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此次
保障性住房申請以家庭為申請單位,每個申請單位確定一名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作為共同申請人,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
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然而,在初審通過者填寫的“工作單位”一欄里,出現了諸多政府機構的名稱。例如
海關、市
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中院等。在政府機構中,初審通過者最多的是深圳海關,有12人;只有25個人員編制的福田區安監局有11人通過初審。
不少政府機構工作者都將自己放在共同申請人的位置,而讓其家人充當第一申請人。
回應 都是臨時工和契約工
對於大家都公認為待遇最好的海關工作人員,為何還有這么多申請到保障性住房呢?深圳海關有關負責人回應表示,這些通過初審的海關人員,全部是聘用的
契約工,收入較低,屬於面向深圳戶籍招聘的臨時人員,每個月大概只有兩三千元。
福田區安監局副局長謝德礦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些人經查都是各個街道的
協管員,安監局有241名協管員,他們都是屬於面向深圳戶籍招聘的臨時人員,扣完稅後只有1616元,並不是大家想像中的
公務員。”
在通過初審的人中,還出現了住在“水榭花都”等5萬元/㎡的豪宅區的申請者,這些申請者通過初審不得不引起人們的質疑。
根據網上公示,其中編號為SL1070051000212的申請人李某一家四口的“實際居住地”均為香榭里花園×棟601,而這裡的均價達5萬元每平方米,可謂超級豪宅。
供職於福田區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心的胡某作為共同申請人,他們一家現在的住址在福田區金地名津7棟。而金地名津現在房價已在2.5萬元左右。即便一室一廳40餘平方米房子的租價也達到3000元/月。
此外,記者發現在回執編號為SL1070041000095的家庭中,來自福田區安監局的申請人劉某在“實際居住地”一欄上寫著:福田區農林路香山美樹苑,這裡每平方米的單價也超過2萬元。
在另一個回執編號為SL1010041000005的申請者的資料中,共同申請人傅某工作在省公安廳深圳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現住址為福田區南天大廈1棟。南天大廈房價在2萬元每平方米左右,貴的甚至已超3萬元。
回應 有賴於申請人的誠信
香蜜湖街道辦工作人員表示,街道辦作為基層單位,根本無法去銀行調查申請人財產、去國土部門調查房產,“我們只能依賴申請人的誠信”。
市住房和建設局住房保障處副處長謝婉華表示,初審公示4月10日結束後,如有投訴舉報還可以繼續向各區反映。
初審結束后街道辦將申請檔案材料報各區住房保障部門,進入複審階段。按工作安排,複審時間約為15天,如有必要還可以繼續延長複審時間。
對於目前發現的問題,到了終審不單是靠住建局,必須是部門聯動,聯合民政部門,並在公安、規劃國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稅以及金融辦、信息辦、銀行等相關部門的協助下,對申請家庭戶籍、車輛、住房、保險、個稅、存貸款、證券、殘疾等級及優撫對象等情況進行審查核實。
在黃貝街道公布的保障房公示名單中,記者發現申請編號為SL2010021000037的石某引起了特別的關注。“外地的政府官員為何能在深圳申請保障房?”石某的工作單位和職務、財產狀況、子女就讀狀況都引起了網友的強烈質疑。
據查,石某的職務是齊齊哈爾市駐深辦主任。作為一個處級幹部,他的收入申報財產為零,然而他的兒子卻“自費”留學法國名校“法國高等電力學院”。據了解,這所學校工程師文憑(學制3年)總學費為17900歐元;碩士文憑(學制1個月)總學費9500歐元~10000歐元。
回應“我工資不到2000元”
石某表示,目前他一家三口只有他這點收入來源,雖然是齊齊哈爾人,但是在齊齊哈爾沒有房子,更沒有在那裡分過房子。但他承認每年為在法國留學的兒子支付的生活費大約近2000歐元。
市住建局售房管理服務中心副主任潘霞雲說,深圳保障房政策的保障對象,包括本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家庭以及政府認定的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各類專業人才,像石黎東這種情況,“應該不屬於深圳的保障對象”。潘霞雲稱,如果市民指出石某的申報材料上的種種疑點都屬實,那么他申請深圳保障性住房的行為就是“不道德的”。申請保障房還需要經過嚴格審核,除各街道辦外,各區和市住房建設部門都將按照《深圳市住房保障條例》,層層把關,發現在申報資料上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其保障房申請資格。
部分申請人已經自動退出
據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迫於壓力,已經有個別申請人因條件不夠主動退出公示。也有部分公務員退出申領。例如被媒體曝光的石某,因為怕影響在法國讀書的孩子,已經退出申請。
市住建部門會在終審階段對申請人財產、房產進行實質性審核,預計今年6月將進行第二次公示。對弄虛作假騙取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相關部門將取消相應資格、收回住房、提高租金。對拒不執行的,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違規行為一旦查實,載入個人誠信不良記錄,5年內不得申請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情節惡劣的,在社區公示通報並通知所在單位。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為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請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部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回應
針對“公務員申請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過初審”的媒體報導,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回應稱,保障性住房申請過程的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公示通報,並予以依法嚴肅處理,而嚴重失職、濫用職權、營私舞弊、索賄受賄的相關責任人也會被追究責任。
深圳市住建局公布《關於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請受理初審合格家庭(單身居民)情況公示的通告》後,有媒體報導稱,深圳市過百政府機構人員通過初審,其中有人住豪宅,也有家庭夫妻均在政府機關工作。
深圳市住建局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採取“三級審核,兩次公示”的審核模式。街道辦事處受理和初審之後,還要經過區建設(住宅)局複審、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及民政、公安、規劃國土等部門的聯合性終審。終審合格者還要在街道辦事處和住建局官方網站予以公示,接受監督和舉報。
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請受理工作共受理申請8148份,初審合格7857份。初審公示4月10日結束後,街道辦事處將申請檔案材料報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進入15天的複審階段。住建局將指導和督促各區建設(住宅)局進一步加強審核工作,對基層審核工作的投訴進行查實,對存在舉報信息的申請家庭重點核查。
深圳市住建局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經查實的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保障性住房申請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將對其個人情況進行公示通報,並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對於嚴重失職、濫用職權、營私舞弊、索賄受賄或者侵害保障性住房申請人、承租人合法權益的相關責任人,將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的單位,包括為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將予以公示通報並對直接責任人處以罰款。
據悉,《深圳市住房保障條例》已經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並將於今年6月1日起實施。深圳市住建局將加緊制定相關的配套辦法,對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進行限制,首先優先由政府回購,其次對於上市的年限、利益分成比例、銷售對象等進行規定,壓縮獲利空間,強化產權和售後監督管理,逐步實現購買和租賃保障性住房的利益均衡。
輿論
輿論:民聲忿忿
“工作在機關、居住在豪宅、子女在國外”的申請者通過中低收入家庭享受的保障性住房初審,惹起了深圳市民的眾怒。
根據深圳市有關規定,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對象為本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家庭。“家住豪宅為什麼能通過審核?”當地媒體不斷接到質疑電話。
不少市民質疑:“公司老闆也算中低收入家庭?”據知情者說,通過初審的申請者不少已有百萬家產。
對於“家庭零資產”,市民們質疑“這些人不吃不喝?”該市人大代表吳立民說,“資產為零,什麼概念?在深圳能生活下去嗎?”
人們不理解,受理申請的政府工作人員怎么就看不出“零資產”這種明顯的漏洞?讓市民更不理解的是,該市住房和建設局還能堂而皇之地上網公示?
建議
建議:處罰重重
深圳的保障房初審制度遭到該市人大代表吳立民和楊劍昌等的激烈“炮轟”。
對該市保障性住房由街道受理並初審、區複審、市終審和社區、全市公示制度,吳立民和楊劍昌都認為“初審流於形式”,“零資產”通過初審就是明證。
一位專家認為,公務人員以欺騙手段申請保障性住房、政府審核“流於形式”有損政府的公信力。
一些專家和人大代表認為,目前對騙取保障性住房的處罰太低。他們建議,違規行為一旦查實,載入個人誠信不良記錄,並加大處罰力度。
據悉,年初提交深圳市人大審議的相關條例規定,通過假資料騙取保障性住房的行為將處以高額罰款,並收回保障性住房、在一段時間內不予受理保障性住房申請。
進展
進展:再行審核
據悉,日前已有通過初審的申請人主動退出申請。
深圳有關部門將在複審、終審階段對申請人的財產、房產等進行實質性審核,6月中旬進行第二次公示。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負責人表示,歡迎市民和媒體的監督和舉報,並會對舉報信息進行嚴格核查,對經查實,在申請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照國家及該市有關規定依法嚴肅處理;對嚴重失職、濫用職權、營私舞弊、索賄受賄的相關責任人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為保障性住房申請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予以公示通報並對直接責任人處以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負責人說,初審中暴露出的問題“為下一步保障房申請分配製度的完善提供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