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

兩會

兩會是對自1959年以來歷年召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統稱。由於兩場會議會期基本重合,而且對於國家運作的重要程度都非常的高,故簡稱做“兩會”。從省級地方到中央,各地的政協及人大的全體會議的會期全部基本重合,所以兩會的名稱可以同時適用於全國及各省(市、自治區)。

兩會每5年稱為一屆,每年會議稱X屆X次會議。根據中國憲法規定:“兩會”召開的意義在於將“兩會”代表從人民中得來的信息和要求進行收集及整理,傳達給黨中央。“兩會”代表是代表著廣大選民的一種利益的,代表著選民在召開兩會期間,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選民們自己的意見和要求。地方每年召開的人大和政協也稱為兩會,通常召開的時間比全國“兩會”時間要早。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和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分別於2019年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開幕。

基本介紹

會議歷史,兩會組成,全國人大,政協,會議議程,代表變動,政協代表,人大代表,政府報告,兩會冷知識,

會議歷史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舉行了第一屆全體會議。參加會議的代表共662人,包括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地區、人民解放軍、少數民族、國外華僑、宗教界人士等46個單位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代表全國人民的意志,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定都於北京,國旗為五星紅旗,以《義勇軍進行曲》為國歌,採用公元作為中國紀年;選舉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員,並選舉產生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同年12月召開了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制定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章程宣告:《共同綱領》已經為憲法所代替;人民政協全體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已經結束。但是人民政協作為統一戰線的組織,將繼續存在和發揮作用。
此後,從1959年開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開始同步舉行,後者的委員還會列席前者的會議,從此,“兩會”概念應運而生,而全國政協比全國人大提前1至2天開幕。“文革”中,全國政協停止,全國人大則在1975年恢復一屆(四屆),因此,自1978年起,全國人大與全國政協再次完全同步。
全國兩會在3月召開的慣例,則始於1985年。此前,會議時間從年初,到年中,到年末,歷年均有不同。以五屆全國人大政協會議為例,一次會議是在2月,二次會議在6月,三次會議在8月,四次和五次會議則安排在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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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自1995年起,每年全國政協均在3月3日、全國人大均在3月5日開幕。人大議事規則的寫法則是“第一季度”。之所以選擇在3月,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中心主任蔡定劍解釋說,原因之一,是有元旦和春節兩個假期,而春節一般不是1月,便是2月。
會期,也是自1995年起相對固定,除了涉及換屆選舉的一次會議一般為兩個星期(14-15天)外,歷年“兩會”的時間一般控制在10-12天左右。

兩會組成

全國人大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國,人民通過民主選舉選出自己的代表,組成人民代表大會,集中行使國家權力。根據憲法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具有全權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職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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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改憲法;
(二)監督憲法的實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六)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七)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八)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九)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和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審查和批准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十一)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大常委會不適當的決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
(十三)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
(十四)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
(十五)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
人大的組成機構主要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與全國人大會議不同,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是全國人大的常設機構,二者的職權在選舉、決議等方面並不完全相同。
人大會議組織機構構成圖
人大會議機構構成人大會議機構構成

政協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政協全國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每年舉行一次全體會議。人民政協在中央設有全國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以及9個專門委員會,在地方設有政協地方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每年舉行一次全體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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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會議參與的各方主要有:
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參與會議;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由原中國國民黨民主派和其他愛國民主人士所創建,於1948年1月1日成立,是政協的重要組成政黨之一;
中國民主同盟,於1941年3月19日在重慶秘密成立,其成員有中國青年黨、國家社會黨(後改稱民主社會黨)、中華民族解放行動委員會(後改稱中國農工民主黨)、中華職業教育社、鄉村建設協會的成員及其他人士。1942年,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加入,形成現有格局,是政協的重要組成政黨之一;
中國民主建國會,1945年12月16日,民建在重慶成立,成員主要是愛國的民族工商業者和有聯繫的知識分子,發起人有黃炎培、胡厥文、章乃器、施復亮、孫起孟等,是政協的重要組成政黨之一;
中國民主促進會,由馬敘倫、王紹鏊、周建人、許廣平、林漢達、徐伯昕、趙朴初、雷潔瓊、鄭振鐸、柯靈等著名愛國民主人士於1945年12月30日在上海建立,是政協的重要組成政黨之一;
中國農工民主黨,於1930年8月9日在上海成立,是政協的重要組成政黨之一;
中國致公黨,中國致公黨是以歸僑、僑眷中的中上層人士和其他有海外關係的代表性人士組成的政黨,於1925年10月成立於美國舊金山,是政協的重要組成政黨之一;
九三學社,前身為抗日戰爭後期一批進步學者在重慶組織的“民主科學座談會”,後為紀念1945年9月3日抗日戰爭和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偉大勝利,改建為九三學社,是政協的重要組成政黨之一;
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是由台灣省人士組成的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擁護社會主義愛國者的政治聯盟,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是政協的重要組成政黨之一;
此外,參與政協會議的還有無黨派民主人士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華全國總工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文化藝術界,科學技術界,社會科學界,經濟界,農業界,教育界,體育界,新聞出版界,醫藥衛生界,對外友好界,社會福利界,少數民族界,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門人士,特別邀請人士等。
政協會議組織機構構成圖
政協會議機構構成政協會議機構構成

會議議程

參考主詞條:2019年全國兩會

代表變動

政協代表

人大代表

政府報告

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是國務院總理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所做的報告,提請全國人大代表進行審議。

兩會冷知識

兩會代表可以請假嗎?
自2006年起,全國政協規定,凡不請假私自缺席的委員姓名都將在會議結束時予以公布。
按照規定,直接選舉產生的人大代表應向本級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機構遞交書面請假報告,由人事代表工作機構報常委會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審批。
對於政協委員而言,全國政協會議章程中並沒有就請假事宜作出明確規定。按照各地方政協的相關規定,政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除身體特殊原因外,必須按時參會;其他委員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會,可以提前向政協主席申請批准。
為什麼兩會都在三月開?
由於人民代表大會要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和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3月的時間剛好足夠處理相關事宜;並且農曆春節一般會在一月到二月舉行,所以選在3月可以避免與春節相重疊。
政協為什麼比人大提前兩天?
人大在做決策前,要把決策先提交給人民及各界代表,在政協裡面進行協商、討論、審議,政治協商納入決策層面中,決策前要進行充分的協商,所以政協會議在人大會議之前開。
如何成為政協委員?
政協委員由推薦協商產生,本屆黨委、組織部決定下屆政協委員的大致界別及其他要達到的標準,然後分配指標,確定名單並公布。推薦時使用《政協委員推薦表》,表中主要填寫政績、社會地位、參政議政資格和能力和所屬部門單位意見。
人大代表一當就是五年嗎?
從第一屆人大到再次選舉人大代表中間隔了4年零7個月,第二屆則隔了5年零8個月,第三屆隔了10年,第四屆隔了3年零1個月。後來,在1982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才正式規定每屆代表的任期為5年。
議案和提案之間的區別是?
議案是人大的專用詞,在投票通過之後才會有法律的約束力;提案是由政協委員向人大或政府提出的,其針對的是大政方針、社會生活等重大問題,主要體現的是政協的參政。
議案是怎樣提出的?
議案是由多個代表聯合提出的。全國人大一個代表團或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議案。之所以如此規定,是因為有的代表團不到30個人,比如寧夏代表團。
政協委員為什麼有好多是明星?
全國政協有幾個重要的界別就是“文化藝術界”、“體育界”以及“新聞出版界”,這些界別很容易出明星委員的。
投票表決可以鼓掌通過嗎?
從1949年全國政協成立到1966年,兩會的投票方式是鼓掌、舉手和無記名投票並用。1953年明文規定縣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方法,但是1958年以後,各地的靠鼓掌來投票的“鼓掌通過”依然屢見不鮮。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後,全國人大出現了電子投票器,支持、反對、棄權有各自不同的顏色,鼓掌通過的形式率先在全國兩會上得到了廢除。此後進入二十一世紀,南京等地的各地方兩會也開始明文禁止“鼓掌通過”的形式出現,取而代之的是在投票通過之後大家鼓掌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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