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電車信息服務評價規範

公共汽電車信息服務評價規範

《公共汽電車信息服務評價規範》(JT/T 1157-2017)是2018年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行業標準,歸口於交通運輸信息通信及導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行業標準《公共汽電車信息服務評價規範》(JT/T 1157-2017)規定了公共汽電車及相關配套設施信息服務評價的指標體系、指標權重及評分方式。該標準適用於城市公交主管部門或非政府組織對公共汽電車信息服務水平和質量進行評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汽電車信息服務評價規範
  • 外文名:Evaluation standard for urban bus information service
  • 標準號:JT/T 1157-2017
  • 發布日期:2017-09-29
  • 實施日期:2018-02-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R 04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220.20
  • 歸口單位:交通運輸信息通信及導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交通運輸信息通信及導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行業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5年7月16日,行業標準計畫《公共汽電車信息服務評價規範》(JT 2015-42)下達,項目周期17個月,由交通運輸信息通信及導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
  • 草案階段
2014年10月~2014年11月,標準編制組完成標準的起草階段工作。
2014年11月,成立標準編制組,確定了標編組成員,確定了調研範圍及資料收集渠道。
2015年1月~2015年2月,編制公眾出行調查問卷,進行資料收集,相關研究回顧,發展狀況調研,集中匯總,並進行分析和研究。
2015年3月~2015年4月,根據分析研究結果,形成標準草稿主要內容。
2015年5月~2015年6月,驗證相關結論;申報編寫相應標準編制計畫。
  • 徵求意見稿階段
2015年7月~2015年8月,標準編制組完成標準的徵求意見稿階段工作。
2015年9月~2015年11月,編制組在標準草案的基礎上,經內部會議審核後,形成了徵求意見稿初稿。
2015年12月~2016年1月,完成徵求意見稿初稿專家諮詢工作,形成《公共汽電車信息服務評價規範》徵求意見稿。
2016年3月,編制組根據向業內相關專家徵求意見稿的意見和建議,據此形成徵求意見稿及其編制說明,並提交至標委會秘書處。
  • 發布實施
2017年9月29日,行業標準《公共汽電車信息服務評價規範》(JT/T 1157-2017)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發布。
2018年2月1日,行業標準《公共汽電車信息服務評價規範》(JT/T 1157-2017)實施。

制定依據

行業標準《公共汽電車信息服務評價規範》(JT/T 1157-2017)依據中國行業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郭瑜、張麗、張琳波、張晗、林垚、趙正松、秦曉燕、劉冬梅。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評價指標體系
1
5 評價指標權重及評分方式
4
附錄A(規範性附錄)公共汽電車信息服務評價指標及評分方式
6
附錄B(資料性附錄)公共汽電車信息服務評價指標權重示例
14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行業標準《公共汽電車信息服務評價規範》(JT/T 1157-2017)規定了公共汽電車及相關配套設施信息服務評價的指標體系、指標權重及評分方式。該標準適用於城市公交主管部門或非政府組織對公共汽電車信息服務水平和質量進行評價。

引用檔案

GB/T 5845.3 城市公共運輸標誌—第3部分:公共汽電車站牌和路牌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為推動該標準的貫徹實施,特提出以下要求和措施建議:
  1. 加強標準的宣貫:建議市縣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在評定當地城市公交服務水平時,參考該標準中的指標和參數,推動各城市公交公司儘快理解並掌握該標準中提出的城市公交信息服務評價相關要求,便於行業管理部門和公交企業在實際工作中貫徹實施,同時便於考察不同城市間城市公交信息服務水平。
  2. 交通運輸行業信息服務指標參照該標準制訂:以該標準採用的城市公交信息服務內容、指標、權重係數確定,可以作為未來城市公交及其他道路運輸信息服務評價標準制訂和更新的依據,建議相關單位參照該標準的制定方法更新和修訂該標準和其他信息服務標準,提高交通運輸信息服務水平。

意義價值

行業標準《公共汽電車信息服務評價規範》(JT/T 1157-2017)的制定,反映了被評價城市的城市公交信息服務總體水平、質量和乘客滿意程度等,為制定公交發展相關政策提供依據;有效促進城市公交運營或服務企業不斷進行管理創新和技術革新,不斷改善信息服務,更好地服務於公眾出行;使社會公眾了解城市公交信息服務情況,有利於加強社會監督,廣泛接受各方意見和建議,促進城市公交事業的發展。該標準的貫徹實施,有利於督促各城市提高城市公交信息化服務水平,改善公眾公交出行體驗,提高公交出行吸引力,進而增加公交出行分擔率,減少私家車出行,促進節能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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