的分析與研判是針對具體的目標行為,依據所掌握的資料和信息,對目標行為的現實性與發展的可能性所做的分析和推測。……是對目標未來發生的行為的預測和評估,……情報的分析與研判是情報工作的中心環節,也應當是情報學研究的中心。”不同領域的情報學的區別就在於運用不同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完成對情報的分析和決策。公安情報學專業的本科生應該既具有紮實的公安學等社會科學知識,也要掌握多種情報處理分析工具和方法。情報分析與研判是實踐性和能動性很強的工作,在教學方法上,要求掌握情報研究的方法和分析工具。在此基礎上,更要突出案例教學和實踐教學,在模擬情景中,培養學生的情報處理、分析、研判和決策的能力,案例的選取要覆蓋公安警務的各個方面。這種教學方法也是符合情報學專業實踐性強的特點。這部分研究內容包括,公安情報分析方法、公安情報數量分析方法和建模、情報決策與博弈論、運籌學等。

設計開發

第三,公安情報系統的設計開發
通過現代信息化技術手段,公安部門可以快速實現對情報的加工處理、存儲組織、檢索查詢、傳輸共享這一情報交流過程。公安情報系統是對情報加工、處理、查詢、傳輸、輔助決策的信息系統。自情報學學科的誕生,它始終是沿著信息技術發展的軌跡不斷前進的,信息技術每向前發展一步,都將情報工作實踐推向一個新水平,都會極大地豐富情報學的研究內容。信息技術的使用和信息系統的開發套用既是情報學的發展動力,也是情報學所追求的目標。研究內容包括:公安情報系統設計與開發方法、犯罪情報分析系統、決策支持系統、重大事件調查及自然災害支援工作系統、指紋識別系統、犯罪手段計算機系統、車輛與司機發牌資料系統、姓名身份索引計算機系統、多媒體情報系統、情報預警系統、智慧型情報系統、數據倉庫與數據挖掘技術、情報加工與組織、情報檢索、公安情報聯動共享機制研究等。
公安情報學

安全管理

第四,公安情報安全管理與反情報工作
公安機關為防止情報信息及情治單位工作狀況、內部事項等泄密、被竊取或被破壞而有組織、有目的開展的一種積極防範、保衛的活動。主要探討公安反情報工作的內容、特徵及意義,情報安全的組織和制度建設,公安機關安全保密意識的培養和強化等[15]。研究內容包括:公安情報安全管理、情報安全風險評估、反情報方法、網路情報安全保障技術。

制度法規

第五,公安情報制度與政策法規研究
公安情報制度包括公安情報檔案管理制度、情治單位管理制度、情報人員管理與保障制度、情報隊伍教育建設制度。情報政策法規是對公安情報制度實現政策指導和法律規範的法令、措施和辦法,是對公安情報制度法律化的過程。研究內容包括:中外公安情報制度比較、公安情報制度設計、公安情報政策法規研究(如臥底偵查法律研究)、公安情治單位管理研究、基層公安情報人員社會保障制度研究、公安情報教育研究等。

主要表現

通過以上五個方面的歸納和分析,可以看出公安情報學是一門集成化的學科。表現在:
第一,運用公安情報學基礎理論以及公安學、偵查學、統計學、分析決策學等專業公安業務知識和技能去獲取、分析、研判情報內容,為決策、行動提供信息支持;
第二,運用現代計算機技術、通訊技術等信息科學去設計開發情報系統和資料庫,以實現對情報的加工、組織、傳遞、共享;
第三,運用行政管理學、組織行為學等管理學去制定公安情報工作制度,保障公安情報活動安全。

三維結構

這就形成了公安情報學研究的三維結構
——業務維度(情報的獲取與分析)。包括公安情報的獲取、公安情報的分析和研判;
——技術維度(情報活動的技術支持)。包括公安情報系統的設計開發;
——管理維度(情報工作的制度保障)。包括公安情報安全管理與反情報工作、公安情報制度與政策法規研究。

課程設定

課程概述

根據公安情報學研究的三維結構,公安情報學專業的課程應該從業務、技術和管理三個方面來進行設定。

業務方面

業務方面,可開設公安情報學、犯罪情報分析、公安情報工作實務、偵查邏輯學、社情調查與統計學、電子證據與檔案檢驗、公安語用學、公安戰略情報評估、犯罪學、中國社會熱點問題等。其中,公安情報學基礎理論相關課程要求掌握公安情報的基本原理、理論、規律以及公安情報工作的具體方法、技能;統計類課程是要求掌握基本數據統計分析技能,會利用常用統計分析工具構造數據分析方法;公安、偵查等公安法學類課程要求掌握紮實的公安專業知識,在情報分析中運用專業知識進行研判,是情報分析和研究的關鍵。這樣的課程設定符合“情報學基礎理論方法加之領域行業專業知識來構建不同領域行業情報學”的原則,做到既有理論方法知識,又有情報研判能力。

技術方面

技術方面,可開設公安情報技術、計算機犯罪偵查與取證、情報組織、情報檢索、公安情報預警系統、智慧型情報系統、刑事圖像技術、信息隱藏與數字水印技術、公安通信與偵聽技術、電子警務等。現代化的公安情報工作要求情報人員必須掌握計算機和網路通訊技術。系統學習計算機基礎課程是實現“快速反應、精確打擊”的保證,是設計和開發各種公安情報計算機系統的前提。掌握計算機和網路技術為公安情報人員提供了更為廣闊的情報研究手段和途徑。有人指出,20年來,儘管有關情報學界信息檢索的新論著無一例外地論及網路時代信息檢索,但他們並沒有將網路時代信息檢索理論的新成就完美地組織到新的情報體系中[16]。事實上,自90年代以來,信息組織與檢索技術的新成果大多數出自計算機領域而非情報學領域,而信息檢索歷來情報學專業的研究核心,這都表明情報學專業必須加強現代信息技術知識的學習。

管理方面

管理方面,可開設中外公安情報制度、公安情報政策與法規、情報與反情報、公安情報安全管理學等。公安情報管理課程要求掌握中外公安情報的管理制度與政策法規、公安情報安全管理、公安情治單位與人員管理等保障公安情報工作的管理知識。這為從事制定公安情報制度,進行情報政策法規研究,以及從事公安情報環境(安全)、機構、人員的科學管理工作打下基礎。

結論綜述

公安警務活動要實現快速反應、精確打擊犯罪活動需要依靠一條嚴密科學高效的情報數據鏈,基於此,公安部門提出了“情報主導警務”的口號。根據公安情報工作實踐的特點,將公安情報學研究的重點內容分為公安情報的獲取、公安情報的分析和研判、公安情報系統的設計開發、公安情報安全管理與反情報工作、公安情報制度與政策法規研究五個方面,並構建出公安情報學學科研究的三維結構,即業務維、技術維和管理維。並針對公安情報學研究的三維結構擬制公安情報學專業課程的設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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