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熱

“公務員”一詞,是從外文“civilservant或者civilservice”翻譯過來的。英文原意是“文職服務員”、“文職僕人”,有人直譯為“女王的僕人”,有人意譯為“文官”或者“文官制度”,也有人譯作“公務員”“公務員制度”,有人譯作“文職公務員”,或許這種譯法更符合原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務員熱
  • 外文名:civilservant
  • 別稱:直譯為“女王的僕人”
  • 定義:“文官制度”
簡介,納入公務員管理和參照公務員,原因,調查,公務員考試,性質,公務員考試的特點,德才並重,考試考核相結合,公務員考試錄用範圍特定,黨政群機關聯合招考,全方位進行,對少數民族和轉業軍官報考者給予照顧,嚴格的調控、監督和巡視,不足,剖析公務員熱:是盲從還是理性選擇,觀點一:公務員熱其實是社會病態的一個表現,觀點二:考公務員是一種經濟理性的選擇,觀點三:人才資源的浪費是最大的浪費,觀點四:公務員熱並非一個不正常的現象,國家公務員局副局長談“公務員熱”,

簡介

“公務員”一詞,是從外文“civilservant或者civilservice”翻譯過來的。英文原意是“文職服務員”、“文職僕人”,有人直譯為“女王的僕人”,有人意譯為“文官”或者“文官制度”,也有人譯作“公務員”“公務員制度”,有人譯作“文職公務員”,或許這種譯法更符合原意。美國則稱為“政府雇員”(governmental employec);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稱“文官”,戰後改稱為“公務員”;法國直稱為“公務員”;聯邦德國稱為“聯邦公務員”或“聯邦官員”。當今世界,許多已開發國家以及一些開發中國家都紛紛仿效英美等國,建立起自己的公務員制度,把政府中從事公務活動的人員成為“公務員”。
公務員公務員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這就是公務員熱 的原因 。

納入公務員管理和參照公務員

下列人可以納入公務員管理和參照公務員進行管理:
公務員考核工作會議公務員考核工作會議
一是國家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員,包括政府機關、人大和政協機關;
二是法官、檢察官納入公務員範圍的同時,根據其職務特點和公務員法第三條的規定,另行設定法官、檢察官職務,與法官法、檢察官法相銜接;
三是除工勤人員以外民主黨派機關工作人員與共產黨機關工作人員一樣納入公務員範圍,這是中國單一制國家管理體制和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的現實管理需求;
四是除工勤人員以外的人民團體和民眾團體的機關工作人員,鑒於其性質雖然不同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但在傳統管理上歷來屬於幹部範圍,經批准對其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五是根據一百零六條規定,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原因

所謂的“招錄公平”、“統一招考”、“公務員承擔著重要的職責,不少人希望成為公務員”,不能說不是理由,但顯然都不是關鍵理由。說到招錄公平,公務員考試有多大程度的公平,值得探尋。這一點這位負責人也承認,“個別地方部門公務員招考中確實發生過某種不規範甚至違紀違法的現象”;至於公務員考試實行中央統一招考、集中報名,造成報考人員規模較大,經不起推敲。因為中央統一招考的考試很多,卻幾乎沒有一種考試達到數千人爭一個職位的白熱化狀況;而所謂的因為公務員承擔重要職責,不少人才希望成為公務員,這種說法也值得商榷。例如有網友說,“我見過有的公務員上班的時候,看報紙、打電腦、洗澡、喝茶水;可以遲到早退;吃拿卡要、月月領著高薪高福利;就算退休了,待遇還是高過普通人一大截。也許這就是公務員熱的原因。”這種說法雖然有些片面,但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少數人之所以報考公務員,可能並不是為了承擔責任,而是為了不承擔責任。

調查

公務員熱,熱浪襲人,其背後的主要原因,可從媒體的調查結果看出一二。12月,人民網推出調查“您如何看待‘公務員熱’?”調查結果顯示,79.3%的網友表示“過分追捧暴露社會發展不均衡”;12.8%的網友表示“就業壓力導致求穩心態”;6.1%的網友表示“學而優則仕觀念依然存在”……有網友留言說:“公務員是一種職業,而且是高收入職業,考公務員是為了擁有好生活。”還有網友留言說:“公務員有前途,待遇有保障。人們報考公務員,也和這幾年社會上對公務員的過高評價有關係。”從數據到網友留言,可以看出,公務員熱不是因為公務員考試公平,而是因為公務員是高工資、高福利的象徵。

公務員考試

公務員考試是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用於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考試;是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內,按照確定的招錄計畫,針對相應的空缺職位進行的面向社會的、公開的競爭性考試。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主要有兩項考試: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和地方公務員考試。
公務員招錄考試現場公務員招錄考試現場
1、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2、地方公務員考試: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各項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什麼從屬關係,考生根據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也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

性質

1、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屬於招聘考試,考生填報相應的職位進行考試,一旦被錄取便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
2、地方公務員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聘考試兩種,例如北京市的公務員考試就是一種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發給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北京市、區、縣等國家機關求職。絕大多數地方公務員考試採用的是招聘考試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後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

公務員考試的特點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所謂公開,指各級政府機關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都必須面向社會,公開進行。國家定期發布考試公告,將錄用政策、原則,招考部門、崗位、人數,報考資格,考試科目、時間、地點、辦法、程式等向社會公開;並將考試結果、名次排列、錄用情況等張榜公布,並通知本人。報考人如對評分、名次排列有疑問,可要求有關方面覆核。
所謂平等,指一切符合報考條件的公民都可以參加考試,享有進入公務員隊伍、擔任政府公職的平等權利和機會。中央國家機關如鐵道部、海洋局、交通部、水利部、電力部以及海南省率先打破地域限制,面向全國招考。吉林、陝西、河北等省的一些市、縣還打破身份限制,不少工人、農民、待業人員被招為國家公務員。
所謂競爭,指在公務員考試錄用中,錄取人數只占應試人數的一定比例,而非只要符合某些標準就可通過的達標考試。應試者層層篩選,逐步淘汰,以自己的真才實學參加競爭。特別是當前報考人數眾多,錄取名額有限,競爭尤為激烈,一般比例為10:1到20:1,中央國家機關一般為50:1左右,陝西省曾經達65:1。
所謂擇優,是考試錄用制度的核心,是競爭考試的另一方面。錄用公務員通過競爭性考試,按照成績排列名次,同時對個人的政治表現、思想道德品質、身體和心理素質等方面進行全面衡量考核,經過比較和篩選,最後選拔最符合要求的優秀人才進入公務員隊伍。

德才並重,考試考核相結合

公務員的錄用標準是德才兼備,品能兼顧,即決定報考者是否被錄用,必須從品德和才能兩個方面全面衡量。德指政治思想表現和道德品質,才指本領,包括文化水平、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只有德才並重才能保證公務員的政治素質和行政才能,才能保證公務員隊伍的本質特色。
考試和考核相結合指公務員招考錄用過程中,不僅要以考試的形式了解報考者當前所具有的知識水平、業務能力等素質情況;還要按照法定的程式、標準的方法對考試合格者的一貫表現、過去經歷進行考察、核實和評價。通過查看檔案、民眾調查等形式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表現、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迴避等內容。考試和考核相結合保證了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貫徹實施,有效地防止了"高分低能"和"有才缺德"的不合格人員進入公務員隊伍,成為我國考試錄用制度的一大特色。

公務員考試錄用範圍特定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我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範圍,僅指主任科員以下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包括辦事員、科員、副主任科員和主任科員。因為高級職位特別是領導職位上的公務員需要豐富的工作經驗、領導才能和嫻熟的業務知識。這些都必須經過較長時間的實踐鍛鍊才能逐步積累,而非通過一次考試所能證明。

黨政群機關聯合招考,全方位進行

公務員考錄工作由人事部門一家負責逐步過渡到由組織部門和人事部門聯合實施。除了政府機關實行招考外,參照試行《條例》和參照管理的黨群機關、社會團體補充工作人員也都納入了公開招考範圍。不僅如此,人民法院、檢察院系統、全額拔款的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和國家金融機構都衽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地方法院、檢察院增員考試中,堅持高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檢察院審核、人事部門審批的制度。實行參照實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事業單位也將按照和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增補工作人員。

對少數民族和轉業軍官報考者給予照顧

根據民族區域自治法和黨的民族政策的基本精神,在民族自治區政府和民族事務的工作部門錄用公務員時,對他們予以照顧。或規定一定的錄取比例;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或適當降低分數線;此外,計畫錄用的少數民族公務員只在少數民族中招考。
招考中對轉業軍官也實行照顧。轉業軍人一般實行轉業幹部內部有限競爭考試,考試科目和程式由人事部門與軍轉部門共同確定;參加社會公開招考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對於符合某些特定條件的,錄用時給予特別照顧。

嚴格的調控、監督和巡視

人事部對考試錄用進行了有效的巨觀調控,每年審定下達錄用計畫,並對錄用結果進行審核備案。各級政府人事部門負責地方考錄計畫的審批和錄用的備案與審批。陝西省在錄用考試中還對報名、考題公證,以確保監督和公平。
人事部聘請了一批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監督巡視員,負責巡視公務員招考各環節的工作,調查了解國務院各部門、地方各省市公務員錄用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及時向錄用主管機關反映情況。巡視員不受地限制,憑聘書和巡視證可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監督。

不足

公務員熱背後還存在一種失衡和斷裂。以公務員職業穩定為例,這種穩定恰恰映射了兩大不足。
一方面是公務員淘汰率低,數據顯示,每年正常被辭退的公務員占總數的比例為0.05%左右,而一般正常企業的淘汰率在5%到15%之間。另一方面則說明,如果其他職業同樣享有完善的社保,比如看病不難、不貴,比如領取的養老金高,年輕人自然不必非要報考公務員。只有確保人們不進入公務員行列,照樣能夠享有穩定的社會保障,免於後顧之憂,公務員熱才能降溫。

剖析公務員熱:是盲從還是理性選擇

觀點一:公務員熱其實是社會病態的一個表現

公務員熱首先是因為大學生就業門路不夠寬,大學生到社會各行各業尋求發展的意願與機會都在降低,在金融危機之後,就連外企的吸引力都打了折扣;其次,是因為願意創業的人少了,這比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倒退了很多。
這么多人同時報考公務員,本身是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不僅是經濟成本高得不合理,而且無論對社會,還是對個人來說,都完全不是一個開拓創新的局面。從社會心理角度而言,這是一種不正常的競爭氛圍,對青年人的成長是不利的,大量的同類型人才聚在一起,根本就是無謂的消耗。如果上千個人湧向同一個崗位,競爭力耗在諸如行政能力測試上,讓社會精英自相殘殺,這根本就是人才的浪費。
公務員熱其實是社會病態的一個表現,全社會成功指標單一,變成以能在行政階梯里爬得高為榮耀。但歸根到底,還是政府自身的行為造成了這樣的困境—學而優則仕,本來改革開放就是要打破這個東西,但30年之後又回到了這種狀態。大學生一畢業就要去考公務員的狀態是扭曲的,它會扼殺社會的活力,應該要糾正過來。
公務員熱還與我國政府權力獨大、壟斷各種社會資源的局面有關,權力的誘惑是無窮的,要改變這種局面,形成政府、市場與社會各有各的權力場域的合理狀態,取決於政府權力的下放。社會上的民間組織、企業要良好有序地發展,政府要做一些扶持性、引導性的工作,包括營造一種能在這些方面取得成功的社會氛圍,創立更多的條件讓民間的組織去發展,因為它們最能提供就業機會。

觀點二:考公務員是一種經濟理性的選擇

許多媒體把公務員熱過分誇大,其實,從2004年到現在,大學擴招的數量非常大,因此報考公務員人數增多不足為奇。他們大多數人只是把它當作一條就業途徑,就像同時給幾個公司投簡歷一樣,並沒有花很多時間、很多精力來準備公務員考試。
公務員在東方國家,天然地具有比較高的社會地位,官本位的傳統觀念對學生的影響比較大,學生的決策又常受父母、親人的影響,父母一般會認為做公務員比較穩定、比較體面,所以鼓勵子女考公務員。但在西方國家,公務員只是很一般的職業,這種觀念也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報考公務員的人數。社會上有一種不良的導向,認為當了公務員之後就可以如何如何,但事實上,一般的公務員沒有這么多特權,反而可能有很多不自由,經常要加班,他們的痛苦外界不一定知道;而且普通公務員收入並不高,除非到了一定的領導職位,才可能會有額外的收入,但是如果中央給公務員加工資,肯定會引起全社會一片譁然。
中國是個人口大國,國考熱是沒有辦法的,受金融危機的影響,社會的就業情況並不好,而像公務員這種比較穩定又有社會地位的工作比較少,公務員熱是一個被迫的選擇,因為其他的就業渠道太少或難以進入。首先,國企有自己的一套體系,一般要有關係才可以進,國考相對公平一些;其次,民企沒那么穩定,而且由於近幾年國企的拓展,對民企形成了很大的壓力;再次,一般性的非政府組織,特別是草根組織,待遇都很差。所以,作為一個經濟人,考公務員肯定會成為熱門選擇。
公務員熱的破解之道,還是要發展市場經濟和公民社會,民企要越來越強大,越來越規範,能夠給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保障。對於非營利組織,政府要摒棄從前的理念,習慣讓其他的主體與它們共同治理,降低非營利組織的成立門檻,從社會層面治療中國的疾病,同時也為政府分擔一些責任。

觀點三:人才資源的浪費是最大的浪費

公務員的崗位比較穩定、流動性不強、工資高、福利好,這是當前公務員熱的重要社會原因。公務員熱並不是一個好的現象,各行各業最優秀的人才,應該在各自的專業崗位上發揮他們的聰明才智,而不是拚命鑽到體制中去。過去不是這樣,大學生是很清高的,都不願意到政府機關當公務員,而想到大企業、科研單位、高校去發展,有了很大的扭轉,這種現象說明大學生由理想主義轉向了現實主義,正在變得世俗化。
人才資源的浪費是最大的浪費,在公務員的崗位上,由於官僚體制的束縛,難以充分發揮他們的聰明才智。一些碩士、博士本可能在自己所學的專業崗位上,作出比當公務員更大的貢獻,但受到公務員熱這種價值導向的影響都當官去了,他們的專業價值、學術價值、創新價值,可能有些就不能體現出來。不能創造社會財富,創造一些新的價值理念,這就是人才的浪費。
公務員考試是政治制度改革中一項值得肯定的措施,它為普通大眾進入官員隊伍開通了渠道,過去都是上級任命,需要一定的家庭背景,對大眾開放,人人機會平等,這是中國政治的進步。但是現實的情況,決定了這種招考公務員制度造成了巨大的浪費,所以我們可以考慮做一些改進,比如讓學校推薦,因為學校共青團、黨組織對學生都比較了解,可以推薦一些,這種人才選拔渠道,可能更符合中國的國情,同時能夠降低公務員考試的成本。

觀點四:公務員熱並非一個不正常的現象

要科學地鑑定公務員熱背後的深層原因,必須對參加公務員考試的人進行實證調查。實際上公務員的待遇並不高,前些年,大家都不願意當公務員,因為福利太差,很多人報,這與整個就業環境有關。就業困難,而剛從學校出來的大學生、研究生又很會考試,所以他們很多人把考公務員當作了第一選項。
我們不能只通過140萬這個絕對數字就說考公務員的人太多了,這是不客觀的,大學畢業生越來越多,所以考公務員的人數也會相應增加。跟國外的情況一樣,當經濟不景氣、就業困難的時候,大家都會報考公務員,因為公務員比較穩定,失業可能性相對較小;當經濟發展良好,就業機會增多,大家一般都會找企業,因為企業收入高,還沒有完全走出金融危機,公務員熱是正常的。
公務員作為國家的管理人才,需要專門的知識和一定的訓練,它跟當官是兩回事,它是一項職業,需要專門的技能。但是目前我國的公務員跟做官沒有明確區分,我國的公務員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一直存在問題,政務官跟事務官不分,混在一起,所以我們還不是現代化的公務員管理制度。公務員需要專業化,如果公務員全部按照官員的標準定級,造成的問題會非常多。
公務員既包括一般的辦事員、打字員,也包括高級行政長官,現代國家管理分得非常細,需要各式各樣的人才,比如計算機人才、教育學人才、經濟分析師等等,因此,從大專生到博士、博士後、留學生,都能在公務員系統里找到發揮作用的崗位。公務員並不是一個簡單的、辦點雜事的職業,而是一個非常複雜的職業群體,任何一個企業或社會組織都不可能與政府公務員隊伍相比。
要解決大學生的擇業難題,國家需要提供更詳細的勞動就業信息,把大學生就業的整體情況告訴大家,為他們提供指導,包括有多少人報考公務員,多少人選擇企業,各行業就業趨勢如何等。就業形勢嚴峻,無論哪個崗位都會有很多人搶,所以公務員熱並非一個不正常的現象。有的人拿公務員數量與歷史上的情況相比,認為官員太多,這樣比是不科學的,因為現代政府所承擔的職能要比封建王朝時期多得多,對應的官員數量也必然要更多,如果拿中國大陸的官民比例與香港或者美國比,我們並不算高。

國家公務員局副局長談“公務員熱”

正確看待“報考公務員熱”
近幾年,社會上出現了“公務員熱”,公務員招考的報名人數越來越多。“報考公務員熱”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幾個因素:一是多年來,公務員考錄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為各方面人才提供了公平競爭機會,大家都相信和支持這個制度,積極參與考錄選拔,希望通過考錄實現理想;二是考試錄用公務員實行中央統一招考,集中報名的形式,客觀上形成報考人員相對集中、規模較大的狀況;三是公務員作為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主體,承擔著重要的職責,不少有志青年希望在公務員崗位上發揮聰明才智,為黨和國家的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四是近幾年就業形勢比較嚴峻,不少行業競爭激烈,公務員成為重要的職業選擇之一。那種幾千人報考一個職位的極個別過於集中的現象,是由於職位比較有吸引力、招錄條件比較寬、考生報名時有一定盲目性等各種因素造成的,對這種個別現象的過度渲染會在社會上形成錯覺。事實上每年還有一部分職位報考人數很少,甚至無人報考的現象,需要通過調劑來解決。我們應該冷靜地看待“報考公務員熱”。
考錄最大限度體現社會公平
公務員考試被稱為“玻璃房子裡的競爭”,說明這項考試所體現出來的公開公平公正。公務員考試作弊事件接連發生,公務員招考中的不正之風也偶有發生,有人對“公考”提出質疑。今後將採取措施完善這項制度,使其真正發揮出選拔優秀人才的作用.
考錄是公務員制度的一面旗幟,其最顯著的特點有兩個:一是最大限度地體現社會公平,二是通過競爭的方式使優秀人才能夠脫穎而出。這兩點已越來越為全社會特別是廣大人民民眾所認可。我們可以想像一下,如果招錄公務員沒有考試,還是按原來的老辦法,會是一個什麼局面和結果。因此,堅持“凡進必考”不能動搖。當然,這個制度也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個別地方部門公務員招考中確實還發生過某種不規範甚至違紀違法的現象,這是不允許的,一經發現,我們會嚴肅處理。
下一步,我們一方面要通過推進考錄基礎科研工作、提高考試試題科學性、加強考錄面試考官和閱卷專家隊伍建設等措施,使考試能更好地體現職位的需要和反映考生的真實水平;另一方面,將通過進一步健全考錄政策法規、加強考錄管理工作、強化考錄監督檢查等措施,加強考錄規範化建設,千方百計避免出現程式上、管理上的漏洞,維護公平正義,努力實現讓考生滿意、用人單位滿意和社會滿意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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