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七水災

八七水災

八七水災,為1959年8月7日8月9日,發生於台灣南部的嚴重水患,為戰後台灣影響區域及受災人數僅次於921大地震及八八水災的重大災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八七水災
  • 成因:艾倫颱風過境
  • 災情:範圍廣及13個縣市
  • 時間1959年8月7日8月9日
  • 地點:台灣中南部
  • 受災面積:1,365平方公里
  • 傷亡人數:死亡667人,受傷數千人
  • 主要受災區苗栗縣台中縣南投縣
  • 總損失:37億新台幣
歷史背景,處理方式,產生影響,

歷史背景

1959年8月6日艾倫颱風過境台灣,因為暴雨及旺盛西南氣流所引起的豪雨,導致於8月7日至9日連續三日台灣中南部的降雨量高達800至1,200公厘,特別是8月7日當天的降雨量已高達500至1,000公厘,接近其平均全年降雨量。由於地面積水難以消退,再加上山洪暴發,導致河川水位高漲決堤,造成空前的大水災,受災範圍包括台灣所有的農業區域。
八七水災

處理方式

中華民國政府除根據國民義務勞動法動員民眾前往救災,台灣省政府也以《台灣省人民因災死傷及住屋倒塌救濟辦法》撥發救濟金給災民;另外蔣介石也發布緊急處份令,開徵水災復興建設捐以募集重建資金
八七水災為台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僅次於1999年9月21日九二一大地震的災難。

產生影響

八七水災災區範圍廣及13個縣市,其中以苗栗縣台中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台中市受災最為嚴重;實際受災面積達1,365平方公里,受災居民達30餘萬人,死亡人數達667人,失蹤者近千人,受傷者數千餘人,房屋全毀者2萬3,215戶,半毀者1萬8,754戶,災區的交通通訊幾乎全部中斷,受損的農田13餘萬公頃,總損失估計在新台幣37億元,占前一年國民所得總值約12%。
八七水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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