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廠長負責制工作會議

經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國家經委、中央組織部、全國總工會於1987年8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聯合召開全面推行廠長負責制工作會議。研究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的有關實行廠長負責制的三個條例,加快推行廠長負責制。薄一波在講話中指出:實踐證明,廠長負責制是行之有效的企業領導制度。中央和國務院認為,當前在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全面推行廠長負責制的條件已經成熟,各地、各部門不能再猶豫、動搖和觀望。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快步伐,扎紮實實地把這項改革工作搞好。會議期間,與會代表就進一步實行廠長負責制進行了認真討論,交流了經驗,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會議提出:全國所有的大中型工業企業1987年內要普遍實行廠長負責制,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全面實行廠長負責制要在1988年底以前完成。會議閉幕前,趙紫陽和彭真、喬石、李鵬、姚依林、倪志福等領導同志會見了與會代表。陳秉權代表會議領導小組作了總結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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