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介紹 在這個多國經濟聯盟的區域內,商品、資本和勞務能夠自由流動,不存在任何
貿易壁壘 ,並擁有一個統一的機構,來監督條約的執行和實施共同的政策及措施。
廣義的全球經濟一體化即
世界經濟一體化 ,指世界各國經濟之間彼此相互開放,形成相互聯繫、相互依賴的有機體。狹義全球經濟一體化,即
地區經濟一體化 ,指區域內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或地區,在一個由政府授權組成的並具有超國家性的共同機構下,通過制定統一的對內對外經濟政策、財政與
金融政策 等,消除國別之間阻礙經濟貿易發展的障礙,實現區域內互利互惠、協調發展和
資源最佳化配置 ,最終形成一個政治經濟高度協調統一的有機體的這一過程。
全球經濟一體化 在世界範圍內,全球經濟一體化指的是各國之間在經濟上越來越多地相互依存。商品、服務、資本和技術越過邊界的流量越來越大。下面的趨勢提供了這方面的明顯跡象。 ——從1989年到1996年,商品和服務的
國際貿易額 是以平均每年6.2%的速度增長的,幾乎為同期全世界國內生產總值平均年增長速度3.2%的2倍。 ——從1980年到1994年,外國的直接投資從占世界國內生產總值的4.8%增長到9.6%。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沒有哪一個國家能夠擁有發展本國經濟所必需的全部資源、資金和技術,也沒有哪一個國家能夠生產自己所需要的一切產品,因此必須進行交流和相互合作。近50年來新技術革命的發展,又把世界各國的交往推到了一個新階段。地球上的空間距離“縮短.了”,信息的“
時間差 ”也趨於消失。這種局面不僅大大改變了人類的生活條件,而且加快了經濟生活的國際化,使世界變得空前開放了。開放的世界使世界各國原有的“一國經濟”正在走向“世界經濟”,從而形成了“全球相互依賴”的經濟格局。全球經濟一體化能緩解社會
產業轉型 的困境,具體來說是由於全球經濟發展不平衡和各國經濟要素的不平衡。只有全球經濟一體化,才能使不平衡趨向平衡,在此過程中便能提高社會功效,緩解矛盾。所以就出現了全球經濟一體化。
基本形式 根據各參加國的具體情況和條件以及它們的目標要求,有
自由貿易區 、關稅同盟、共同市場和經濟聯盟四種形式。
自由貿易區。自由貿易區是指由簽訂
自由貿易協定 的國家組成的貿易區。成員國之間免徵
關稅 和取消其他貿易限制。關稅同盟。關稅同盟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為了取消彼此之間的關稅或各種
貿易壁壘 ,建立共同的對外關稅而締結的同盟。同盟內部商品自由流通和
自由競爭 。關稅同盟在一體化程度上比
自由貿易區 進了一步。
全球經濟一體化 共同市場。指在
關稅 同盟基礎上實現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在同盟內建立關稅、貿易和市場一體化。其最終目標是要實現完全的經濟聯盟。
經濟聯盟。是經濟一體化的最終發展目標和最高級的形式。它要求其成員國在實現關稅、貿易和市場一體化的基礎上,建立一個超國家的管理機構,在國際經濟決策中採取同一立場,行使統一的貨幣制度和組建統一的銀行機構,進而在經濟、財政、貨幣、關稅、貿易和市場等方面實現全面的經濟一體化。
基本特徵 相互給予的貿易優惠
成員國之間的自由貿易
共同的對外關稅
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
經濟政策的協調
統一的經濟政策
特惠關稅區
☆
自由貿易區
☆
☆
關稅同盟
☆
☆
☆
共同市場
☆
☆
☆
☆
經濟同盟
☆
☆
☆
☆
☆
完全經濟一體化
☆
☆
☆
☆
☆
☆
理論實踐 歐盟的建立
時間
事件
1950年5月9日
提出歐洲國家煤和鋼的資源供應共同規劃;確立了創立“歐洲聯邦”的戰略目標。
1951年5月
歐洲煤鋼共同體(ECSC)成立。
1952年5月27日
簽署《歐洲防禦聯盟條約》,該條約在法國未得通過。
1957年3月25日
簽訂了《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約》,統稱為《羅馬條約》。
1958年1月1日
歐洲經濟共同體正式成立。
1959年1月1日
首次降低關稅10%。
1962年1月30日
共同農業政策生效。
1967年7月1日
歐洲煤鋼聯營、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委員會合為一體。
1968年7月1日
關稅同盟生效,取消了歐盟內部工業產品流通關稅,制定了共同對外關稅稅則。
1968年7月29日
歐盟內部勞務自由流通。
1972年3月
創立“洞中之蛇”匯率制度,使各國貨幣浮動幅度降至2.25%。
1973年1月
丹麥、英國和愛爾蘭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使共同體擴為9國。
1975年2月28日
簽署洛美公約,同44個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國家建立聯繫。
1978年4月3日
同中國簽署《貿易協定》。
1978年
歐洲煤鋼聯營、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委員會合為歐洲共體(EC)。
1979年3月13日
埃居體系取代貨幣蛇型浮動體系;
歐洲貨幣單位 (埃居)成為歐洲記賬單位。
1981年1月1日
希臘加入歐共體。
1986年1月1日
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歐共體。
1986年2月
簽署《單一歐洲法案》。
1987年7月1日
《單一歐洲法案》生效,規定在歐洲委員會中實行投票加權的表決規則,不再實行全體一致原則。
1990年7月1日
資本流動自由化,經濟貨幣聯盟第一階段開始實施。
1992年2月7日
簽訂《馬斯特里赫特條約》
1993年1月1日
歐共體實現單一大市場。
1993年11月1日
《馬約》正式生效,歐共體改稱歐洲聯盟(EU)。
1994年1月1日
經濟貨幣聯盟第二階段開始實施;歐洲貨幣局建立。
1995年1月1日
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加入歐盟。
1995年12月
確定歐洲單一貨幣第三階段於1999年1月1日開始啟動。貨幣的名稱為“歐元”(EURO)。
1997年6月
簽署穩定與增長公約、第二匯率機制。
1998年6月
歐洲中央銀行成立。
1999年1月
歐元誕生
2000年1月15日
準備接受保加利亞、羅馬尼亞、斯洛維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和馬爾他等國加入歐盟。
2001年1月2日
希臘成為歐元區的第12個成員國。
2002年1月1日
歐元開始流通。
2002年12月13日
歐盟哥本哈根會議決定在2004年5月1日前,接受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拉脫維亞、斯洛維尼亞、愛沙尼亞、賽普勒斯、立陶宛和馬爾他等十國為歐盟的正式成員國。
(一)歐盟的歷史沿革
歐洲經濟一體化大事記
全球經濟一體化
(二)歐盟東擴與歐洲一體化
歐盟的東擴計畫大體上經歷了3個階段:
先期準備階段(90年代上半期)。主要是與中東歐國家簽署聯繫國協定(也稱歐洲協定),制定入盟標準和實行先期準備戰略。波蘭和匈牙利於1991年,捷克、
斯洛伐克 、
羅馬尼亞 、
保加利亞 於1993年,
波羅的海三國 於1995年,斯洛維尼亞於1996年分別與歐盟簽署了聯繫國協定。聯繫國協定以法律形式確定了歐盟與聯繫國的政治
經濟關係 ,目的是使聯繫國逐步融入共同體中。聯繫國協定的目標是在2002年前實現工業品的自由貿易並為其他部門的經濟合作奠定基礎。制定入盟談判時間表階段。1995年,
馬德里 首腦會議提出入盟談判應在政府間會議結束半年後開始。1996年,
佛羅倫斯 首腦會議認可了上述提議。在1997年6月的
阿姆斯特丹 會議上,首腦們指示理事會審查即將於7月推出的歐盟委員會對各申請國的意見。1997年7月歐盟委員會發表《2000年議程》。該議程分為三個部分,即共同體政策的前景、歐盟2000~2006年的財政框架以及歐盟東擴問題。在《2000年議程》中,歐盟委員會認為,依據
哥本哈根 標準,歐盟應首先接納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維尼亞、愛沙尼亞和賽普勒斯六國為成員國。1997年12月,歐盟
盧森堡 首腦會議批准了歐盟委員會的建議,決定首先同上述6國進行入盟談判,而對剩下的5個國家即
斯洛伐克 、羅馬尼亞、
保加利亞 、
立陶宛 、拉脫維亞則視其進展而定。會議還拒絕了土耳其的候選國資格。
全球經濟一體化 正式入盟談判階段。1998年3月12日.在倫敦召開了歐洲大會,歐盟成員國以及申請加入歐盟國家的政府首腦參加了會議,土耳其拒絕與會。歐洲大會是與會者討論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司法和內政事務以及經濟合作的一個論壇,旨在配合歐盟東擴進程。3月30日,歐盟各國外交部長和中東歐首批6國外交部長聚會
布魯塞爾 ,正式開始了入盟談判進程。科素沃戰爭後歐盟明顯加快了東擴步伐,同時決定對東擴戰略進行調整。1999年12月,在歐盟
赫爾辛基 首腦會議上,歐盟宣布將於2000年同6個新候選國,即
斯洛伐克 、
羅馬尼亞 、
保加利亞 、
立陶宛 、
拉脫維亞 和馬爾他開始人盟談判,同時宣布給予土耳其入盟候選國資格,但暫不與之談判。2000年2月14日,歐盟外長理事會正式開始了同新6國的入盟談判。2002年12月中旬,歐盟
哥本哈根 首腦會議決定2004年5月1日將正式接納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維尼亞、
愛沙尼亞 、賽普勒斯、斯洛伐克、立陶宛、拉脫維亞和馬爾他等10個國家加入歐盟,會議還對羅馬尼亞、保加利亞的入盟時間及土耳其的入盟談判問題作了較為明確的規定。2003年4月16日歐盟雅典非正式首腦會議期間,歐盟15國與上述10個申請國簽訂了加入條約。
東擴是歐盟世紀之交的重大事件之一,它不僅對歐盟未來的發展將產生深遠影響,也將對整個全球的
政治與經濟 格局產生重大影響。歐共體成立之初,就已經表達了將一體化擴展到整個歐洲的願望。《羅馬條約》第一句話就是:“矢志為歐洲各國人民間日益緊密聯盟奠定基礎”,並“決心以共同行動消除分裂歐洲的障礙,確保其國家的經濟與社會進步”。就是說,歐盟將最終成為歐洲一體化的代言人。但是,在歐盟內部,民族、國家的邊界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是不可能消失的;在歐盟的統一體外,還有其他利益集團的存在,外部的不平衡與不協調同樣會影響
內部均衡 。這些都決定了東擴之後,歐盟的一體化之路不會一帆風順。
(三)歐盟對世界經濟的影響及其發展前景
歐盟的建立對世界經濟的發展具有深遠影響。一方面,它會產生“聚集效應”,如今它不僅吸引了西歐的眾多國家參與,而且吸引了許多中東歐轉型國家。這從經濟上來看,主要是因為我們前面介紹的關稅同盟效應;從政治上看,歐盟在國際事務中的政治影響遠非單個成員國所能及。另一方面,它會產生“擴散效應”。這並非要求所有國家完全與歐盟一樣,而是從一體化經濟學角度來說,內部不同程度和不同範圍的
自由貿易 會取得不同程度的
貿易創造 、
貿易轉移 、
規模經濟 、投資刺激等效應。歐盟的建立對於歐洲經濟發展是有利的,但對非成員國向歐盟國家的商品和
勞務出口 、直接或
間接投資 就可能產生十分不利的影響。而且,由於歐盟內部生產要素、商品的自由流動所導致的生產的調節,也會出現各個集團利益的重新分配,從而使一部分企業和個人遭受損失。但從長遠來看,歐盟同非成員國之間的貿易將很可能隨著其經濟實力的增強而擴大,內部也會採取有利措施來調節利益的分配。可以預言,隨著歐盟經濟一體化和政治一體化的發展,歐盟將在經濟上持續走強並在國際事務中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不斷地向建立“大歐洲
自由貿易區 ”邁進。
北美自由貿易區
(一)北美自由貿易區的產生過程
1989年1月1日,兩國簽署《加—美自由貿易協定》(Canada-U.S.FreeTradeAgreement)。1990年,墨西哥正式提出就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 舉行談判。在經過了連續14個月的緊張談判,美、加、墨三國外貿部長終於在1992年8月12日達成了《北美洲自由貿易協定》。1994年1月1日起,把美、加、墨三國經濟更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區域性經濟一體化組織終於正式誕生了。
降低與取消關稅
開放金融保險市場
放寬對外國投資的限制
公平招標
保護智慧財產權
首先,北美自由貿易區增進了地區合作,最突出的表現就是緩解了1994年底爆發的
墨西哥金融危機 。其次,北美自由貿易區促進了三國貿易投資的擴大。隨著各成員國
關稅 和
非關稅壁壘 的逐步取消,
自由貿易區 內的規模日益擴大,區內貿易占各成員國
總貿易 的比重均有所提高。最後,北美自由貿易區促進了三國農業政策的調整。
亞太經合組織
亞太經合組織(Asia-PacificEconomicCooperation,APEC)已擁有21個成員國及地區,包括:中國、日本、韓國、中國台北、中國香港、泰國、越南、
汶萊 、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新加坡、
菲律賓 、澳大利亞、紐西蘭、巴布亞紐幾內亞、美國、加拿大、墨西哥、俄羅斯、智利、
秘魯 。從規模上看,它是全球最大的區域性經濟一體化組織。
全球經濟一體化
(一)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的產生和發展
(1)探索階段(1989~1992年)。它是APEC尋找自身發展方向、道路和方式的階段。在這一階段里,除了APEC成立大會外,還包括1990年11月新加坡舉行的第二屆部長級會議、1991年11月
漢城 舉行的第三屆部長級會議和1992年11月曼谷舉行的第四屆部長級會議。(2)發展階段(1993~1996年)。在這一階段里,APEC成員數不斷增加,先後接納墨西哥、
巴布亞紐幾內亞 和智利為新成員,使APEC成員由15國增至18國;APEC朝著機制化方向迅速發展,擁有了秘書處、委員會、工作小組、專家組及各種專業部長會議、部長級會議和領導人非正式會議;APEC的行動計畫獲得通過,並已得到了實施。(3)調整階段(1997~至今)。
亞洲金融危機 的爆發引發了APEC內部的各種矛盾,原有的一些內在缺陷暴露了出來,貿易投資自由化陷於停滯,經濟和技術合作也缺乏實質性的行動。由於成員國在許多重大問題上的分歧難以化解,APEC內部的離心傾向加劇,各國對APEC的功效開始有所質疑。面對這些新情況,APEC就只能不斷的進行調整,以保證組織能夠正常運行。
(二)對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的評價 全球經濟一體化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自成立以來,已走過了近15年的歷程。經過各成員國的共同努力,APEC取得較大發展,特別是最近幾年更是進展神速,且較為順利。它在促進成員方貿易投資自由化和經濟合作方面,尤其是實施單邊行動計畫方面取得了較大成績,使得各成員方在區域內的
貿易依存度 日益增大。
然而,由於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所固有的特點:成員龐雜、具有複合型結構特徵、具有非機制性和非約束性的運行特徵等,使得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的作用的發揮受到了限制。首先,在迄今為止的世界
區域經濟一體化 組織中,APEC可謂是成員最多的,但其成員的經濟發展水平卻存在極大差異。其次,APEC無固定的組織機構,自身的運行主要靠會議和協商,沿用世貿組織規則,缺乏制度基礎;APEC強調非約束性,任何貿易投資自由化和經濟技術合作計畫的提出都來自於各個成員國的自願,這些計畫的實施也依靠各個成員國的自願行動。最後,APEC具有“大組織中有小組織”的複合型結構。一般而言,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都是單一的組織結構,在一個統一的組織下面就再沒有次級組織。但由於文化、宗教、民族等的多樣性,價值觀或意識形態不同的政治制度的差別,APEC下面還存在由若干成員組成的“小集團”,即次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主要有:
東協自由貿易區 、
北美自由貿易區 和澳新自由貿易區等,以及正在實現中的“10+1”(中國—
東協 自由貿易區 )、“10+3”(中日韓與東協自由貿易區)和未來可能形成的東亞自由貿易區等。
東協自由貿易區建設
(一)東協
東南亞國家聯盟 ,簡稱
東協 (Association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其前身是馬來西亞、菲律賓和泰國於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
東南亞聯盟 。1967年8月,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和泰國的外交部長在曼谷舉行會議,正式宣布成立了東南亞國家聯盟,從而取代原先的東南亞聯盟,並由以前的軍事結盟轉向經濟合作。這樣,東南亞國家聯盟就轉變成為了一個次區域性的
經濟合作組織 。之後,汶萊(1984年)、越南(1995年)、寮國和緬甸(1997年)、
高棉 (1999年)先後加入東協。目前,
東協成員國 包括: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新加坡、汶萊、印度尼西亞、越南、緬甸、寮國和高棉等10國。
2003年10月,在印度尼西亞的
巴厘島 舉行的東協和中、日、韓領導人會議上,東協發表了具有歷史性意義的《巴厘宣言》,宣言聲明:10個成員國決心在2020年建立東協經濟共同體,到那時,東協將不僅是一個單一市場及生產基地,貨物、服務、投資和資金將在此區域內自由流動,而且在政治、經濟和安全等各個領域也進行了統合。與此同時,中、日、韓三國領導人簽署了《中日韓推進三方合作聯合宣言》,確立了推動東北亞經濟合作的基本框架。中國正式加入《
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 》,向建立中國—東協自由貿易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三)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
面對世界範圍內風起雲湧的
區域一體化 浪潮,東亞各國開始奮起直追。其中最為世人矚目的舉動,就是在2001年末東協—中國峰會上所宣布的10年內建成“
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 ”(China-ASEANFreeTradeAgreement,CAFTA)。
“中國—東協
自由貿易區 ”的構想首先是在2000年新加坡舉行的第四次中國與東協領導人會議上被提出的。2001年3月,雙方正式成立聯合專家小組,對自由貿易區的可行性、經濟效應及中國入世的影響進行了研究。專家小組認為:中國和東協的
貿易結構 具有很強的互補性,而雙方的
貿易額 占各自
對外貿易額 的比重都較小,表明雙方之間的貿易潛力很大;如果成立自由貿易區的話,則會產生較大的
貿易創造效應 ,使雙方受益。此後,雙方進行了一系列的磋商,在2001年11月汶萊舉行的第五次中國-東協領導人會議上,雙方正式達成了在10年內建立“中國—東協
自由貿易區 ”的協定。緊接著,雙方於2002年11月4日在高棉首都金邊簽署《中國—東協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定》,確定了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的基本構架。根據該協定,自由貿易區將包括貨物貿易、
服務貿易 、投資和經濟合作等內容,其中關於貨物貿易的談判將從2003年初開始,2004年6月30日前結束;關於服務貿易和投資的談判將從2003年開始,並將儘快結束;在經濟合作上,雙方商定將以農業、信息通訊技術、
人力資源開發 、
投資促進 和
湄公河 流域開發為重點,並逐步向其他領域擴展。在此基礎上,2003年10月1日起,中國和泰國開始執行蔬菜和水果
零關稅 協定。另外,從2004年1月1日起,中國—東協
自由貿易區 總體框架下的“早期收穫”方案開始實施,穀物、乳品、蛋、飲料等產品將率先降低關稅;從2005年1月1日起,包括鋼材、機械配件、棉織品、肥料、化工品等將開始降低關稅。