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歷史紀事,文化紀事,雜譚逸事,通鑑記載,
歷史紀事
婦女非身犯法不得囚
王惲等分行郡國
元始四年(4)二月,詔遣太僕王惲等八人各置副使、假節,分行郡國,觀覽風俗。
王莽加號“宰衡”
元始四年(4)以古時周公為周大宰,伊尹為商阿衡。故為王莽加號“宰衡”以示尊重,位上公。
持金幣誘塞外羌
元始四年(4)夏,王莽遣中郎將平憲等多持金幣誘塞外羌,使獻地內屬。
設西海郡
元始四年(4)冬,漢以羌人所獻地為西海(今青海)郡,徙天下犯禁者處之,徙者以千萬數。
京師分置二郡
文化紀事
王莽起明堂、辟雍、靈台
平帝元始四年(4),安漢公、宰衡王莽奏起明堂、辟雍、靈台。明堂為天子宣明政教舉行重要典禮之堂,武帝初議立而未果;辟雍為天子所設教育貴族子弟和才俊之士的學校,成帝時群臣亦曾建議設立終未成事。至此,五莽為牢籠儒生,為代漢自立,膺受天命作輿論準備,乃大力促成明堂辟雍的建造。又建靈台,以供天子觀天象、望氣。這些建築按照傳統禮制和當時流行的陰陽五行學說建於長安南郊,規模宏大,結構複雜,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時,王莽又在辟雍附近為學者築學舍萬間,立《樂經》於學官,增諸經博士員額,每經五人,並徵召天下碩學異能之士,前後至者數以千計。
夏,王莽為取得廣大士人的支持,上奏興建明堂、辟雍、靈台,為學員築舍萬間。在太學設立《樂經》課程,增加博士名額,每一經各有五人。徵求全國精通一經的教授十一人以上,以及藏有散失的《禮經》、古文《尚書》、《毛詩》、《周官》、《爾雅》、天文、圖讖、鐘律、月令、兵法、《史籀篇》文字,通曉其文義的人,都前往公車衙門。全國具有卓越才能的士人,先後來到首都的達上千人,又征能治河者以百數。
雜譚逸事
平帝納王莽女為後
元始三年(3)春,王莽為了固權,想把自己的女兒立為平帝皇后,就上奏太皇太后,請為平帝納皇后。太皇太后詔令有司辦理。不久,有司上報選後名單,有數十人之多,其中王氏家族約占半。王莽唯恐她們與女兒競爭,就對太皇太后說:我自己沒有德行,女兒也資質低下,不適宜跟許多女子一道被選擇。太皇太后以為是王莽出於至誠,於是下詔:王氏家族之女因系外家,一律不予入選。詔書下達後,滿朝文武都為王莽的女兒抱不平,懇求太皇太后立安漢公的女兒為皇后。各地上書推薦王莽女兒的,每天也有一千多起。太皇太后最後只得選定王莽女兒,並詔光祿勛劉歆等雜定婚禮。元始四年二月,立王莽女為平帝皇后。
通鑑記載
孝哀皇帝中建平三年(丁巳,公元前四年)
春,正月,立廣德夷王弟廣漢為廣平王。
癸卯,帝太太后所居桂宮正殿火。
上使使者召丞相平當,欲封之。當病篤,不應召。室家或謂當:“不可強起受侯印為子孫邪?”當日:“吾居大位,已負素餐責矣。起受侯印,還臥而死,死有餘罪。今不起者,所以為子孫也!”遂上書乞骸骨,上不許。三月,己酉,當薨。
有星孛於河鼓。
夏,四月,丁酉,王嘉為丞相,河南太守王崇為御史大夫。崇,京兆尹駿之子也。嘉以時政苛急,郡國守相數有變動,乃上疏曰:“臣聞聖王之功在於得人。孔子曰:‘材難,不其然與!’故繼世立諸侯,象賢也。雖不能盡賢,天子為擇臣、立命卿以輔之。居是國也,累世尊重,然後士民之眾附焉。是以教化行而治功立。今之郡守重於古諸侯,往者致選賢材,賢材難得,拔擢可用者,或起於囚徒。昔魏尚坐事系,文帝感馮唐之言,遺使持節赦其罪,拜為雲中太守,匈奴忌之。武帝擢韓安國於徒中,拜為梁內史,骨肉以安。張敞為京兆尹,有罪當免,黠吏知而犯敞,敞收殺之,其家自冤,使者覆獄,劾敞賊殺人,上逮捕不下,會免;亡命十數日,宣帝征敞拜為冀州刺史,卒獲其用。前世非私此三人,貪其材器有益於公家也。孝文時,吏居官者或長子孫,以官為氏,倉氏、庫氏則倉庫吏之後也;其二千石長吏亦安官樂職,然後上下相望,莫有苟且之意。其後稍稍變易,公卿以下傳相促急,又數改更政事,司隸、部刺史舉劾苛細,發揚陰私,吏或居官數月而退,送故迎新,交錯道路。中材苟容求全,下材懷危內顧,壹切營私者多。二千石益輕賤,吏民慢易之,或持其微過,增加成罪,言於刺史、司隸,或上書告之。眾庶知其易危,小失意則有離畔之心。前山陽亡徒蘇令等縱橫,吏士臨難,莫肯伏節死義,以守、相威權素奪也。孝成皇帝悔之,下詔書,二千石不為故縱,遣使者賜金,尉厚其意,誠以為國家有急,取辦於二千石;二千石尊重難危,乃能使下。孝宣皇帝愛其善治民之吏,有章劾事留中,會赦壹解。故事:尚書希下章,為煩擾百姓,證驗系治,或死獄中,章文必有‘敢告之’字乃下。唯陛下留神於擇賢,記善忘過,容忍臣子,勿責以備。二千石、部刺史、三輔縣令有材任職者,人情不能不有過差,宜可闊略,令盡力者有所勸。此方今急務,國家之利也。前蘇令發,欲遣大夫使逐問狀,時見大夫無可使者,召盩厔令尹逢,拜為諫大夫遣之。今諸大夫有材能者甚少,宜豫畜養可成就者,則士赴難不愛其死。臨事倉卒乃求,非所以明朝廷也。”嘉因薦儒者公孫光、滿昌及能吏蕭鹹、薛修等,皆故二千石有名稱者,天子納而用之。
六月,立魯頃王子部鄉侯閔為王。
上以寢疾未定,冬,十一月,壬子,令太皇太后下詔復甘泉泰畤、汾陰后土祠,罷南、北郊。上亦不能親至甘泉、河東,遣有司行事而禮祠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