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原則

公共管理原則是指在國家公共管理工作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它是國家政治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公共管理活動客觀規律的反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管理原則
  • 詞性:名詞
  • 具體內容:人本原則等
  • 概念:工作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
人本原則,服務原則,效能原則,均衡原則,

人本原則

公共管理的人本原則是對人在社會歷史發展中的主體作用與地位的肯定,是管理主體在管理實踐中確立並運用的一切從人出發,調動人的主動性、創造性和積極性的要求。注重解放人和開發人,為人的發展提供平等的機會與舞台、政策與規則、管理與服務,又要努力做到使人們各得其所。人本原則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特徵:
(1)公共管理過程的落腳點必須是人
公共管理的本質就是為了滿足社會成員的物質需要和精神需要,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和人的才能的充分發揮。因此,人的需要及其滿足是公共管理活動的終極目標。
(2)人是公共管理的首要課題
公共管理中包含著措施、手段、設施等要素,但這些要素首先是作用於被管理的人。再通過被管理的人所發揮的能動作用,使這些要素產生協調和綜合的結果。
(3)公共管理主體的人格化
作為公共管理主體的組織和機構,其實際運行和效能的發揮必須依靠具體的人來完成,表現出人格化的特徵。因此,管理主體自身素質的改善、認識能力的提高和價值取向的合理化,對公共管理的結果將會產生重要的影響。
(4)公共管理中人的群體性
公共管理人本原則中的人,不單指現實生活中具有自己意志、利益和行為的個人,而且指有共同目的和協作關係的個人所結成的群體或組織,有著特定群體的需求和願望。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人與人之間、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是平等的,各級管理者都是代表人民利益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管理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因此,人民民眾既是公共管理的主體,又是公共管理的客體,這體現了公共管理以人為本原則的本質和特性。

服務原則

市場經濟必然要求公共管理要以社會、企業和公眾為本位,順應他們的意志和願望來實施管理行為,為他們願望的滿足提供必要的條件。可見,現代市場經濟基礎上的公共管理就其本質而言,不是管制而是服務。服務是公共管理的核心和基礎,公共管理的目的不僅是向社會、企業和公眾提供價值,還要為他們追求和實現自身價值創造良好的條件。因此,要大力增強公共管理機構的公共服務職能,發展和完善有關的公共設施,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的需要。

效能原則

為了實現公共管理的目標和效果,要求管理機構具備相應的協調和支持能力,體現這些能力的標準主要是效率和有效性。其巾,效率反映的是公共管理過程巾投入與產出之間的比例關係;有效性反映的是公共管理的實際結果與預定目標之間的關係。效能原則強涮公共管理必須實現效率和有效性的有機統一。從理想的角度來看,公共管理的結果是實現高效率與高有效性的統一。但是,從實際的角度來看,效率與有效性之間存在著一定的矛盾.也就是說,在追求高效率的同時可能會出現低有效性;在追求高有效性的同時可能會出現低效率。因此,片面追求高效率或高有效性都不利於實現公共管理的目標,必須根據公共管理的實際要求和目標,追求效率和有效性之間的有機統一,使管理的總體效能達到較為理想的狀態。

均衡原則

在公共管理過程中必然會遇到公眾的不同要求並存的情況,例如,公正與效率、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等要求並存。雖然從一定的條件或特定的角度來看,這些要求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這些不同要求之間也確實存在著矛盾和衝突。
因此,在實際的公共管理中既要考慮到這些要求的合理性,也要注重這些要求之問的協調性。只有在不同要求趨於均衡的條件下,公共管理才能取得整體上滿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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