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設施設備要求》是2022年3月9日開始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設施設備要求
- 外文名:Facility requirements for public employment and talent service agency
- 標準類別:基礎
- 標準號:GB/T 33553-2022
《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設施設備要求》是2022年3月9日開始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設施設備要求》是2022年3月9日開始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2022年3月9日,《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設施設備要求》發布。2022年3月9日,《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設施設備要求》實施...
各地要按照統一領導、統一制度、統一管理、統一服務標準、統一信息系統的要求,統籌規劃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建設,形成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要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的城鄉勞動者可持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港澳台人員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常住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公共就業服務。其中,處於無業...
社會保障體系目標,堅持“整合資源、規範服務、協同推進”的原則,以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社會保障、勞動關係為重點內容,進一步健全機構、明確職責、規範流程、強化保障,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為城鄉居民提供規範、便捷、高效、均等的公共...
制定公共創業服務機構功能標準,建立專業化、規範化的創業服務制度,著力提升創業服務質量。四、加強技能培訓,提升就業能力 (九)完善技能培訓體系。加快建設以市級公共實訓基地為龍頭,省、市高技能人才培養示範基地為核心,60家各類職業...
機構成立 原地方人事、勞動保障部門的就業和人才服務管理機構將合併為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2年11月2日公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原縣級以上人才服務和勞動力市場的各類工作機構加強...
《公共就業培訓服務規範》是由山東省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具體組織編寫的山東省地方標準(DB37/T 4498-2022),於2022年4月發布。該《規範》共明確服務標準59項,為山東省公共就業培訓服務提供了規範指引。發布 2022年4月26日訊息,...
健全崗位信息公共發布平台,市級以上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在2020年3月底前實現崗位信息線上發布,並向省級、國家級歸集,加快實現公共機構崗位信息區域和全國公開發布。(十九)強化常態化管理服務。實施基層公共就業服務經辦能力提升計畫,建立...
整理、儲存、發布和諮詢服務;人才信息網路服務;人才推薦;人才招聘;人才培訓;人才測評;業務外包和勞動保障事務代理等服務功能,依託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多年來積累的人事代理經驗和資源,竭誠為廣大用人單位提供全面的人才派遣服務...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加快推進就業信息公共服務網路建設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01號)要求,在各地的共同努力下,全國招聘信息公共服務網建設工作進展順利,已與全國29個省(區、市)的127個地市共196家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實現...
負責指導就業公共服務機構開展創業政策扶持和創業技能培訓工作,參與指導和規範創業園建設,開展創業企業人才公共服務;貫徹執行全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參與編制人才需求目錄工作和擬訂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統籌組織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公益...
按照確定的服務項目和服務標準,確保相關經費足額撥付到位,配齊相關服務人員,保障服務機構有效運轉,鼓勵將適合通過政府購買方式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完善人才激勵政策,著力培養一支數量充足...
3.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免費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取消收取流動人員人事關係及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檔案轉遞費、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費等名目費用,杜絕各類違規捆綁收費和隱形收費等行為。
在省級行政區域內實施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經辦流程和標準規範,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及時辦理失業登記,不得以人戶分離、戶籍不在本地或沒有檔案等為由不予受理。同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不再對初次就業流動人員辦理轉正定級手續。機關...
整合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公共管理和服務的職能,形成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體系。全面推進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的制度化、專業化和信息化建設。健全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制度,全面落實對勞動者的免費就業服務、對就業困難人員...
合肥市蜀山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管理中心是蜀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二級機構,宗旨是為人才流動提供中介服務。業務範圍 業務範圍主要包括人才信息、交流、洽談業務,簽訂人才契約服務,流動人才的組織、人事、檔案關係的轉接和保管服務。...
以涵蓋教育、勞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社會服務、住房保障、文化體育等領域的基本公共服務清單為核心,以促進城鄉、區域、人群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線,以各領域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為依託,以統籌協調、財力保障、人才建設、多元...
《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5號),對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要牢固樹立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安全防護意識,切實做好檔案安全管理工作。”各類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